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彩繪

人體彩繪

在人體上作畫的藝術形式
人體彩繪,又稱紋身彩繪,即在光滑的皮膚上,用植物顔料繪出一件美麗的華服,具有特殊的美感。一般來說人體彩繪不傷害皮膚,也不怕水洗,無疼痛感,色彩鮮豔,圖案多變。彩繪的過程也簡單易行。在某種意義上,人體彩繪就是要給我們的視覺和心靈來一次強大的沖擊力,我們呼喚美,我們需要拓展美的領域,面對“赤裸的真實”,人們隻有有了足夠的勇氣,才是打破了傳統與禁忌,創造了對美的最大肯定和領會的自由空間。而人體彩繪師則從專業的角度,對這門新興的藝術談了他們獨 特的見解。
  • 中文名:人體彩繪
  • 英文名:Body painting
  • 又名:紋身彩繪
  • 雛形:土著人身上的圖案

起源發展

人體彩繪的雛形是源于土著人身上的圖案,對遠古時候的人類來說,“紋身”是一種圖騰、一種信仰,代價是忍受皮肉之苦。

為了祈禱平安、幸福,古印第安人發明了文身術;出于同樣的目的,古代非洲、中東等地的人們用各種顔料将自己的身體塗抹得五顔六色。就有了最好人體彩繪的雛形。

我國的國粹京劇裡的人物的面譜也可以說是最早期的人體繪畫傑作之一。

随後出現了流行至今的“紋身”,圖案除了圖騰圖形外,多半是魚紋、十字紋、三角紋和鋸齒紋,基本上屬幾何圖形。1891年,美國發明了電動文身機,還配制了統一圖案,風靡一時。英國上流社會和日本也都流行過這種特殊的“化妝”。

2000年5月份,人體彩繪作為一個新聞事件引起人們的關注。在江城武漢發生的一幕,一名年輕貌美的模特被枯枝、枯草包圍着安坐在舞台中央,臉上及裸露的胸脯上用紅、白兩色勾勒出炫目的圖案。

表現形式

人體彩繪是美容師運用色彩在人的身體四肢上繪畫出各種各樣的圖案,跟一般在畫家畫在畫布上。用油彩作畫不一樣,彩繪藝術的載體是具動感和生命力的人的身體,它是流動的,立體的藝術作品。人體彩繪給人帶來一種強烈的視覺沖擊,挑戰傳統的審美理念。

因為人體彩繪效果逼真,時尚前衛,還可不斷變換花樣,很适合年輕人的消費心理,故頗受喜愛,來彩繪的也都是些年輕的時尚男女。

但進行人體彩繪時人的皮膚多少會吸收一些染料,刺激到皮膚,還可能會引起紅腫、瘙癢等過敏症狀,如果繪的面積過大,還會引起全身反應。因此,進行人體彩繪時也應當慎重。

繪制過程

人體彩繪是在皮膚上打底,再用一種特殊的植物染料在着色描繪,待吸幹後,再塗上一層顔料,使之慢慢滲透到皮膚表層,一般維持一至兩周,最多保持一個月的時間,便會自然褪色,淡化消失。

藝術價值

21世紀,人體彩繪再起波瀾,不過如今人們的目的不是祈福,而是對美的表達和展現。藝術家用畫筆在各種材料上揮灑神奇,但是有一天有人發現,人體才是美的最好載體,于是他們大膽地把身體當作畫布,用特殊的化妝油在模特身上繪制各種圖案,使人體成為藝術品。如今,這已成為一門獨特而專業的化妝術,繼文身貼紙、局部的身體和面部彩繪之後風靡世界美容界。

人體彩繪藝術是一項與上帝争寵的藝術,它給了藝術家們無限的想象空間,繪制出的畫面層次分明,立體感強,表現力豐富。創作源自生活,可表現活靈活現的動物造型;可展示妙趣橫生的遊戲故事;可鑄線條流暢的人體雕塑。創作者們用粗犷的色塊,細膩的筆觸生動展現出人體玲珑的線條豐富的表情。

社會反應

并非新鮮事物

關于人體彩繪的是與非,實際從它産生之日起就如影随形。

有人頗不認同人體彩繪是一種“值得探讨”的“新鮮事物”。因為“人類塗畫裝飾自己的身體比壁畫與雕刻的制作都早了數千年,這在近年發現的史前洞穴裡已得到了證實,而繪身的習俗在世界各地還有中國的某些部族至今都是某種圖騰的象征,即使在20世紀的文明民族中,繪身習俗仍然遺存,隻不過更具有藝術化的傾向,比如在印度、巴基斯坦等地,少女行婚禮時将手腳進行彩繪以增添美麗和高貴”。“人體彩繪和音樂、雕塑、舞蹈、戲劇一樣,都是一種獨特的藝術形态,它屬于美術的範疇,隻不過把美術的色彩和圖案繪制在人的皮膚上而已。它也不等同于原始的繪身,而是一種更高層次的回歸,既體現了藝術的創造,也體現了現代文明的觀念。”

青年教師王羽就說:“人體彩繪并不單純隻是創作技術,而是一種美學觀念和态度……單純把人體當畫布、畫闆來創作的話,那人體彩繪就會失去它的意義,真正的人體彩繪,必須根據人體曲線、身體架構、模特的肢體語言,去表達作品内容,單在畫布上是不可能表達這種内容的,所以,這是一種更多内涵和更高難度的雙向藝術創作。”

防止踐踏藝術

在人體彩繪鬧得沸沸揚揚之時,有一家新聞網站就報道說,很多活動或一些商家等搞人體彩繪實際上不過為了打響知名度,這和俄羅斯一家電視台運用女主持人的色相和脫衣表演來提高收視率,美國一家理發店以一絲不挂的美人充當理發師來招徕顧客有什麼本質的區别?人體彩繪,不過是一種商業行為!

更有人“痛心疾首”地指出:一些自稱為藝術家的人,靠人體彩繪來宣洩自己扭曲的人生感悟,這不僅是對藝術的亵渎,而且是對生命尊嚴的踐踏!還有人認為時下社會的流行“魚龍混雜”,超凡俗的藝術隻能是鳳毛麟角,借“人體”來搞“藝術文化”,更多的是為了奴役金錢與色情——倘若真是這樣,倘若一種藝術形式隻淪為賺錢的工具,那麼确實,它自身的意識含量究竟還剩多少?倘若一種藝術形式隻為滿足感官刺激和追求獵奇心理,那麼它的意義世界還有多大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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