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裝部隊

武裝部隊

國家或政治集團的各種武裝組織的總稱
武裝部隊,一般情況下指武裝力量,是國家或政治集團的各種武裝組織的總稱。一般以軍隊為主體,由軍隊和其他正規的、非正規的武裝組織組成。通常由國家或政治集團的最高領導人統率。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民兵組成,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并統一指揮。[1]
    中文名:武裝部隊 外文名:armed forces 别名:武裝力量 主體:軍隊

作用

武裝力量作為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或政治集團實現階級統治,推行内外政策的暴力工具。被統治階級依靠武裝力量奪取政權,統治階級依靠武裝力量鎮壓反抗,抵禦侵略,鞏固政權。有的國家還把武裝力量作為對外侵略擴張的工具。

構成n

國家武裝力量的構成,受國家政治制度、軍事戰略、經濟條件、地理環境、人力資源和曆史傳統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約。世界各國武裝力量的總體構成形式是多種多樣的,大體上可以概括為單一武裝組織和兩種、三種、四種以上武裝組織相結合等構成形式。

成分

武裝力量大體可分為軍隊、後備部隊、武裝警察和群衆武裝四種基本成分。

軍隊,又稱常備軍、正規軍,除個别國家外,是國家武裝力量的主體和武裝力量建設的重點。

後備部隊,稱預備役部隊、後備隊、國民警衛隊或動員部隊等,是軍隊的後備力量,主要用于平時維護社會治安、搶險救災,戰時擴編軍隊、配合軍隊作戰等。

武裝警察,包括内衛部隊、邊防部隊、憲兵等,是維護國内治安和邊境安全的武裝組織。

群衆武裝,又稱民兵、地方防禦部隊、人民抵抗部隊、鄉兵等,是不脫離生産的群衆性武裝組織,是軍隊的助手和後備力量。

發展

随着以信息技術為核心的新技術在軍事領域的廣泛應用,戰争形态和作戰樣式發生了巨大變化,各國都在探求既能保持武裝力量高度戰備水平,又能節省軍費的途徑;重視改革和完善武裝力量的組織體制,以精幹高效的軍隊為重點進行建設,提高其整體戰備水平和作戰能力;加強後備力量和快速動員制度的建設,推進現役部隊與預備役部隊一體化建設進程;加快建設的步伐,提高武裝力量整體作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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