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彩票發行與銷售管理暫行規定》(财綜13号)等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全國聯網電腦體育彩票31選7(簡稱“31選7”)由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統一發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在所轄區域内承銷。
第三條31選7采用計算機網絡系統發行,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設置的投注站點銷售,定期開獎。
第四條31選7實行自願購買,凡購票者均被視為同意并遵守本規則。
第五條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或兌付獎金。
第二章投注
第六條31選7是指從01—31共31個号碼中選取7個号碼進行的投注,一組7個号碼的組合稱為一注,每注金額人民币2元。購買者可進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數範圍為2-99倍。單張彩票最大投注數量不得超過10000注。
第七條31選7按期銷售,期号按公曆年度編排。
第八條投注者可選擇機選号碼投注、自選号碼投注。機選号碼投注即由投注機随機産生投注号碼進行投注,自選号碼投注即将投注者選定的号碼輸入投注機進行投注。
第九條投注者可選擇膽拖投注、複式投注。膽拖投注是指由膽碼和拖碼組合(膽碼與拖碼數量之和必須等于或多于8個号碼)進行的投注,膽碼為從01—31中選取至少1個最多6個号碼作為每注都有的号碼,拖碼為選取除膽碼以外的号碼。複式投注是指當膽碼選取号碼個數為零、拖碼選取号碼個數為8個(含)以上組合成多注彩票的投注。
第十條31選7采取有紙化投注,投注号碼經投注機打印出對獎憑證,交投注者保存,此對獎憑證即為31選7彩票。
第三章設獎
第十一條31選7按當期銷售額的50%、15%、35%分别計提返獎獎金、彩票發行費和彩票公益金。返獎獎金分為當期獎金和調節基金,其中,49%為當期獎金,1%為調節基金。
第十二條31選7共設七個獎級,一、二等獎為浮動獎,三、四、五、六、七等獎為固定獎。各獎級和獎金規定如下:
一等獎:獎金總額為當期獎金額減去固定獎總額後的88%,以及獎池和調節基金轉入部分;
二等獎:獎金總額為當期獎金額減去固定獎總額後的12%;
三等獎:單注獎金固定為1500元;
四等獎:單注獎金固定為500元;
五等獎:單注獎金固定為50元;
六等獎:單注獎金固定為20元;
七等獎:單注獎金固定為5元。
第十三條31選7單注彩票中獎獎金最高限額500萬元。
第十四條31選7設置獎池,獎池由未中出的浮動獎獎金和超出一等獎單注封頂限額部分的獎金組成。獎池與當期獎金中用于一等獎的部分及調節基金轉入部分合并頒發一等獎獎金。
第十五條調節基金包括按銷售總額的1%提取部分、浮動獎獎金取整後的餘額、棄獎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調節基金專項用于支付各種不可預見情況下的獎金支出風險、調節浮動獎獎金以及設立特别獎。動用調節基金設立特别獎,應當報财政部審核批準。
第十六條一、二等獎按照該獎級實際中獎注數平均分配該獎級獎金。當上一獎級單注獎金低于下一獎級單注獎金時,上一獎級單注獎金補足至下一獎級單注獎金的兩倍,所需資金從調節基金中支付,若調節基金不足時,用彩票發行費墊支。
第四章開獎
第十七條31選7每周一、四、六開獎,搖獎過程在公證人員監督下進行,通過電視台播出。開獎時先開出7個号碼,為正選号碼;另外再開出1個号碼,為特别号碼。
第十八條每期開獎後,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需将開獎号碼、當期銷售總額、各獎等中獎情況以及獎池資金餘額等信息,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并将開獎結果通知各銷售終端。
第五章中獎
第十九條31選7根據投注号碼與開獎号碼相符情況确定相應中獎資格:
一等獎:投注号碼與開獎号碼中的7個正選号碼全部相同,即中獎;
二等獎:投注号碼與開獎号碼中的任意6個正選号碼以及特别号碼相同,即中獎;
三等獎:投注号碼與開獎号碼中的任意6個正選号碼相同,即中獎;
四等獎:投注号碼與開獎号碼中的任意5個正選号碼以及特别号碼相同,即中獎;
五等獎:投注号碼與開獎号碼中的任意5個正選号碼相同,即中獎;
六等獎:投注号碼與開獎号碼中的任意4個正選号碼以及特别号碼相同,即中獎;
七等獎:投注号碼與開獎号碼中的任意4個正選号碼相同,即中獎。
第二十條當期每注彩票隻有一次中獎機會,不兼中兼得,另行設立的特别獎除外。
第六章兌獎
第二十一條31選7兌獎當期有效。每期自開獎次日起28天為兌獎期,逾期未兌獎視為棄獎,棄獎獎金納入調節基金。
第二十二條兌獎機構有權查驗中獎者的中獎彩票及有效身份證件,兌獎者應予配合。
第二十三條凡僞造、塗改中獎彩票,冒領獎金者,送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