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

學位

學術性榮譽稱号
學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标準的學術稱号經在高等學校或科學研究部門學習和研究,考試合格後,由有關部門授予國家和社會承認的專業知識學習資曆。起源于歐洲中世紀。專業技術人員擁有何種學位,表明他具有何種學術水平或專業知識學習資曆,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1]
    中文名:學位 外文名: 别名: 英文名:academic degree 學術稱号:學士、碩士、博士 分類: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曆史學、理學 起源:歐洲中世紀

概念簡介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業務素質,符合初級、中級、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經濟專業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别的考試。

學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标準的學術稱号。學位包括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三種。博士是學位的最高一級。在我國“博士後”是指獲準進入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博士學位獲得者,不是學位。

詳細釋義

學位授予單位以及可以授予學位的學科名單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提出,經國務院批準公布。學士學位,由國務院授權高等學校授予,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由國務院授予的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授予。

高等學校畢業生,成績優良,且達到規定的學術水平者,可授予學士學位;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通過碩士(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規定學術水平者,可授予碩士(博士)學位,符合上述條件所授予的學位證書國家予以承認。

學位不等同于學曆,獲得學位證書而未取得學曆證書者仍為原學曆。取得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的,不一定能夠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取得學士學位證書的,必須首先獲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而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證書的,卻不一定能夠獲得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

現在經常出現将學位與學曆相混淆的現象,如有的人學曆為本科畢業,以後通過在職人員學位申請取得了博士學位,這時,學曆仍為本科,而不能稱之為取得了“博士學曆”。

證書

學位證書是證明學生專業知識和技術水平而授予的證書,在我國學位證授予資格單位為通過教育部認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學研究機構。

獲得學位意味着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标準的學術稱号,經在高等學校或科學研究部門學習和研究,成績達到有關規定,由有關部門授與并得到國家社會承認的專業知識學習資曆。

比如你在一個大學修完該修的學分,所有成績及格,你就可以拿到該學校的畢業證。但是學位證是在所有成績的及格的基礎上,有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國大部分學校都會要求學分績點達到2.0(通常即加權平均分為70分)以上才能被授予學士學位,否則隻能拿到畢業證。

有些學校有特别要求,比如若出現考試作弊的行為,畢業時隻能拿到畢業證,不能授予學士學位。目前我國大學的學位證書已不與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挂鈎。若幹年前很多學校要求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否則畢業時拿不到學位證書,但該限制已經在最近幾年中陸續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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