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第五章,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三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内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工作依據
⑴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鐵道部有關規章、制度;
⑵ 國家和鐵道部有關标準、規範、規程;
⑶ 和鐵道部對建設項目的批複文件;
⑷ 審核合格的施工圖;
⑹ 經批準的建設項目指導性施工組織設計、季度和年度建設計劃、變更設計、環保等全部技術管理文件;
⑺ 指揮部有關建設項目的文件、規定,指揮部、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各方參加的聯席會議紀要等。
第五章,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三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内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⑴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鐵道部有關規章、制度;
⑵ 國家和鐵道部有關标準、規範、規程;
⑶ 和鐵道部對建設項目的批複文件;
⑷ 審核合格的施工圖;
⑹ 經批準的建設項目指導性施工組織設計、季度和年度建設計劃、變更設計、環保等全部技術管理文件;
⑺ 指揮部有關建設項目的文件、規定,指揮部、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各方參加的聯席會議紀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