空心村

空心村

内空外延的用地狀況
農村建設上,在農民新建住宅的過程中,由于村莊規劃嚴重滞後等原因,農村居民點用地往往不能合理、有效地利用。新建住宅大部分都集中在村莊外圍,而村莊内卻存在大量的空閑宅基地和閑置土地,形成了内空外延的用地狀況,即所謂的“空心村”。經濟上,空心村是指随着我國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大量的農村青壯年都湧入城市打工,除出過年的十幾天,其它的時間均工作在城市、生活在城市。因此,使得留在農村的人口都是老弱病殘的現象。因其農村常住人口有如大樹之空心,故名之空心村。[1]
    中文名:空心村 外文名:Hollow village 别名: 所屬國:中國 含義:因農村常住人口有如大樹空心 地點:農村

表現

“空心村”的存在是一個較為普遍的現象。特别是近年來,随着農村經濟的發展,村村掀起了蓋新房熱。于是,批少占多、批新不交舊的現象時有發生。緻使有些村莊急速向外擴張,村莊内形成了“空心”。從外觀看,村莊新房一排一排;到村内一瞧,舊房一片一片,許多閑置無人居住。這不僅影響了村容村貌,也浪費了土地資源。

“外面像個村,進村不是村。老屋沒人住,荒地雜草生。”這是人們形容農村“空心村”的一句順口溜。

形成原因

 一是近年來由于一些村莊沒有一個統一的規劃,有的老宅基地無法翻建新房,農民翻建房屋随心所欲,私搭亂建,村内出現房屋地基高低不一,街道不平整,村内住宅排水不通暢等問題,緻使村内住宅向村外擴展;

二是還有部分農民法制意識淡薄,對有關的法律法規不理解,在翻建老房時,不與村集體結合,不配合村莊規劃,把村外的責任田錯誤的認為是自己家的,自己想怎麼用就怎麼用,自作主張在村外自家的責任田建房;

三是一些村幹部素質較低,沒有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村内空地無法調整,隻好在村外規劃;

四是農村幹部換屆頻繁,各有各的打算,沒有一個統一的長遠規劃目标,緻使農村建房不規範;

五是近年來外出務工人員多,許多農戶在城鎮購建房屋或在外謀生,造成“鳥出籠不騰”。這些因素造成了“空心村”現象。 

存在地域

1、非縣城郊區、非鎮郊的村落都存在“空心村”現象,而且都較嚴重,村莊越大,“空心化”程度越高,而且“空心化”有加速擴延的趨勢。

2、縣城郊區、鎮郊的村落基本沒有“空心村”現象存在。調查的縣城近郊的兩個村和鎮郊的一個村,基本都沒有無人居住的老屋存在,很多新房都是舊房改建的,而且村中規劃比較有序,幹淨清潔。同時,農業産業化程度較高的地區其“空心村”現象程度較低。

3、一些古屋很具特色、保護良好并有較好的交通和較強市場眼光的村落,已開始搞起旅遊開發;村中的古屋得到了較好的利用和保護,倒塌及廢棄不用的現象較少,村中亦很潔淨,基本不存在“空心村”現象。即便有,也是為了更好地搞好旅遊開發,把村民從古屋搬遷到規劃整齊的新村。

4、村中交通越不便、排水排污越困難的村落其“空心化”程度越高。  

  

5、在建房選址上,由“風水”定位或向“交通沿線”靠攏,沒有統一規劃,村莊四周新房林立,内部宅基地大多空閑,造成大量的土地閑置、浪費。在新房建設上,突出地表現在空閑地單家獨戶建房。雖建築面積僅有100多平方米,但前有道路,後有雜屋,側有豬圈、廁所,四周還要留出空隙、通道。在部分鄉村,一般人家連同房子占地面積都有200多平方米,有的甚至超過800平方米。   

 6、政府對“空心村”現象的重視與否對于新農村的建設至關重要,一些縣或鎮如果對“空心村”現象有了覺察并采取了治理措施,這些區域的“空心村”現象及程度就大為降低。 

危害

一是浪費了有限的土地資源;

二是破壞了農村的景觀布局,使道路網絡、給排水系統等基礎設施難以按規劃實施;

三是對農村的安全構成隐患——“空心村”中遺留下來的舊房子大多為土木結構,成為火災的主要源頭。“空心村”的房屋大都年久失修,在發生暴雨等自然災害時,極易發生倒塌事故。

治理

一是科學村劃。在農村建設方面,基層國土所是國土資源管理的前沿陣地,鄉鎮政府是農村的直接管理部門,所以,在新農村建設中,基層國土所要積極向鄉鎮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配合鄉鎮政府,因村制宜,指導幫助各村按照科學、統一、公正的原則搞好村鎮規劃,設計一個可行性的長遠規劃方案,并将方案通過村民代表通過後在鄉鎮政府備案,今後無論哪屆幹部上任都必須參照此規劃方案進行村莊規劃,照規劃堅決制止亂占亂建現象;

二是強化宣傳。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加大科學宣傳力度,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土地法規、政策宣傳活動,加強對土地保護的宣傳,不斷增強廣大農民的法制意識,力争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進而形成“一切都按照規矩來”的行為習慣和良好風氣;

三是教育引導。要加強對廣大農村群衆進行反封建迷信的教育,引導他們樹立科學發展觀

四是建章立制。進一步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程序,有關工作人員要經常深入農村搞調研,及時發現新問題、新情況,結合各村實際情況,制定适合本村村情的村規劃民約;

五是完善機制。各轄區要進一步完善信訪工作機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及時化解各種矛盾;

六是提高素質。要加強對農村幹部的法律法規培訓,提高幹部的領導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七是加大投入。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科學規劃,分步實施,加大對農村的投入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改變農村交通不便、排污排水困難、衛生環境差的狀況;

八是加強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項用地審批制度,嚴格執法,按章辦事,本着“先批後建”的原則,制止農村違法建築。對未經審批強行占地建房者,依法從嚴處理;

九是積極治理。要積極開發改造舊宅基地,對經濟基礎較好的村,可實行整村改造,将村莊圈定在一定範圍内,統一設計、統一标準,建設農村住宅樓,使農民居住方式逐步由庭院式向多層公寓式樓房發展;

十是接受監督。要通過村務公開等形式将村内長遠的規劃方案進行公開,使之達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在此基礎上,還要通過設立意見箱和舉報電話等形式進一步完善監督機制,同時,經常聽取群衆呼聲,及時化解矛盾,确保新農村建設的正常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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