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流程

審計流程

審計人員在具體的審計過程中采取的行動
審計流程是指審計人員在具體的審計過程中采取的行動和步驟。廣義的審計流程一般可劃分為三個階段:審計準備、審計實施和審計終結階段,各階段又包括許多具體内容。狹義的審計流程指審計流程指審計人員在取得審計證據完成審計目标的過程中所采取得步驟和方法。
  • 中文名:審計流程
  • 階段1:審計準備
  • 階段2:審計實施
  • 階段3:計終結階段

定義

審計流程是指審計人員在具體的審計過程中采取的行動和步驟。廣義的審計流程是指審計人員從接受審計項目開始,到審計工作結束的全部過程,一般可劃分為三個階段:審計準備、審計實施和審計終結階段,各階段又包括許多具體内容。狹義的審計流程指審計人員在取得審計證據完成審計目标的過程中所采取得步驟和方法。

流程介紹

1、确定審計的目标

2、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并予以描述

3、内部控制制度的初步評價

4、符合性測試

5、符合性測試結果的評價

6、實質性測試

7、實質性測試結果的評價

8、撰寫審計報告

優點:一方面當大大減少審計工作中取得審計證據的工作量,從而節約人力時間、降低成本;另外能較好的避免失誤,保證審計工作質量。缺點:過分依賴對内部控制的審計。

準備階段

(一)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

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哪些情況1、業務性質、經營規模和所屬行業的基本情況;2、經營情況和經營風險;3、組織結構和内部控制情況;4、關聯方及交易情況;5、以前年度接受審計的情況;6、其他

常用方法1、查閱去年的審計工作底稿;2、查閱行業業務經營資料。3、查閱公司章程協議、董事會會議記錄、重要合同等。4、參觀被審單位現場。5、詢問内審人員和管理當局。

(二)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

審計業務約定書是指審計機構與委托人共同簽署的,據以确認審計業務的委托和受托關系,明确委托目的、審計範圍及雙方應負責任與義務等事項的書面合同。具有法定約束力。

⑴簽約雙方的名稱;

⑵委托目的;

⑶審計範圍;應明确所審會計報表的名稱及其反映的日期或期間

⑷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⑸簽約雙方的義務;

委托人應當履行的主要義務包括:①及時提供審計人員所要求的全部資料;②為審計人員的審計提供必要的條件及合作;③按照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

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履行的主要義務包括:①按照約定的時間完成審計業務,出具審計報告;②對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保密。

⑹審計報告的使用責任;審計報告使用不當而造成的後果,與審計人員無關。

⑺審計收費;

⑻違約責任;

⑼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初步評價被審計單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初步評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目的在于判斷被審計單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否作為在實質性測試的時候進行抽樣的基礎,并對那些準備信賴的内部控制決定其測試的時間、性質、範圍。

(四)确定重要性

重要性,是指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中錯報或漏報的嚴重程度,這一程序在特定環境下可能影響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判斷或決策。在審計過程中,需要運用重要性原則的情形有:一是在确定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範圍時(計劃階段)。在運用審計程序以檢查會計報表的錯報或漏報時所允許的誤差範圍;二在實施階段,根據重要性判斷是否需要進一步審查;三是評價審計結果時,重要性被看作是某一錯報或漏報或彙總的錯報或漏報,是否影響到會計報表使用者判斷和決策的标志。

自考教材對重要性介紹非常簡略,但是考試時候經常涉及超綱内容,而且與審計報告的關系非常密切,這裡進行必要拓展。

重要性

重要性,是指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中錯報或漏報的嚴重程度,這一程度在特定環境下可能影響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判斷或決策。注意:1、重要性概念是針對會計報表使用決策而言的;2、重要性的判斷離不開特定的環境;3、重要性與可容忍誤差之間的關系:實際上,帳戶層次的重要性水平就是實質性測試的可容忍誤差。

一、重要性的運用

1、一般要求:對重要性的評估是注冊會計師的一種專業判斷。在确定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範圍及評價審計結果時,注冊會計師必須運用重要性原則。其運用的一般要求可從以下方面理解:①對重要性的評估需要運用專業判斷。②重要性原則的兩個目的: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應當運用重要性原則。在審計過程中運用重要性原則是基于這樣的考慮:一是為了提高審計效率。二是為了保證審計質量。③運用重要性原則的兩個階段:注冊會計師應運用重要性原則的情形。一是在确定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範圍時,注冊會計師需要運用重要性原則。二是在評價審計結果時,注冊會計師需要運用重要性原則。

2、确定重要性水平的兩個方面的考慮:金額和性質的考慮。注冊會計師在運用重要性原則時,應當考慮錯報或漏報的金額和性質。這也就是說,重要性具有數量和質量兩個方面的特征。一般來說,金額大的錯報或漏報比金額小的錯報或漏報更重要。但在許多情況下,某項錯報或漏報從量的方面看并不重要,從其性質方面考慮,卻可能是重要的。例如:①涉及舞弊與違法行為的錯報或漏報。②可能引起履行合同義務的錯報或漏報。③影響收益趨勢的錯報或漏報。④不期望出現的錯報或漏報。

3、兩個層次重要性的考慮

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會計報層次和相關賬戶、交易層次的重要性。這就意味着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必須從兩個層次來考慮重要性:①會計報表層次;确定方法:固定比率法和變動比率法。②賬戶和交易層次。确定方法:分配方法和不分配方法。

4、重要性與審計風險之間的關系

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重要性與審計風險之間存在的反向關系,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①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重要性與審計風險之間的關系。②重要性與審計風險之間成反向關系。③注冊會計師應當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

編制審計計劃時對重要性的評估

重要性是影響審計證據充分性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因素。重要性水平與審計證據之間成反向關系(審計證據、審計風險、審計重要性兩兩反向)

(一)會計報表層次重要性水平的确定

1、方法:固定比率法、變動比率法兩種

2、判斷基礎:資産總額、淨資産、營業收入、淨利潤等

3、選取:同一期間的報表,取重要性水平最低的作為會計報表層次的重要性水平。

(二)賬戶或交易層次的重要性水平

注冊會計師在制定賬戶或交易的審計程序前,可将會計報表層次的重要性水平分配至各賬戶或各類交易,也可單獨确定各賬戶或各類交易的重要性水平。對于賬戶或交易層次的重要性水平,既可以采用分配的方法,也可以不采用分配的方法。在實務中,很多注冊會計師選擇資産負債表賬戶作為分配的基礎,各賬戶分得的重要性稱為"可容忍誤差"。對于易出錯的項目,可确定較高的重要性水平;對于重要項目或不期望出現錯誤的項目,從嚴制定重要性水平。

二、評價審計結果時對重要性的考慮

(一)注冊會計師評價審計結果時所運用的重要性水平,可能與編制審計計劃時所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初步判斷數不同,如前者大大低于後者,注冊會計師應當重新評估所執行的審計程序是否充分。

(二)注冊會計師在評價審計結果時,應當彙總已發現但尚未調整的錯報或漏報,以考慮其金額與性質是否對會計報表的反映産生重大影響。注冊會計師在彙總尚未調整的錯報或漏報時,應當包括已發現的和推斷的錯報或漏報,并考慮期後事項和或有事項是否已進行适當處理。

(三)如果尚未調整的錯報或漏報的彙總數超過重要性水平,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擴大實質性測試範圍或提請被審計單位調整會計報表,以降低審計風險。如果被審計單位拒絕調整會計報表或擴大實質性測試範圍後,尚未調整的錯報或漏報的彙總數仍超過重要性水平,注冊會計師應當發表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

(四)如果尚未調整的錯報或漏報的彙總數接近重要性水平,由于該彙總數連同尚未發現的錯報或漏報可能超過重要性水平,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追加審計程序,或提請被審計單位進一步調整已發現的錯報或漏報,以降低審計風險。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錯報或漏報,除了已發現的錯報或漏報及推斷的錯報或漏報之外,還可能存在其他的錯報或漏報。當彙總數近重要性水平時,如考慮該種錯報或漏報彙總數可能超過重要性水平,審計風險就會增加,為降低審計風險,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追加審計程序,或提請被審計單位進一步調整會計報表。

在審計各階段對重要性水平的運用

運用實質

審計計劃階段初步判斷重要性水平,确定所需審計證據的數量重要性水平被看作是審計所允許的可能或潛在的未被發現的錯報和漏報的限度

審計實施階段如果注冊會計師接受更低的重要性水平,應當選用下列方法控制審計風險至可接受水平1、擴大控制測試,以降低對控制風險初步判斷水平2、修改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範圍,以将檢查風險降低至可接受水平

審計報告階段如果評價審計結果的重要性水平大大低于編制審計計劃時确定的重要性水平,CPA應重新評估所執行的審計程序是否充分(1)超過;(2)接近重要性水平被看作是某一錯報或漏報或彙總的錯報或漏報,以及是否影響到會計報表使用者判斷和決策的标志

1.重要性概念是針對會計報表使用者決策而言的。

2.在确定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範圍時,重要性是指注冊會計師在運用審計程序以檢查會計報表的錯報時所允許的誤差範圍。

3.重要性水平為2000元所需要的審計證據比重要性水平為4000元所需要的審計證據多。

4.審計中查出的各個賬戶或交易的錯報直接與各賬戶和交易的重要性相比,決定是否調整;未調整事項彙總起來與報表層次的重要性相比,決定是否調整。

(五)分析審計風險

1、概念:審計風險是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或漏報,而審計人員審計後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

2、組成要素:包括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

(1)固有風險:IR

a.含義:固有風險是指假定不存在相關内部控制時,某一賬戶或交易類别單獨或連同其他賬戶、交易類别産生重大錯報或漏報的可能性;

b.性質:固有風險實際所處水平審計人員隻能評估,但無法改變。

(2)控制風險:CR

a.含義:控制風險是指某一賬戶或交易類别單獨或連同其他賬戶、交易類别産生錯報或漏報,而未能被内部控制防止、發現或糾正的可能性;

b.性質:審計人員隻能通過一定的程序評價控制風險所處水平,但無法改變其實際水平。

(3)檢查風險:DR

a.含義:檢查風險是指某一賬戶或交易類别單獨或連同其他賬戶、交易類别産生重大錯報或漏報,而未能被實質性測試發現的可能性;

b.性質:審計人員可通過設計的實質性測試程序改變檢查風險水平。

審計風險有關知識的拓展

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

固有風險:即會計錯誤。評價固有風險應考慮的因素:第一類因素與會計報表層次有關;第二類與賬戶餘額或交易類别層次有關。

控制風險:即内控失敗。

檢查風險:即查不出錯誤

注冊會計師應當對固有風險與控制風險進行綜合評估,并據以作為檢查風險的評估基礎。不論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評估結果如何,注冊會計師都應當對各重要賬戶或交易類别進行實質性測試。然而,注冊會計師實施的實質性測試,其性質、時間和範圍的确定,最終取決于根據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綜合水平所确定的可接受的檢查風險。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水平跟實質性測試的數量成反向變動關系。

檢查風險與實質性測試性質、時間、範圍的關系

實質性測試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性質時間範圍

高分析性複核和交易測試日前審計為主較小樣本,較少證據

中分析性複核和交易測試、餘額測試結合運用日前審計、資産負債表日審計和日後審計相結合适中樣本、适量證據

低餘額測試為主資産負債表日審計和日後審計為主較大樣本、較多證據

如果經過實質性測試後,注冊會計師仍認為與某一重要帳戶或交易類别的認定有關的檢查風險不能降低至可接受水平,應當視其對會計報表影響的嚴重程度發表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因為這說明了審計範圍受到了限制。

例題推薦:某注冊會計師在評估被審計單位的審計風險時,分别設計了以下四種情況,以幫助決定可接受的風險水平:

風險類别情況一情況二情況三情況四

可接受的審計風險4%4%2%2%

固有風險100%80%100%80%

控制風險100%50%100%50%

(1)上述四種情況下的檢查風險水平分别是什麼?

(2)那種情況需要審計人員獲取最多的審計證據?為什麼?

解答提示:(1)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

情況一:檢查風險水平=4%/(100%*100%)=4%

情況二:檢查風險水平=4%/(80%*50%)=10%

情況三:檢查風險水平=2%/(100%*100%)=2%

情況四:檢查風險水平=2%/(80%*50%)=5%

(2)第三種情況需要審計人員獲取最多的審計證據,因為檢查風險越低,要求執行的審計程序越詳細,應需要較大樣本、較多證據,所以檢查風險控制在2%以内需要加強審計。

(六)編制審計計劃

審計計劃通常可分為總體審計計劃和具體審計計劃兩部分。

⑴總體審計計劃

總體審計計劃是對審計的預期範圍和實施所做的規劃,是審計人員從接受審計委托到出具審計報告整個過程基本工作内容的綜合計劃。基本内容包括:①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②審計目的、審計範圍及審計策略。③重要會計問題及重點審計領域。④審計工作進度及時間、費用預算。⑤審計小組組成及人員分工。⑥審計重要性的确定及審計風險的評估。⑦對專家、内審人員及其他審計人員工作的利用。⑧其他有關内容。

⑵具體審計計劃

具體審計計劃是依據總體審計計劃制定的,對實施總體審計計劃所需要的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範圍所做的詳細規劃與說明。具體審計計劃的基本内容包括:①審計目标;②審計程序;③執行人及執行日期;④審計工作底稿的索引号;⑤其他

審計計劃應由審計項目負責人編制。審計計劃應形成書面文件,并在工作底稿中加以記錄。編制完成的審計計劃,應當經有關業務負責人審核和批準。

三、實施階段

(一)符合性測試

符合性測試是在内部控制初步了解和評價的基礎上,對内部控制制度的狀況以及是否得到貫徹執行而進行的測試,其目的是确定被審計單位的業務處理是否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規定,判斷内部控制的遵循程度,進而确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可以依賴以及可以依賴的程度。因此,符合性測試實際上是在内部控制初步了解和評價基礎上所進行的進一步的評價。

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審計人員可不進行符合性測試,而直接實施實質性測試流程:1、相關内部控制不存在。2、相關内部控制雖然存在,但審計人員通過了解發現其并未有效運行。3、符合性測試的工作量可能大于進行符合性測試所減少的實質性測試的工作量。

(二)實質性測試

所謂實質性測試,是指搜集直接證據所進行的更為深入的檢查。實質性測試的目的是為審計人員賴以作出審計結論的足夠的審計證據。實質性測試通常采用抽樣方式進行,審計人員在實質性測試中要做以下主要工作:

1盤點實物:審計人員對有形資産賬戶所記載的内容均應進行實物盤點,包括庫存現金、有價證券、材料、固定資産、在産品和産成品等,通過盤點确定财産物資的實際情況。

2檢查憑證:審計人員要抽查憑證,以确定賬簿記錄數據的真實性和經濟業務的合理性、合法性。

3核實賬戶記錄的餘額

4核對有關記錄

5對相關資産和負債的期末餘額進行函證

6對計算結果進行複算:審計人員要對被審計單位有關計算的結果進行複算,以确定被審計單位有無故意歪曲計算結果或者計算存在差錯的情況,包括合計數的複算,如工資彙總表的複算;有關調整數和分配數的複算,例如有關生産費用的分配情況的複算;有關計算表的複算,

7向有關人員進行查詢: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對有關事項存在的疑問,可以向有關當事人進行查詢。

8其它必要的工作。

另外需要注意的問題:

1。實質性測試是實施階段必不可少的工作,盡管在實施過程中已經進行了符合性測試,但它不可取代實質性測試。

2。實質性測試和符合性測試的結果是互相補充的。

3。實質性測試和符合性測試在執行時間上有時存在交叉。

4。實質性測試和符合性測試是一個整體的各個階段。

例題推薦:為什麼即使經符合性測試認定被審單位有非常健全的内部控制,注冊會計師也不能全省略實質性測試程序?

解答提示:(1)内部控制是被審單位為達到其經營管目标而設立和實施的,最嚴格的内部控制也有其本身的固有限制:一是控制成本的限制,被審單位往往考慮成本而犧牲内部控制可能帶來的效益;二是人為的限制,包括有關人員不理解或錯誤理解内部控制,相關人員串通而破壞内部控制等,這些固有限制可能導緻會計報表的重要反映失實。

(2)内部控制是否真正有效,需要通過執行符合性測試予以驗證,但符合性測試隻能證實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和得到了一貫追循,而不能對會計報表反映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貫性進行證實。

(3)符合性測試的結果可能減少實質性測試的程序,但當符合性測試的成本高于所減少的實質性測試的成本時,注冊會計師必須選擇直接進行實質性測試。

例題推薦:現代審計是以測試内部控制制度為基礎的抽樣審計,注冊會計師在進行審計時,首先要研究和評價被審計單位的内部控制。請回答:(1)注冊會計師為什麼要對内部控制進行符合性測試?(2)在什麼情況下,注冊會計師可以不進行符合性測試而直接進行實質性測試?

解答提示:(1)注冊會計師進行符合性測試是為了審查内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和執行是否有效,據以确定對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和範圍的影響;(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注冊會計師可不進行符合性測試而直接進行實質性測試:A、相關内部控制不存在。B、相關内部控制雖然存在,但注冊會計師通過了解發現其并未有效運行;C、符合性測試的工作量可能大于進行符合性測試所減少的實質性測試的工作量。

四、終結階段

審計終結階段是指實施階段結束以後,審計人員根據審計工作底稿編制審計報告,并将有關文件整理歸檔的全過程。

(一)編制審計報告

審計人員在完成外勤審計工作台以後,就開始進入編制審計報告的階段,此階段的主要工作有:整理、評價執行審計業務中收集到的審計證據;複核審計工作底稿;審計期後事項;彙總審計差異,提請被審計單位調整或做适當披露;形成審計意見,撰寫審計報告。隻選擇那些具有代表性、典型的審計證據在審計報告中加以反映。

審計證據的取舍标準有:(1)金額的大小;(2)問題性質的嚴重程度。

(二)作出審計結論和決定

審計結論和處理決定具有法律效力,一經下達,被審計單位必須執行。

(三)審計資料的整理歸檔

審計人員應将向被審計單位調閱的資料全部歸還給被審計單位。

五、審計流程的延續

複審和後續審計主要适用于國家審計、部門審計等強制性審計的情況。

(一)複審

複審是審計機關對原來的審計工作進行全部或部分的複查,以确定原來所做的審計結論的正确性。引起複審的原因可以歸納為以下三個方面:

1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結論提出異議。

2審計機關對于審計小組的工作進行檢查,為保證審計質量而進行複審。

3法律訴訟引起複審。

對審計機關作出的審計結論和決定不服時,可以在收到審計結論和決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級審計機關申請複審。上一級審計機關應當在收到複審申請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作出複審結論和決定。

(二)後續審計

對被審計單位是否實施後續審計,由審計機關根據有關決定,後續審計實施的時間沒有明确規定,審計機關認為較為适當的時候就可以進行,但時間相隔不宜過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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