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它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于重要环境因素的信息,制定和实施环境方针与目标。它适用于那些组织确定为能够控制,或有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但标准本身并未提出具体的环境绩效准则。
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a)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环境管理体系;
(b)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环境方针;
(c)通过下列方式展示对标准的符合;
(1)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2)寻求组织的相关方(如顾客)对其符合性予以确认;
(3)寻求外部对它的自我声明予以确认;
(4)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环境管理进行认证/注册。
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都能纳入任何一个环境管理。其应用程度取决于诸如组织的环境方针、它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以及它的运行场所及条件等因素。标准还在附录A中对如何使用标准提供了资料性的指南。
引用标准
无引用标准。保留是为了使本版中的章节号和前一版(GB/T24001-1996)保持一致。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标准:
3.1
审核员auditor
有能力实施审核的人员。
[GB/T19000-2008,3.9.9]
3.2
持续改进continualimprovement
不断对环境管理体系(3.8)进行强化的过程,目的是根据组织(3.16)的环境方针(3.11),实现对环境绩效(3.10)的改进。
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活动的所有方面。
3.3
纠正措施correctiveaction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3.15)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4
文件document
信息及其承载媒介。
注1:媒介可以是纸张,计算机磁盘、光盘或其他电子媒体,照片或标准样品,或它们的组合。
注2:摘纺自GB/T19000-2008,3.7.2。
3.5
环境environment
组织(3.16)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注:从这一意义上,外部存在从组织(3.16)内延伸到全球系统。
3.6
环境因素environmentfactors
一个组织(3.16)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与环境(3.5)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注: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3.7
环境影响environmenteffect
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3.16)的环境因素(3.6)给环境(3.5)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3.8
环境管理体系environmentalmanagementsystem(EMS)
组织(3.16)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用来制定和实施其环境方针(3.11),并管理其环境因素(3.6)。
注1:管理体系是用来建立方针和目标,并进而实现这些目标的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要素的集合。
注2: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3.19)、过程和资源。
3.9
环境目标environmentalobjective
组织(3.16)依据其环境方针(3.11)规定的自己所要实现的总体环境目的。
3.10
环境绩效environmentalperformance
组织(3.16)对其环境因素(3.6)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注:在环境管理体系条件下,可对照组织(3.16)的环境方针(3.11)、环境目标(3.9)、环境指标(3.12)及其他环境绩效要求对结果进行测量。
3.11
环境方针environmentalpolicy
由最高管理者就组织(3.16)的环境绩效(3.10)正式表述的总体意图和方向。
注:环境方针为采取措施,以及建立环境目标(3.9)和环境指标(3.12)提供了一个框架。
3.12
环境指标environmentaltarget
由环境目标(3.9)产生,为实现环境目标所须规定并满足的具体的绩效要求,它们可适用于整个组织(3.16)或其局部。
3.13
相关方interestedparty
关注组织(3.16)的环境绩效(3.10)或受其环境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14
内部审核internalaudit
客观地获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定组织(3.16)对其设定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满足程度的系统的、独立的、形成文件的过程。
注:在许多情况下,特别是对于小型组织,独立性可通过与所审核活动无责任关系来体现。
3.15
不符合non-conformity
未满足要求。
[GB/T19000-2008,3.6.2]
注:此术语在GB/T19000-2000中为“不合格(不符合)”。
3.16
组织organization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团或其结合体,或上述单位中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一部分,无论其是否有法人资格,国有或私营。
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一个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3.17
预防措施preventiveaction
为消除潜在不符合(3.15)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18
污染预防preventionofpollution
为了降低有害的环境影响(3.7)而采用(或综合采用)过程、惯例、技术、材料、产品、服务或能源以避免、减少或控制任何类型的污染物或废物的产生、排放或废弃。
注:污染预防可包括源削减或消除,过程、产品或服务的更改,资源的有效利用,材料或能源替代,再利用、回收、再循环、再生和处理。
3.19
程序procedure
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
注1:程序可以形成文件,也可以不形成文件。
注2:摘编自GB/T19000-2008中3.4.5
3.20
记录record
阐明已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从事活动的证据的文件(3.4)。
注:摘编自GB/T19000-2008中3.7.6条改写。
要求
4.1总要求
组织应根据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确定如何实现这些要求,并形成文件。
组织应界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并形成文件。
4.2环境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确定组织的环境方针,并在界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确保其:
(a)适合于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规模和环境影响;
(b)包括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
(C)包括对遵守与其环境因素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d)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框架;
(e)形成文件,付诸实施,并予以保持;
(f)传达到所有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
(g)可为公众所获取。
4.3策划
4.3.1环境因素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
(a)识别其环境管理体系复盖范围内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此时应考虑到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等因素;
(b)确定对环境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即重要环境因素)。
组织应将这些信息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重要环境因素加以考虑。
4.3.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
(a)识别适用于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要求的渠道;
(b)确定这些要求如何应用于组织的环境因素。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这些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加以考虑。
4.3.3目标、指标和方案
组织应对其内部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实施并保持形成文件的环境目标和指标。
如可行,目标和指标应可测量。目标和指标应符合环境方针,并包括对污染预防、持续改进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承诺。
组织在建立和评审目标和指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自身的重要环境因素。此外,还应考虑可选的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
组织应制定、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其目标和指标的方案,其中应包括:
(a)规定组织内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实现目标和指标的职责;
(b)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4.4实施与运行
4.4.1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
管理者应确保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提供必要的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组织的基础设施、以及技术和财力资源。
为便于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应对作用、职责和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形成文件,并予以传达。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任命专门的管理者代表,无论他(们)是否还负有其他方面的责任,应明确规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以便:
(a)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
(b)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并提出改进建议。
4.4.2能力、培训和意识
组织应确保所有为它或代表它从事被确定为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工作的人员,都具备相应的能力。该能力基于必要的教育、培训或经历。组织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确定与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培训需求并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来满足这些需求。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使为它或代表它工作的人员都意识到:
(a)符合环境方针与程序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b)他们工作中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实际的或潜在的环境影响,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能带来的环境效益;
(c)他们在实现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符合性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d)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4.4.3信息交流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有关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的:
(a)组织内部各层次和职能间的信息交流;
(b)与外部相关方联络的接收、形成文件和回应。
组织应决定是否应其重要环境因素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流,并将决定形成文件。如决定进行外部交流,就应规定交流的方式并予以实施。
4.4.4文件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
(b)对环境管理体系的复盖范围的描述;
(c)对环境管理体系主要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以及相关文件的查询途径;
(d)标准要求的文件,包括记录;
(e)组织为确保对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过程进行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和记录。
4.4.5文件控制
应对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进行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的文件,应该按照4.5.4的要求进行控制。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规定:
(a)在文件发布前进行审批,确保其充分性和适宜性;
(b)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和更新,并重新审批;
(c)确保对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做出标识;
(d)确保在使用处能得到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
(e)确保文件字迹清楚,标识明确;
(f)确保对策划和运行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外部文件做出标识,并对其发放予以控制;
(g)防止对过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如须将其保留,要做出适当的标识。
4.4.6运行控制
组织应根据其方针、目标和指标,识别和策划与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以确保它们通过下列方式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a)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形成文件的程序,以控制因缺乏程序文件而导致偏离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的情况;
(b)在程序中规定运行准则;
(c)对于组织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并将适用的程序和要求通报供方及合同方。
4.4.7应急准备和响应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识别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潜在的紧急情况和事故,并规定响应措施。
组织应对实际发生的紧急情况和事故作出响应,并预防或减少随之产生的有害环境影响。
组织应定期评审其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必要时对其进行修订,特别是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
可行时,组织还应定期试验上述程序。
4.5检查
4.5.1监测和测量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的关键特性进行例行监测和测量。程序中应规定将监测环境绩效、适用的运行控制、目标和指标符合情况的信息形成文件。
组织应确保所使用的监测和测量设备经过校准或验证,并予以妥善维护。且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4.5.2合规性评价
4.5.2.1
为了履行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定期评价对适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组织应保存对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4.5.2.2
组织应评价对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这可以和4.5.2.1中所要求的评价一起进行,也可以另外制定程序,分别进行评价。
组织应保存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4.5.3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处理实际或潜在的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程序中应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识别和纠正不符合,并采取措施减少所造成的环境影响;
(b)对不符合进行调查,确定其产生原因,并采取措施避免再度发生;
(c)评价采取措施以预防不符合的需求;实施所制定的适当措施,以避免不符合的发生;
(d)记录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结果;
(e)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所采取的措施应与问题和环境影响的严重程度相符。
组织应确保对环境管理文件进行必要的更改。
4.5.4记录控制
组织应根据需要,建立并保持必要的记录,用来证实对环境管理体系和标准要求的符合,以及所实现的结果。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记录的标识、存放、保护、检索、留存和处置。
环境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具有可追溯性。
4.5.5内部审核
组织应确保按照计划的时间间隔对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目的是:
(a)判定环境管理体系
(1)是否符合组织对环境管理工作的预定安排和标准的要求;
(2)是否得到了恰当的实施和保持。
(b)向管理者报告审核结果。
组织应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审核方案,此时,应考虑到相关运行的环境重要性和以前的审核结果。
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审核程序,用来规定:
——策划和实施审核及报告审核结果、保存相关记录的职责和要求;
——审核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
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均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6管理评审
最高管理者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评价改进的机会和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和修改的需求,包括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指标的修改需求。应保存管理评审记录。
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
(a)内部审核和合规性评价的结果;
(b)来自外部相关方的交流信息,包括抱怨;
(c)组织的环境绩效;
(d)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程度;
(e)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状况;
(f)以前管理评审的后续措施;
(g)客观环境的变化,包括与组织环境因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有关的发展变化;
(h)改进建议。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为实现持续改进的承诺而作出的,与环境方针、目标、指标以及其他环境管理体系要素的修改有关的决策和行动。
产生背景
1972年,联合国在瑞典斯德戈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大会。大会成立了一个独立的委员会,即“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该委员会承担重新评估环境与发展关系的调查研究任务,历时若干年,在考证大量素材后,于1987年出版了“我们共同未来”的报告,这篇报告首次引入了“持续发展”的观念,敦促工业界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这份报告一颁布即得到了50多个国家领导的支持,他们联合呼吁召开世界性会议专题讨论和制定行动纲领。
从80年代起,美国和西欧的一些公司为了响应持续发展的号召,减少污染,提高在公众的形象以获得商品经营支持,开始建立各自的环境管理方式,这是环境管理体系的雏形。1985年荷兰率先提出建立企业环境管理体系的概念,1988年试行实施,1990年进入标准化和许可证制度。1990年欧盟在慕尼黑的环境圆桌会议上专门讨论了环境审核问题。英国也在质量体系标准(BS750)基础上,制定BS7750环境管理体系。英国的BS7750和欧盟的环境审核实施后,欧洲的许多国家纷纷开展认证活动,由第三方予以证明企业的环境绩效。这些实践活动奠定了ISO14000系列标准产生的基础。
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环境与发展”大会,183个国家和70多个国际组织出席会议,通过了“21世纪议程”等文件。这次大会的召开,标志全球谋求可持续发展的时代开始了。各国政府领导、科学家和公众认识到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就必须改变工业污染控制的战略,从加强环境管理入手,建立污染预防(清洁生产)的新观念。通过企业的“自我决策、自我管理”方式,把环境管理融于企业全面管理之中。
为此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93年6月成立了ISO/TC207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正式开展环境管理系列标准的制定工作,规范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所有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行为,支持全球的环境保护工作。
ISO140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第207技术委员会(TC207)从1993年开始制定的一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它包括了环境管理体系(EMS)、环境管理体系审核(EA)、环境标志(EL)生命周期评价(LCA)、环境绩效评价(EPE)、术语和定义(T&D)等国际环境管理领域的研究与实践的焦点问题,向各国政府及各类组织提供统一、一致的环境管理体系、产品的国际标准和严格、规范的审核认证办法。
环境管理体系是全面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包括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操作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ISO14001伴随着本世纪中期爆发于一些发达国家的公害事件,人类开始认识到环境问题的出现及其严重性。环境污染与公害事件的产生使人们从治理污染的过程中逐步认识到,要有效的保护环境,人类社会必须对自身的经济发展行为加强管理。因此世界各国纷纷制定各类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并试图通过诸如许可证等手段强制企业执行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来改善环境。
正是在这种环境管理国际大趋势下,考虑到各国、各地区、各组织采用的环境管理手段工具及相应的标准要求不一致,可能会为一些国家制造新的“保护主义”和技术壁垒提供条件,从而对国际贸易产生影响,国家标准化组织(ISO)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机会,并为响应联合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号召,于1993年6月成立了ISO/TC207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正式开展环境管理标准的制定工作,期望通过环境管理工具的标准化工作,规范企业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的自愿环境管理活动,促进组织环境绩效的改进,支持全球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
意义
社会意义
1.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树立科学的自然观和发展观;
2.有利于提高人们的遵法、守法意识,促进环境法规的贯彻实施;
3.促进组织通过建立自律机制,制定并实施以预防为主、从源头抓起、全过程控制的管理措施,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了一套同依法治理相辅相成的科学管理工具,为人类社会解决环境问题开辟了新的思路;
4.ISO14000系列标准对环境污染同减少资源、能源的消耗同时并重,从而能有力促进组织对资源和能源的合理利用,对保护地球上的不可再生和稀缺资源也会起到重要作用;
5.ISO14000系列标准意在保护环境,但它并不排斥发展,它是建筑在科学的发展观基础之上,贯彻这一标准,有利于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统一,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
6.实施统一的国际环境管理标准,有利于实现各国间环境认证的双边和多边互认;
7.环境管理是一项综合管理,涉及到组织的方方面面,环境管理水平的提高,必定促进和带动整个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有利于推动中国经济由消耗高、浪费大、效率低、效益差的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
对企业的积极影响
1.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知名度;
2.促使企业自觉遵守环境法律、法规;
3.促使企业在其生产、经营、服务及其他活动中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减少环境负荷;
4.使企业获得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
5.增强企业员工的环境意识;
6.促使企业节约能源,再生利用废弃物,降低经营成本;
7.促使企业加强环境管理。
异同
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模式环境管理体系围绕环境方针的要求展开环境管理、管理的内容包括制定环境方针、实施并实现环境方针所要求的相关内容、对环境方针的实施情况与实现程度进行评审、并予以保持等。环境管理所涉及的管理要素包括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等,这些管理要素与企业生产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是类似,没有本质区别,ISO 14001标准将它们系统化、结构化,提出如下的环境管理模式。
这一环境管理体系模式遵循了传统的PDCA管理模式:规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和改进(ACTION),即规划出管理活动要达到的目的和遵循的原则;在实施阶段实现目标并在实施过程中体现以上工作原则;检查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以保证实施与实现过程不会偏离原有目标与原则,实现过程与结果的改进提高。
与ISO9000标准的异同
首先,两套标准都是ISO组织制订的针对管理方面的标准,都是国际贸易中消除贸易壁垒的有效手段。
其次,两套标准的要素有相同或相似之处。
再次,两套标准最大的区别在于面向的对象不同,ISO9000标准是对顾客承诺,ISO14001标准是对政府、社会和众多相关方(包括股东、贷款方、保险等等)ISO9000标准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而实施ISO14000标准的同时,就要接受政府、执法当局、社会公众和各相关方的监督。
最后,在体系中,两套标准部分内容和体系的思路上有着本质的不同,包括环境识别、重要环境评价与控制,适用环境法律、法规的识别、获取、遵循状况评价和跟踪最新法规,环境目标指标方案的制定的实施完成,以期达到预防污染、节能降耗、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最终达到环境行为的持续改进的目的。
ISO是世界上最大的非政府性国际标准化组织,也是当今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国际科学技术组织之一。它成立于1947年2月,该国际组织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制定各行业的国际标准,协调世界范围的标准化工作。自成立以来,已制定并颁发了许多国际标准,其下设若干技术委员会,其中第176技术委员会在1987年成功地制定和颁布了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ISO/TC207是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93年6月成立的一个技术委员会,专门负责制定环境管理方面的国际标准,即ISO14000系列标准,其编号为TC207,即ISO/TC207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该技术委员会下设六个分技术委员会(SC)和一个特别工作组(WG1):
1.SC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英国为分委员会秘书长所在国
2.SC2环境审核荷兰为分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国
3.SC3环境标志澳大利亚为分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国
4.SC4环境行为评价美国为分委员会秘书长所在国
制定基础
欧美一些大公司在80年代就已开始自发制定公司的环境政策,委托外部的环境咨询公司来调查他们的环境绩效,并对外公布调查结果(这可以认为环境审核的前身)。以此证明他们优良的环境管理和引以为自豪的环境绩效。他们的做法得到了公众对公司的理解,也赢得广泛认可,公司也相应地获得经济与环境效益。为了推行这种做法,到1990年末,欧洲制定了两个有关计划,为公司提供环境管理的办法,使其不必为证明环境信誉而各自采取单独行动。
第一个计划为BS7750,由英国标准所制定第二个计划是欧盟的环境管理系统,称为生态管理和审核法案(Eco-Management and Audit Scheme,EMAS),其大部分内容来源于BS7750。很多公司试用这些标准后,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两个标准在欧洲得到较好的推广和实施。
同时,世界上其他国家也开始按照BS7750和EMAS的条款,并参照该国的法规的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另外一项具有基础性意义的行动则是1987年ISO颁布的世界上第一套管理系列标准――ISO9000“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取得了成功。许多国家和地区对ISO9000系列标准极为重视,积极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第三方认证,以此作为开展国际贸易进入国际市场的优势条件之一。ISO9000的成功经验证明国际标准中设立管理系列标准的可行性和巨大进步意义。因此,ISO在成功制定ISO9000系列的基础上,开始着手制定标准序号为14000的系列环境管理标准。因此可以说欧洲发达国家积极推行的BS7750、EMAS以及ISO9000的成功经验是ISO14000系列的基础。
具备条件
1、具有相对独立管理职能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旅游区。
2、本区具有统一的管理机构,例如: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并具有一定的政府行政职能。
3、本区管委会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环境标准和ISO14001标准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
4、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的相关目标、指标和“一控双达标”目标有可能的就列入环境管理体系目标、指标中。
5、环境管理体系运行6个月以上,并通过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的认证。
ISO14001审核员中国为什么实施ISO14000系列标准建立了什么管理机构?职责是什么?为了统一领导中国的ISO14000认证工作,国务院于1997年4月21日,国办函[1997]27号文件批准同意成立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指导委员会(简称指委会),并于1997年5月27日召开了成立大会。指导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推行ISO14000系列标准工作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指导委员会由国家环境保护局局长担任主任,国家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担任第一副主任,国家商检局、国家计委、经贸委的有关领导担任副主任。
委员会由33个部门和单位的代表组成。
指导委员会下设中国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的认证注册机构,从体制上和制度上为中国的ISO14000认证工作提供保证,也为认证/注册的国际互认奠定基础,从而使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做到“一套标准,一种制度和一种证书”。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标准管理处承担。
关键原则
经充分协商,ISO/TC207对制定ISO14000系列标准规定了七条关键的原则:
1、ISO14000系列标准应具有真实性和非欺骗性;
2、产品和服务和环境影响的评价方法和信息应意义准确,并且是可检验的;
3、评价、试验方法不能采用非标准方法,而必须采用ISO标准、地区标准、国家标准或其他技术上能保证再现性的标准试验方法;
4、应具有公开性和透明度,但不应损害机密的商业信息;
5、非歧视性;
6、能进行特殊的有效的信息传递和教育培训;
7、应不产生贸易壁垒,保证国内、国外的一致性。
贸易影响
ISO/TC207在制定ISO14000时的指导思想之一是:“不增加并努力消除贸易壁垒,无论对环境好还是环境差的地区”。
客观上ISO14000系列标准统一了环境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使那些以此制造贸易壁垒的国家有所收敛;标准要求各国公开其有关体系、产品标准和认证方法,为其贸易伙伴提供便利条件,有助于消除贸易壁垒。
另一方面,ISO14000系列标准的实施又是另一种壁垒,它对那些信息不通,行动缓慢的国家和组织将造成实际上的贸易障碍。各发达国家对ISO14000系列标准持臭味相投态度,在标准尚为草案时就开始了试点认证工作,并做好了标准正式发布后的国内转换工作;发达国家也以环境为借口向发展中国家提出了要求。因而,发展中国家要摆脱其受控制的地位就必须迅速着手开展ISO14000实施工作。从这一意义上说,ISO14000的认证是通向未来国际贸易市场的通行证。
事实上,环境问题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日益明显,环境已与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因素联结起来,形成了严重的技术贸易壁垒。这种壁垒是各国为保护其国内人民和国内市场而刻意制造的,是难以消除的。
实施动态
一、ISO14001标准实施的国际动态
ISO14001系列标准自制订之初便受到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普遍关注。ISO14001标准是ISO14000系列标准的龙头标准,也是唯一可供认使用的标准,自1996年9月1日ISO14001标准正式颁布。至今,全球已有22000多家组织获得了ISO14001标准认证。
二、中国实施ISO14001标准动态随着ISO14001标准在中国的试点和全面推广,截至2001年5月,全国共约有700多家各类企业获得认证注册。
苏州新区作为国内第一个区域性建立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已于1999年8月通过认证。到目前为止,国内通过认证的区域还有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金桥开发区、无锡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等。
ISO14001咨询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在区域内实施的目的有哪些?ISO14001标准实施的目的是帮助组织实现环境目标与经济目标的统一,支持环境保护和污染预防,这是国际标准化组织起草和实施这一系列标准的根本出发点,也应成为区域实施标准、建立体系的最终目标。
标准不仅是为了强调区域应该达到什么要求,更主要是为区域建立一个不断持续改进的管理体系。标准的实施同时有助于消除国际贸易中各国就环境问题而设置的非关税壁垒,这种贸易障碍已在近几年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并且正在成为最大的非关税壁垒,阻碍着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产品的输出。这一国际标准的出台,将改变这一领域的各自为政的局面,形成以各国法律、法规为基础的环境管理标准,为发展中国家在体系的建立与认证方面提供了较大空间,同时也为发展中国家的企业环境行为提出了较高的目标,创造了跟上国际环境管理发展形势的契机。
ISO14001是组织规划、实施、检查、评审环境管理运作系统的规范性标准,该系统包含五大部分,17个要素。
五大部分是指:
①环境方针
②规划
③实施与运行
④检查与纠正措施
⑤管理评审
这五个基本部分包含了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过程和建立后有计划地评审及持续改进的循环,以保证组织内部环境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17个要素是指:
1、环境方针
2、环境因素
3、法律与其他要求
4、目标和指标
5、环境管理方案
6、机构和职责
7、培训、意识与能力
8、信息交流
9、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10、文件管理
11、运行控制
12、应急准备和响应
13、监测
14、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15、记录
16、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17、管理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