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幫

四人幫

在文化大革命期間所結成的幫派
“四人幫”是指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四人在文化大革命期間所結成的幫派。“四人幫”這一稱謂最先由毛澤東于1974年1月初在對江青等人借“批林批孔”之機把矛頭指向周恩來的批評中提出。中共十大後,王洪文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張春橋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解放軍總政治部主任,江青與姚文元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四個人結為政治團體,搞宗派活動,妄圖篡黨奪權。在文革期間互相勾結,逆行倒施。1976年10月6日,華國鋒、葉劍英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對江青、張春橋 、王洪文、姚文元及其在北京的幫派骨幹實行隔離審查,粉碎“四人幫”。粉碎“四人幫”是曆史性勝利,“文化大革命”十年至此結束。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對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進行了宣判。
    中文名:四人幫 外文名:Gang of Four 别名: 成 員:江青、張春橋、王洪文、姚文元 提出背景:“批林批孔”運動 提出時間:1974年初 逮 捕:1976年10月6日 審 判:1981年1月25日

曆史背景

1965年,在毛澤東的支持下,由江青、張春橋指使,姚文元編寫的《評新編曆史劇〈海瑞罷官〉》成為發動“文化大革命”的導火線。文革前期,江青、張春橋、姚文元一直是中央文革小組的主要成員,對“文革”的發動和打倒所謂“劉少奇、鄧小平資産階級司令部”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1971年,在林彪出逃并喪命之後,造反派起家的王洪文從上海上調中央,不久就和江青等三人結成聯盟。1973年中共十大上,王洪文被選為排名第二(僅在周恩來之後)的中共中央副主席,四人幫的勢力空前強大。 1974年1月,江青等人發動了“批林批孔運動”,将矛頭指向周恩來。

稱呼來源

1974年7月17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毛澤東批評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搞幫派活動,說“她(江青)算上海幫呢!你們要注意呢,不要搞成四人小宗派呢。”這是曆史上第一次将江青等四人當成一個宗派提出。 1975年5月3日,毛澤東召集在北京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談話時,再次提到“三要三不要”(要搞馬列主義,不要搞修正主義;要團結,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陰謀詭計),并進一步對江青等四人說:“(你們)不要搞‘四人幫’,你們不要搞了,為什麼要照樣搞呀?為什麼不和二百多個中央委員搞團結?搞少數人不好,曆來不好。”此後,“四人幫”就成了江青等四人的代稱。

成員

張春橋,1917年生,山東菏澤巨野人,曾任中國作家協會會員。四人幫成員、文革主要策劃者。四人幫被捕,張春橋法庭上一言不發,完成他最後的曆史畫像。于1981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1983年1月減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97年12月減為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10年。1998年1月保外就醫。2005年4月21日病亡。

王洪文,1935年生 [8]  ,吉林長春人。曾任中共中央副主席(1973年-1976年),“四人幫”成員之一。1977年7月經中共第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永遠開除他的黨籍,并撤銷其黨内外一切職務。1981年1月25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處他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92年8月3日在北京病亡。

江青(1915~1991.5.14.)出生于今山東省諸城市東關街,取名李進孩,乳名二妮。祖父李純海,父李德文,母李栾氏。文革時期,江青被稱為“無産階級文化的偉大旗手”。文革結束後,又一度被稱為當代的“呂後”、“武則天”、“慈禧”,甚至“白骨精”。西方也有人稱她為“中國的伊娃·裴隆”。文革後,她并與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結成“四人幫”,積極策劃誣陷打倒一大批黨和國家領導人,給黨和國家造成極其嚴重的危害。1981年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1991年5月14日,自殺身亡。

姚文元,1931年生  ,浙江諸暨人。大學畢業後從事宣傳文化工作。1948年加入中國共産黨。文革期間積極參與江青奪取黨和國家最高權力的活動,是江青反革命集團核心人物之一1976年又同江青、張春橋、王洪文一起,陰謀篡奪黨和國家的最高權力。1976年10月7日經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被隔離審查。1977年7月中共第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永遠開除他的黨籍,并撤銷其黨内外一切職務。1981年1月25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處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1996年10月刑滿釋放。2005年12月23日病亡。

覆滅

1976年3月下旬起,中國許多城市的群衆利用清明節祭祖習俗,沖破“四人幫”的阻力,舉行悼念周恩來的活動。北京群衆自發彙集到天安門廣場,在人民英雄紀念碑前集會,紀念周恩來,痛斥“四人幫”。4月4日,這一活動達到了高潮。當天晚上,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江青等人把天安門廣場的事态定性為反革命事件,決定清理廣場上的花圈、标語。4月5日,憤怒的群衆與部分民兵、警察和戰士發生了沖突。晚上,群衆遭到了驅趕、毆打和逮捕。這次事件為半年後粉碎“四人幫”集團奠定了強大的群衆基礎

1976年9月9日毛澤東逝世後,“四人幫”迫不及待地要篡奪黨和國家的最高領導權。他們盜用中共中央辦公廳的名義,要全國各地重大問題及時向他們請示報告,妄圖由他們指揮全國。他們私拍準備上台用的“标準像”,促使一些人寫“效忠信”,四處遊說,制造謠言,攻擊鄧小平,反對華國鋒和黨中央。他們還秘密串連,策劃武裝叛亂,甚至僞造所謂“按既定方針辦”的毛澤東臨終遺囑,公開發出奪權的信号。在黨和國家處于危急的時刻,1976年10月6日,華國鋒、葉劍英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執行黨和人民的意志,對江青、張春橋 、王洪文、姚文元及其在北京的幫派骨幹實行隔離審查。在華國鋒、葉劍英的精心部署下,6日下午,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出于當日20時在中南海懷仁堂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通知。通知說,常委會的議題為:一、審議《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的清樣;二、研究毛澤東紀念堂的設計方案和中南海毛澤東故居的安置。通知還說,由于需要改動毛澤東的文稿,姚文元列席中央政治局常委會。20時左右,張春橋、王洪文、姚文元先後在中南海懷仁堂被宣布隔離審查。10月18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黨集團事件的通知》。粉碎“四人幫”反革命集團的勝利,标志着曆時10年的“文化大革命”内亂從此結束。

審判

1980年9月29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關于成立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别檢察廳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檢察、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的決定》,任命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江華兼特别法庭庭長。

1980年11月20日下午3時第一次開庭,對江青等人進行公開審判。1981年1月25日上午宣判,認定他們均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成員,并判處了相應的刑罰:

江青和張春橋被判處死刑,緩刑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王洪文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姚文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其他:陳伯達、毛遠新、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和江騰蛟,分别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至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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