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云

王春云

南通大学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主任
王春云,1967年12月生,陕西澄城人。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外文艺理论学会及中国现代文学学会会员,南通大学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1989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中文系,获得文学学士学位,2000年获得华东师范大学文学硕士学位,2006年获得南京师范大学文学博士学位。2008年晋升正高职称。现为南通大学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主任。[1]
  • 中文名:王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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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毕业院校:
  • 学位/学历:
  • 职业: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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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术代表作:
  • 主要成就:

个人经历

1990-1994年,就读黑龙江大学哲学系行政管理专业,哲学学士

1995-1997年,就读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第二学士学位班,法学学士。

2003-2005年,就读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法学硕士。

1997年至今,任教于法学院。主讲法理学,行政法学。

科研成果

近几年曾在《文艺评论》、《名作欣赏》、《北方论丛》、《甘肃社会科学》等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8篇,其中,《论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的建构策略》和《论“后革命时代”下的小说与历史》,分别被人大复印资料《文艺理论》部分转摘和全文复印;《宏阔深邃的历史意识——论路遥的创作追求》,入选中国文史出版社的《路遥研究资料汇编》。

论文《小城镇法治建设略述》发表于《小城镇建设》杂志2001年第六期。

论文《禁止不利判决》发表于《人民法院报》2001年5月13日第3版。

论文《论行政不能》发表于《山东审判》杂志2003年第四期。

论文《试论特殊环境侵权案件中的国家责任》发表于《工会论坛》2005年第五期

个人贡献

曾主持完成校青年基金项目20世纪西方文论与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建设”,并以第二名的身份参与了江苏省哲社“十五”规划基金项目“20世纪文学叙事形态与文化环境关系研究”和江苏省教育厅哲社指导项目“基督教与西方文学研究”的研究工作等。目前主持江苏省高校哲社科资助项目“小说历史意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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