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

肉类、蔬菜加工的企业
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4月4日,是其母公司(OSI集团公司)基于在中国长期发展的战略考虑,在中国投资的第二个国际标准的肉类、蔬菜加工企业,拥有一条鸡肉加工生产线、一条牛肉/猪肉加工生产线。2014年7月20日,据上海广播电视台电视新闻中心官方微博报道,麦当劳、肯德基等洋快餐供应商上海福喜食品公司被曝使用过期劣质肉而被调查。
  • 公司名称:
  • 外文名:
  • 所属行业:
  • 法定代表人:
  • 总部地点:
  • 经营范围:食品
  • 公司类型:
  • 公司口号:
  • 年营业额:
  • 员工数:
  • 中文名称: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
  • 组织形式:外商独资
  • 创建时间:1996年04月04日
  • 登记机关:上海市工商局

经营范围

生产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速冻其他类制品)】、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各类蔬菜、水果的加工(需审批的项目除外)以及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的加工,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研发上述生产及加工的产品,转让自研技术成果,提供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违法事件

事件曝光

2014年7月20日,麦当劳、肯德基等洋快餐的供应商上海福喜食品公司被曝使用过期劣质肉。上海食药监部门已经要求上海所有肯德基、麦当劳问题产品全部下架。

2014年7月20日晚上海食药监部门连夜出击,上海食药监进车间时一度被阻。上海食药监部门表示部分文字证据已被控制。

事件调查

2014年7月22日上海市食药监局初步调查表明,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有组织实施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并查实了5批次问题产品,涉及麦乐鸡、迷你小牛排、烟熏风味肉饼、猪肉饼,共5108箱。上海市食药监局和市公安局等部门已经成立了“720”联合办案指挥部,初步调查表明,上海福喜涉嫌实施有组织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上海市食药监局局长闫祖强代表国家食药监总局再次约谈福喜工厂中国区的负责人。福喜公司被要求3天内给出一份详细的书面报告。

上海公安局介入调查,对22家下游食品流通和快餐连锁企业进行紧急约谈,麦当劳、必胜客、汉堡王、德克士等连锁企业,以及上海真心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等九家企业已经封存福喜公司产品约100吨。食药监局还通报,初步查明,麦当劳、必胜客、汉堡王、棒约翰、德克士、7-11等连锁企业及中外运普菲斯冷冻仓储有限公司、上海昌优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真兴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等9家企业使用了福喜公司的产品。

随着调查深入发现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在厂区之外还有一个神秘的仓库,专门把别的品牌的产品搬到仓库里,再换上福喜自己的包装。

采取措施

公司方面

2014年7月28日,福喜全球主席兼首席执行官谢尔顿·拉文向上海市食药监局报告福喜总部对福喜事件采取的整改措施,表示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配合调查,全面承担责任。

2014年7月30日,上海市食药监局再度约谈福喜集团具体负责中国投资运营的主要负责人、福喜全球高级副总裁兼亚太区总经理艾柏强等,责成福喜总部配合监管部门深入调查,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2014年7月30日汉堡王美国宣布,该公司全面停止向美国福喜集团中国子公司的采购。

2014年9月22日,上海福喜将执行员工遣散计划,涉及226名直接雇佣员工、114名外包合同员工。除遣散补助,福喜表示还将与有关部门合作,提供职业发展指导和求职技能培训等支持。

2014年7月26日,福喜母公司OSI集团在官网宣布,必须从市场中收回上海福喜所生产的所有产品。

执法机构

2014年07月24日,市公安局已依法对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质量经理等6名涉案人员予以刑事拘留。市公安局和市食药监局表示,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要一查到底,依法严惩涉案单位和责任人。截至2014年7月23日,共出动执法监察人员875人次,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581户,对经营、使用福喜公司产品的企业的问题食品,均已采取下架、封存等控制措施。

一审宣判

2016年2月1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福喜食品有限公司、被告人杨立群、贺业政等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两家公司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澳籍被告人杨立群等十人均被判有期徒刑。其中杨立群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驱逐出境。贺业政等9人被判二年八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8万至3万元不等。

事件影响

2014年7月下旬,上海福喜爆发“过期肉”事件后,上海福喜员工中的大部分人已经开始带薪休假。OSI集团称由于事态发展超出了控制范围,员工无法恢复生产。

2014年9月22日上午,上海福喜母公司、OSI集团发出最新声明称,OSI(中国)将于今日针对上海福喜执行员工遣散计划,该计划已通过当地政府和工会审批,此次遣散员工总数共计340名。 

事件评论

监管需避“负面清单”。对市场主体行为进行监管,应该与行政审批改革的方向是正好相反的。行政审批改革方向是负面清单,凡是市场可以解决的交给市场。而市场监管则需要实现全方位、全环节监管,不能等到媒体爆料了,才实施监管。上海福喜事件的揭露,并不是监管部门发现的,而是媒体发现的。这说明,有关部门在监管上可能存在“负面清单”不出问题不查。但这种监管方式往往难以保障基本的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改革的方向,是改变这种“负面清单”的方式,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市场秩序进行全流程监管。

在这方面,不应该设置所谓“免检产品”:任何进入市场流通的、与公共安全直接相关的产品,都需要通过监管部门的专业检查;不应该颁布正面奖章,而要颁布黑名单。不久前上海福喜甚至获得了“嘉定新城(马路镇)食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A级”称号,这是一个极大的讽刺。这种政府部门为食品企业背书的做法需要彻底改变。(扬子晚报评)

监管需要实现专业化。行政审批改革的方向是只管形式审批,不管实质审批,即只要企业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不审批企业是否盈利,是否有市场。但监管改革是实质性改革,重点是监管企业生产是否符合基本标准。这就决定了市场监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形成一整套有效的监管方式方法。对监督检查的频率和强度要做出合理的安排;同时,需要强化监管的技术性。上海福喜事件中,监管的专业性并没有得到有效地体现,在很大程度上可能仍然停留在形式监管上。(扬子晚报评)

监管要有相应的独立性。我国各级政府的行政审批与市场监管职能在很大程度上有重合,重审批轻监管的倾向客观存在。这是导致监管难以实现全覆盖的一个重要原因。更重要的是,当前监管部门执法权不明确,上海福喜甚至敢于拒绝食品安全检查人员进入,本身就折射出法制的漏洞。严格意义上,拒绝监管部门进入检查,是一种抗法行为。因此,需要强化监管部门的独立性,尽快建立相对独立的大监管体系,并且赋予其明确的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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