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

冤案

沒有罪而被當作有罪判決或受處罰的案件
冤案指的是沒有罪而被當作有罪判決或受處罰的案件。
    中文名:冤案 外文名: 别名: 詞性:名詞

簡介

詞目:冤案

拼音:yuān àn

詳細解釋

沒有罪而被當作有罪判決或受處罰的案件。

巴金《随想錄·多印幾本西方文學名着》:“人的冤案現在陸續得到平反,書的冤案也開始得到昭雪。”艾青《在浪尖上》詩:“一切政策必須落實,一切冤案必須昭雪。”

清朝四大冤案

——楊乃武與小白菜、楊三姐告狀、張文祥刺馬案、淮安奇案

楊乃武與小白菜

清末,餘杭士子楊乃武應鄉試中舉,擺宴慶賀。房客葛小大妻畢秀姑頗有姿色,人稱"小白菜"。她本是葛家童養媳,曾在楊家幫傭,與楊乃武早有情愫,礙于禮義名份,難成眷屬,隻得各自婚娶。餘杭知縣劉錫彤曾為濫收錢糧斂贓貪墨,被楊乃武聯絡士子上書舉發,斷了财路,心懷怨隙。他兒子劉子和用迷藥奸污了畢秀姑,又把她丈夫葛小大毒死。劉錫彤為保住兒子性命和發洩私憤,便"移花接木",把楊乃武騙至縣衙,嚴刑逼供,以"謀夫奪婦"定拟,問成死罪。

楊乃武和其胞姐楊淑英、妻子詹氏不服,屢屢上訴,曆時二年,前後幾十堂,皆因劉錫彤上下疏通賄賂,以緻官官相護,依舊判定死罪,并詳文刑部。詹氏也因上告失敗而獲罪被拘,幸同科舉人汪士屏聯合士紳上書刑部辨冤,刑部侍郎夏同善駁回詳文,并請得谕旨命浙江三大憲會審。楊淑英為救弟弟,懷抱侄兒去省城探監,求秀姑據實翻供,畢秀姑深覺愧疚,當即應允。誰知浙江巡撫楊昌浚為保住自己面子和衆多參審官員頂子,依仗擁兵邊疆左宗棠之勢,會同藩台、臬台蓄意抗命,不準畢秀姑翻供,複以"通奸謀命"定拟,上奏。

楊昌浚此舉激起浙江士紳公憤,楊淑英在他們支持下,至獄中讓楊乃武寫冤狀,冒死赴京,滾釘闆告狀。光緒帝生父醇親王痛恨楊昌浚蔑視朝廷,又怕各省督撫仿效,決意替楊乃武翻案,以示警饬。正當楊乃武看透黑暗吏治,與秀姑欲以鮮血、頭顱祭告天下:"大清百姓盼望青天"之際,得到了醇親王"大清有青天"的回答。出獄之日,楊乃武目擊畢秀姑奉懿旨,被押解尼庵削發為僧,自己雖保住了命,卻已一身傷殘,幾為廢人,連舉人功名也不準恢複,不禁黯然自問:"我這冤案是昭雪了麼?大清真有青天麼?……"一曲冤歌傳百年,長伴遺恨說青天!

名伶楊月樓冤案

楊月樓是某京劇戲班演小生的名伶,由于演技扮相俱佳而名噪一時,時譽贊其玉立亭亭藝兼文武。同治十一年年十二年年期間他在上海租界著名戲園金桂園演出傾倒滬上男女一般京調非偏愛隻為貪看楊月樓。就在同治十二年年冬天楊月樓因與一商家女子的姻緣而引發了一場官司。楊月樓在金桂園連續演出表現男女之情的梵王宮等劇,一廣東香山籍茶商韋姓母女共往連看三天韋女名阿寶年方十七,對楊月樓心生愛慕。

歸後便自行修書細述思慕意欲訂嫁婚約,連同年庚帖一并遣人交付楊月樓約其相見。楊月樓且疑且懼不敢如約,韋女遂病且日見沉重。其父長期在外地經商未在滬,其母即順遂女意遣人告知楊月樓,令延媒妁以求婚。月樓往見遂應約,倩媒妁具婚書,行聘禮訂親并開始準備婚事,但事為韋女叔父所知以良賤不婚之禮法堅予阻攔謂,惟退。

韋母遂密商楊月樓仿照上海民間舊俗行搶親,韋女叔父即與在滬香山籍鄉黨紳商以楊月樓拐盜罪公訟于官。于是正當其在新居行婚禮之日縣差及巡捕至執月樓與韋女,并起獲韋氏母女衣物首飾七箱據傳有四千金,在将韋女解往公堂的路上,據記小車一輛危坐其中,告天地祭祖先之紅衣猶未去身也。沿途随從觀者如雲。

審案的上海知縣葉廷眷恰亦為廣東香山籍人痛惡而重懲之當堂施以嚴刑,敲打其楊月樓胫骨百五。女因不僅無自悔之語反而稱嫁雞遂随雞決無異志而被批掌女嘴二百。二人均被押監待韋父歸後再行判決。此案一出立刻傳遍街衢輿論轟動楊月樓是紅極一時!人人皆知的名優犯了這樣頗富戲劇性的風流案自然格外引人注目。

同時優伶一向被視為賤民而韋姓茶商則不僅屬良家且捐有官銜,是有一定身份!家資小富的商人楊月樓以賤民之身而娶良家之女違反了良賤不婚的通行禮法,此外韋楊婚姻有明媒正娶的正當形式而鄉黨則以拐盜公訟于官縣官又以拐盜而予重懲,這種種不合常規的事情也引起人們的興趣因而一時衆論紛紛。最後為案澄清冤屈的人是慈禧太後。

不過,楊月樓案卻是糊糊塗塗的了斷。參與制造此案的人都未受到一點影響,照樣高高興興當官摟錢。而楊月樓的妻子韋阿寶,亦被其父逐出家門不知下落。楊月樓憂憤改名為楊猴子,自取辱名,以表其對官場黑暗及當時戲子社會地位低下處處受欺的不滿。

張汶祥刺馬列案

太平天國失敗後,人們傳言曾國藩有野心,其實他的部下早就慫恿他謀取帝位。在與太平軍作戰時,清廷不得不依重湘軍,但是,如今太平軍被“蕩平”了,她能允許曾國藩在江南坐大嗎東南卧着一隻虎,她睡覺也不安心。于是她把曾國藩調離江甯,派馬新贻任兩江總督,迅速裁撤湘軍。

江甯是湘軍攻下來的,兩江一直被湘軍視為私地,他們在那裡經營了數年,豈能輕易讓給馬新贻。馬新贻幾十年來一直沒有自己的軍隊,了然一身來到江甯,如入龍潭虎穴。馬新贻被刺,朝廷心中明白,為了不緻激起兵變,動搖清王朝的統治,趕緊調曾國藩回莅江甯坐鎮。從此,兩江總督寶座長期掌握在湘系手中,其他人不敢問津。

太平天國失敗後,湘軍的劣根性充分暴露出來,他們比土匪還要兇殘,明目張膽地肆疾搶掠。清末施行裁勇改兵制度以後,幾萬湘軍士卒被裁撤,其中不乏将領。這些人并不回鄉務農,而是到處遊蕩擄掠。有些人參加了哥老會,有些人本來就是哥老會成員。湘軍裁撤擴大了黑勢力,散兵遊勇又與黑勢力結合,成為社會的一大公害。

馬新贻在懲治散兵遊勇時非常嚴厲,尤其是他任命以剽悍着稱的袁保慶為營務處總管,抓到為害百姓、有非法行為的散兵遊勇即就地正法。散兵遊勇和黑勢力對他恨之入骨。

那個曾給孫衣言透過口風的顔士璋頗有心計,他寫了一本《南行日記》,記述了赴甯的全部過程。據他的曾孫顔牧臯說,日記中寫道:“刺馬案與湘軍有關。”“刺馬案背後有大人物主使。”

張汶詳刺殺馬新贻,在警衛森嚴的督署重地一撲而中。馬新贻被刺後,立即有“刺馬案”戲文上演,而且正值鄉試,安徽學政殷兆镛出試題,竟然寓其譏諷,喬松年也來湊熱鬧,寫了一首歪詩作證,湘軍将領給張汶詳立碑等等。所有這一切都說明刺馬案是一件有計劃、有組織的政治謀殺事件。從案件的實施,到輿論的有力配合,以及對審案的精心策劃和對結案的精明設計,都說明它出自高人之手。

淮安奇案

清嘉慶十三年(1808)淮安水災,官府赈濟,李毓昌奉命至山陽縣查赈,住在善緣庵。知縣王伸漢要李多開戶口,以中飽私囊。李不從,王懼事洩,買通李仆毒死李毓昌。知府王毂亦受王伸漢賂銀4000兩,驗屍時即以自缢報案。李叔從遺物中發現血迹,開棺驗見服毒狀,赴京告狀。山東撫臬奉旨複查如實,就把王伸漢等拘至刑部嚴訊。

一訊得實,王侵貪赈災銀23000兩,同知林永升1000兩,其餘數十人各得不等。王伸漢處斬刑,知府王毂處絞刑,江督鐵保、同知林永升均革職,遣戍烏魯木齊,江蘇巡撫汪日章革職,留河工效力,李的随從是在李的墓前淩遲處死皇帝老兒真發怒了其餘佐貳雜職獲徙流杖責者8人。此為清代四大奇案之一。

文學作品

【窦娥冤】(元·關漢卿)

山陰書生窦天章因無力償還蔡婆的高利貸,把七歲的女兒窦娥送給蔡婆當童養媳來抵債。窦娥長大後與蔡婆兒子成婚,婚後兩年蔡子病死。後來蔡婆向賽盧醫索債,被賽盧醫騙至郊外謀害,為流氓張驢兒父子撞見。賽盧醫驚走後,張驢兒父子強迫蔡婆與窦娥招他父子入贅,遭到窦娥的堅決反抗。為了與窦娥成婚,張驢兒想毒死蔡婆。蔡婆有病,想吃羊肚兒湯,張驢兒把毒藥傾在羊肚兒湯裡,蔡婆因嘔讓讓給張驢兒的老子吃,把他老子毒死了。

張驢兒以“藥死公公”為名告到官府,貪官桃杌橫加迫害,屈斬窦娥。後來窦天章考取進士,官至肅政廉訪使,到山陰考察吏治。窦娥的鬼魂向她父親訴冤,窦天章查明事實,為窦娥昭雪了冤案。

現代案例

典型案例一:

聶樹斌的錯殺案12年前,河北聶樹斌被以強奸、殺人罪判處死刑,并已執行。十年後也就是兩年前,本案“真兇”王書金歸案,主動招認了是自己奸殺康某的罪行。聶樹斌家人得知真情後,一再向河北地方法院申訴,法院卻以家人無法提供判決書為由拒絕受理。案件也歸于沉寂。不久前,沉靜兩年多的聶案突然出現戲劇性變化,不僅聶家收到了神秘人寄來的判決書,王書金也提出上訴,為替他背黑鍋的聶樹斌“洗冤”,但檢察機關卻以“查無實據”而不予起訴,隻起訴了與王有關的另外三項命案。這起當年與佘祥林案并稱的“烏龍案件”,從被曝光至今也沒有個說法…………

典型案例二:

老教師三十四年蒙冤路1973年8月12日,河南省原周口地區周口鎮公安局以陳穎南涉嫌“奸污女學生”将其逮捕。在關押近一年多後,1975年4月15日原周口鎮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名,被處其有期徒刑3年。陳穎南“強奸”案發生時,國家還處在“文革時期”,由于法制不健全,司法機關出現錯抓、錯判人,這并不感到奇怪。

但是,無法理解的是“文革”早已結束了,在申訴人無數次的申冤下,在“受害人”張蘭英、張愛蓮出具了證言,說出了當年出具假證的實情後,司法機關為何仍然不認真複查案件?當年陳穎南蒙冤入獄年僅32歲,如今他已是一個年近古稀之年的老人了,還在為洗清33年前蒙在自己身上的冤屈而四處讨要說法,然而他的每一次上訪總是含淚而歸…………

典型案例三:

鄧桃一縣委判決案,鄧桃一1945年出生,1974年曾任湖南省隆回縣縣革委常委,縣總工會副主任,縣委落實政策領導小組成員,辦公室副主任。中共黨員。1977年1月以"現行-反革命罪"被關押于隆回縣看守所。1980年2月9日縣委常委集體讨論,以"破壞社會秩序罪"由當時縣委主要領導簽名,蓋縣委公章判刑五年。

1982年11月6日,縣法院又做出複查意見:"鄧桃一上述事實存在,原審法院不同意判刑,縣委研究判刑四年。後又簽意見判刑五年。法院依據縣委意見判刑五年。根據黨委意見判刑應予維持。"幾十年來,他一直沒有放棄他的申訴權力。他服滿五年刑期後,一直向縣法院和各級法院上訪上訴,要求澄清他的錯案,然而一次次的申訴,一次次的失敗,誰也沒有理他,都把他拒之門外。有人譏笑,有人歧視,他從沒有恢心喪氣,為争取自已的合法權利在仍在苦苦奔波…………

典型案例四:

檢察官張曉麗慘遭迫害案張曉麗無辜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在網上開博喊冤,引起衆多網民嘩然關注…………

所有匪夷都無外乎來自網民的良知與理性,來自于關愛與同情,所有的共鳴隻有一個“令人難以置信和接受”?一個為黨國兢兢業業勤勤懇懇27載的中年女性,一個創新檢察事業的反貪尖兵,一個正義美麗高風亮節檢察官,一個戴滿勳章的巾帼英雄,一個德高望重的檢察長,一個赫赫有名的全國勞模,為何遭到非法關押250天?

究竟觸犯了哪條王法?犯下了什麼滔天大罪?大量的事實和證據,足以充分的證明:蒙冤檢察官張曉麗所遭遇的是一場地地道道、徹頭徹尾、慘無人道的政治迫害!悲哀的是,張曉麗的蒙冤奇案,竟發生在懂法、執法的檢察系統、竟發生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張曉麗鳴冤擊鼓長達三年之久,上萬封申訴材料石沉大海;最高檢裝聾作啞,久拖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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