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産貸款

抵押房産貸款

經濟學領域術語
房産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已購商品住房抵押,貸款銀行為借款人提供一攬子資金服務,滿足其購買住房、車位、大額耐用消費品、汽車和住房裝修等多種需求的人民币貸款。[1]
  • 中文名:抵押房産貸款
  • 外文名:
  • 定義:
  • 包含:借款人以已購商品住房抵押
  • 提供:一攬子資金服務
  • 滿足:其購買住房、大額耐用消費品

申請貸款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持有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

3、具有穩定、合法的收入來源;

4、抵押房産有房地産證,産權明晰,可上市流通;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貸款的金額及期限

1、商品住宅的抵押率最高可達70%;

2、寫字樓和商鋪的抵押率最高可達60%;

3、工業廠房的抵押率最高可達50%;

4、最長期限可達30年;抵押包括商鋪、辦公樓、住宅、别墅、廠房、倉庫等等;

貸款資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注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5.房産的産權證;

6.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7.第二住所證明(保證一旦拍賣借款人的房子借款人得有地方住)

注意:

1.必須有抵押物才能貸款,而且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間利息總和不能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1/2;

2.有長期穩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貸款本息的收入來源;

3.擔保人:貸款需要支付律師見證費、抵押登記費、抵押房産的保險費、房産的評估費等。一般貸款下來要1個月左右

無法辦理房産抵押的房産

根據《擔保法》和《城市房地産抵押管理辦法》的規定,下列房地産不得設定抵押或抵押時受一定限制。

(1)土地所有權不得抵押;地上沒有建築物、構築物或在建工程的,純粹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進行抵押;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但是已經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土地使用權除外。

(3)權屬有争議的房地産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産,不得抵押。

(4)用于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的房地産不得進行抵押。

(5)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築物不得抵押。

(6)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地産不得抵押。

(7)以享有國家優惠政策購買獲得的房地産不能全額抵押,其抵押額以房地産權利人可以處分和收益的份額比例為限。

(8)違章建築物或臨時建築物不能用于抵押。

(9)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産。

期限

一般個人類的貸款,最長為5年;逐月分期還款,沒有一次性還本的。

利率

一、短期貸款

六個月以内(含六個月) 4.86%

六個月至一年(含一年) 5.31%

二、中長期貸款

一至三年(含三年) 5.40%

三至五年(含五年) 5.76%

五年以上 5.94%

以上利率僅供參考,各個銀行的房屋抵押貸款利率有所不同,不同的地區貸款利率也可能存在差異,詳細的利率需要咨詢當地銀行。

住房抵押

最新加息後住房抵押貸款利率調整表

基準利率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币存貸款基準利率。

金融機構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現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現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據此相應調整。

四類房産不能辦理抵押貸款

●未結清貸款的房産

抵押消費貸款的房産必須是沒有任何抵押且無貸款的房産。如果是有抵押的房産或者此房産正處于按揭狀态當中,銀行已經擁有此房産的他項權利,借款人再對此房産進行抵押,銀行不是允許的。因為兩家銀行無法同時擁有一處房産的他項權利,為此借款人不能夠使用抵押消費向銀行申請貸款。

●部分已購公房

已購公房中有兩種情況不能辦理抵押消費貸款,一種是無法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已購公房,因為如果在購房合同中有原單位有優先購買權的條款,銀行無法取得他項權利,所以銀行也無法操作此套房産的抵押消費貸款;另一種是已購公房中不能提供央産房上市證明的央産房,因為這樣的房産不能夠上市進行交易,也就無法操作該項業務。

●未滿五年的經濟适用房

回遷房是政府保障性住房之一,一般按經濟适用房管理,或者其房屋性質歸屬于經濟适用房。根據目前國家的政策,未滿五年的經濟适用房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同樣無法辦理抵押消費貸款。

●未取得房産證的小産權房

對于小産權房産,如果居住人沒有取得房産證的話,對房産隻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沒有取得此套房産的所有權證書,所以這類房産就不能上市交易,無法到建委做抵押,更不可能辦理抵押消費貸款。

個人房貸風險種類及産生原因

據中國建設銀行信貸部的有關人士介紹,目前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主要有3種:

借款人方面的風險

個人借銀行(包括住房資金管理機構)的錢用于住房消費,如果不按期還錢便産生了風險,風險産生的原因有兩種: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前者是指借款人有意賴賬、詐騙、假借款、惡意不還錢;後者是借款人因失業、傷殘、死亡、離異等原因導緻借款人不能如期還錢。

開發項目的風險

開發商經營不善,或挪用資金,造成項目不能完工,形成“爛尾”,借款人購買并用來抵押的房産成了“空中樓閣”;借款人購買的房産存在較大質量問題。這些情況将導緻個人貸款的相關合同難以履行,使借款人和貸款行的權益受到侵害。

銀行方面風險

對借款人情況審查不嚴;對開發商銷售情況、工程進度、售房款監管賬戶和保證金賬戶的資金流向情況控制不夠;缺乏與房屋土地部門必要的聯系,抵押登記不落實;檔案管理不嚴,丢失重要合同單據,由此造成銀行貸款風險。

住房抵押眼下難成主要擔保方式

據業内人士介紹,防範借款人貸款風險的擔保方式有3種:抵押、質押和保證。在借貸前,還要充分了解借款人貸款的真實目的(自己住或者是投資)、收入來源及家庭狀況,通過設定合理的擔保方式防範。從實用性、可行性、便捷性的角度分析,住房抵押應該是最主要的擔保方式。質押有動産質押和權利質押兩種方式。借款人要找到與住房價值量大體相當并獲得貸款人認可的動産幾乎不可能;以權利作為質押,貸款人要求的權利隻限于存款單和債券,現實中擁有與住房價值大體相當的存款及有價證券的人要麼是人少,要麼就是不用申請貸款了,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為他人借款做保證人,非親非故的情況下,一般人不願意承擔這種風險。由此可知,住房抵押應該作為最主要的防禦貸款風險的手段。

在我國開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初期,由于當時住房緊張,法律也不健全,擔心個人出現風險後,無法使借款人遷出,向法院上訴,要求強制執行,但法院考慮到社會穩定,往往不受理這種訴訟。以住房作抵押,客觀上難以防範風險。其次,由于目前我們的房地産行政管理不能适應市場發展的需要,住房産權證辦理緩慢,沒有産權證,辦不成抵押登記,抵押就做不成。

防範風險需購房者提高法制觀念防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最根本辦法是逐步建立完善法律體系,提高個人法制觀念,對惡意不還款的人,要有處置力度。政府要對土地的供應加強計劃管理,進而保證住房供應量的穩定、房價的穩定;對開發企業的資質要嚴格審查,保證住房質量達到标準;要建立完善的貸款程序;通過優質服務,提高貸款的效率,而不是簡單地簡化貸款程序。對個人住房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管理,特别是貸後管理,建立完善的貸款保證體系。建立住房抵押、質押、保險、擔保機制,利用市場機制來分散和轉移貸款風險。

個人貸款

個人經營性銀行貸款

個人經營性貸款是以企業法人或股東的房産做抵押,所獲資金用于企業經營的貸款。

貸款優勢

1、貸款額度高,最高可達房産評估值的7成;

2、按季還息,一次還本;

3、按實際使用金額計息;

4、不限定貸款用途,無需提供消費證明;

5、手續快捷簡便,5-10個工作日即可批貸

銀行要求

1、企業正常經營;

2、所提供房産為大産權(可上市流通)

個人所需資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2、個人資産證明(存款,銀行卡流水,房産證,機動車登記證)

3、第二套安置居所證明(房産證)

4、收入證明

企業所需資料

1、營業執照正本及副本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正本

3、稅務登記證

4、基本戶開戶許可證

5、貸款卡

6、公司章程

7、法人身份證及公司其他股東身份證

8、企業銀行對帳單(最近三月)

9、上年度财務報表,近三個月财務報表

10、董事會決議

11、公司情況介紹及用款說明

其他貸款了解

1.普通貸款限額和備用貸款承諾。普通貸款限額是一種以非正式協議約束的貸款形式。企業基于資金需求具有季節性和規律性的特點,與銀行訂立非正式協議,約定一個由銀行在指定期限内向企業提供貸款的最高限額,在此期限和貸款額度内,企業可随時獲得銀行貸款。企業申請貸款額度時必須向銀行說明近期财務狀況,銀行則根據企業信用狀況和自身營運要求決定是否授信和執行協議。備用貸款承諾是以比較正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約定的貸款形式。企業與銀行簽訂正式的貸款協議,銀行承諾在指定期限和限額内向企業提供貸款并要求企業向銀行支付承諾費。

2.營運資本貸款和項目貸款。營運資本貸款是基于企業産品生産周期長、原材料儲備多、資金回流慢等特點,以産品銷售進度确定貸款期限和額度的貸款形式。項目貸款是以風險大、成本高的大型建設項目為對象的貸款,其特點是金額大、風險高、利率高,以項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作為決定貸款與否的依據,貸款債務的追索針對項目,而不是針對公司和企業。對于特大型的項目,通常由多家銀行組合,以銀行辛迪加或銀團形式提供貸款,以分散風險。

3.票據貼現。票據貼現與一般貸款比較,其特點表現在:

①授信對象。票據貼現是以票據為對象而不是以借款人為對象;②貸款額度。貼現貸款的額度隻與票據面額、貼現率和票據剩餘期限有關,而不受借款用途、借款人财務狀況等因素影響;③資金回流方式和期限。票據貼現可通過對票據辦理轉貼現和再貼現提前收回資金;④風險和收益。票據貼現具有比較可靠的清償保證機制和風險分散機制,但收益低于一般貸款。

4.信貸賬戶和透支賬戶。信貸賬戶是銀行主要用于安排分期還款貸款的一種方便形式。透支賬戶則是為在銀行開有往來賬戶的客戶提供貸款的方便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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