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專業

經濟法專業

專業種類
專業學位本專業是博士學位和碩士學位授予點。研究方向本學科的主要研究方向有經濟法總論、财稅金融法、企業和公司法、競争法、涉外經濟法。
  • 中文名:經濟法專業
  • 外文名:
  • 類别:
  • 主管部門:
  • 專業學位:博士學位和碩士學位授予點
  • 研究方向:經濟法總論、财稅金融法等
  • 主要特色:領先性,綜合性等

研究方向

本學科的主要研究方向有經濟法總論、财稅金融法、企業和公司法、競争法、涉外經濟法。

本方向是關于經濟法基本理論的研究。所做的基本工作,是力求對經濟法涉及的各基本問題做出科學、透徹的闡述,以期對我國法學的發展有所建樹;内容主要有:經濟法的概念和各相關範疇,經濟法的價值和基本原則,經濟法和經濟法學的體系,經濟法的法律關系,經濟法律責任等。

具體

1、研究立足于調整對象的經濟法基本定義,以确保經濟法學的科學性。

2、以主客觀統一作為法的部門劃分标準,論證經濟法作為法的部門和學科存在的客觀性和必要性。

3、在經濟法與其他法部門的關系方面,着重研究經濟法與行政法的關系,論證在公共經濟管理領域,經濟法與行政法是内容與形式的關系,是經濟内容與行政控權的關系。

4、立足于經濟法部門,研究經濟法和經濟法學的體系。在學術研究中摒棄泛經濟法觀念,盡管不反對其作為日常生活中的觀念和用語。

5、基于公有财産關系主導的現實,研究公有主體角色錯位和經營管理不善傾向下如何法治和善治,确立責權利統一的經濟法原則,将經濟責任制作為我國經濟法的基本範疇之一,在此基礎上構建我國的現代經濟法。

本研究方向已經和将要取得的突破,是将泛經濟法漸次精确為有特定研究對象的成熟法學學科,用短短的二、三十年走完傳統學科百餘年乃至數百年的建設曆程。

培養目标

本專業培養能堅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四項基本原則,具有較堅實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基礎和較深厚的經濟法理論知識,能勝任經濟法學教學研究、經濟行政司法工作和企、事業法律實務,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品學兼優的高層次專門人才。且能較好地掌握馬列主義理論,有較紮實的經濟法、商法理論基礎;重視理論與社會實踐結合;具有較強的科學研究和從事經濟法律實務工作能力的專業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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