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校軍銜

大校軍銜

軍銜稱号
大校是一些國家軍隊校級軍官中的軍銜稱号。大校軍銜最初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設置,是副師長的編制軍銜。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中”大校“為校級軍官的最高級别。大校軍銜可以授予副大軍區職、正軍職、副軍職、正師職和副師職等五個級别的軍官。
    中文名:大校軍銜 外文名: 定義: 類型:概念 類 别:軍銜 解 釋:國家軍隊校級軍官中的軍銜稱号 分類:陸軍大校、海軍大校、空軍大校

曆史沿革

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不設大校軍銜,有的國家不承認大校是高于上校的一個軍銜等級,往往同他們國家的上校對等,在名稱的翻譯上譯為“資深的上校”或“老上校”。大校軍銜最初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設置,是副師長的編制軍銜。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和摩洛哥軍隊中也有此軍銜。

中國人民解放軍在1955年和1988年兩度實行的軍銜制中,均将大校作為校級軍官的最高級别。

國際上大校的英文翻譯通常是Senior Colonel,字面意思是“資深的上校”或“高級上校”,這說明還是将大校視為校官的。但是在某些場合,也是将我軍的大校與準将列為一格的。如“太平洋地區高級軍官後勤論壇”代表資格,美、澳等國為準将以上,我軍為大校以上。

發展曆程

1955年2月8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式實行軍銜制,其中校官設置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校軍銜可以授予軍長、副軍長、師長和副師長等四個級别的軍官。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了《關于取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的決定》,1965年6月1日開始實施。

1988年7月1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恢複軍銜制,校官設置仍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4級。大校軍銜可以授予副大軍區職、正軍職、副軍職、正師職和副師職等五個級别的軍官。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的決定。大校軍銜隻授予副軍職、正師職和副師職等三個級别的軍官。

大校軍銜根據不同兵種分為:陸軍大校、海軍大校、空軍大校。

1988年12月17日,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布《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實行警官警銜制度的具體辦法》,設立武警大校警銜。

陸軍大校為陸軍正師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陸軍副軍職軍官和副師職(正旅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海軍大校為海軍正師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海軍副軍職軍官和海軍副師職(正旅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空軍大校為空軍正師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空軍副軍職和副師職軍官的輔助軍銜。即資曆較淺的空軍副軍職軍官和資深的空軍副師職軍官,也可授予空軍大校軍銜。

武警大校為正師職警官的主要警銜。武警大校還是武警副軍職警官和副師職警官的輔助警銜。

晉升期限

上校晉升大校為四年,大校以上軍銜晉級為選升,以軍官所任職務、德才表現和對國防建設的貢獻為依據。

首次授予軍官軍銜,大校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批準授予。

副師職(正旅職)軍官晉升為大校的,專業技術軍官晉升為大校的,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批準。

标識

1、“55式”軍銜大校肩章

陸軍大校軍銜主要标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紅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紅色細杠和四枚星徽。

海軍大校軍銜主要标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代表海軍的黑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黑色細杠和四枚星徽。

空軍大校軍銜主要标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代表空軍的藍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藍色細杠和四枚星徽。

此套肩章式樣自1955年起用,到1965年廢止。

2、“88式”軍銜大校肩章

陸軍大校軍銜主要标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有紅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紅色細杠和四枚星徽。

海軍大校軍銜主要标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有代表海軍的黑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黑色細杠和四枚星徽。

空軍大校軍銜主要标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有代表空軍的藍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藍色細杠和四枚星徽。

武警大校警銜主要标識為,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紅色細杠和四枚星徽。

此套肩章自1988年起用至2007年中國人民解放軍更換07式軍服時停止使用

3.“07式”軍銜大校肩章

2007年8月1日起,經黨中央、中央軍委和胡主席批準,全軍部隊将從開始陸續換穿07式軍服。

07式軍服的軍銜肩章在保持原有圖案不變的基礎上,主要對肩章底色作了改革。

陸軍大校軍銜主要标識為,松枝綠色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金色細杠和四枚星徽。

海軍大校軍銜主要标識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金色細杠和四枚星徽。

空軍大校軍銜主要标識為,深藍灰色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金色細杠和四枚星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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