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漢

黃宗漢

清朝大臣
清朝大臣黃宗漢(1803~1864年),字壽臣(一說字季雲,号壽臣),泉州登賢鋪(今鎮撫巷)人,清嘉慶八年(1803年)生,7歲喪父後由嫡長兄黃宗澄(嘉慶二十四年舉人)教養成長。黃宗漢擔任禦史時,多所彈劾。上任後,正逢湖州一線漕糧擱淺,改留變價虧銀30多萬兩,布政使椿壽情急自缢,黃宗漢疏請原米按新辟漕運路線運送京師,獲得允準,保證京城糧食供給。黃宗漢在四川總督任内,積極鎮壓少數民族的反抗。黃宗漢為圖救亡,力阻帝妃回京。[1]
  • 本名:黃宗漢
  • 别名:
  • 字:季雲
  • 号:壽臣
  • 所處時代:道光年間
  • 民族族群:
  • 出生地:泉州登賢鋪
  • 主要作品:《籌防紀略》、《籌海紀略》
  • 主要成就:
  • 出生時間:1803年
  • 去世時間:1864年

生平經曆

鹹豐元年(1851年),黃宗漢遷任甘肅布政使。鹹豐二年,擢升雲南巡撫,未到任又調浙江巡撫。上任後,正逢湖州一線漕糧擱淺,改留變價虧銀30多萬兩,布政使椿壽情急自缢,黃宗漢疏請原米按新辟漕運路線運送京師,獲得允準,保證京城糧食供給。鹹豐三年,太平軍攻克南京,黃宗漢分兵江蘇、安徽境内,堵截太平軍進入浙江要道。

小刀會在上海起義,攻陷城池,切斷海運,黃宗漢建議改在江蘇浏河受兌,使漕糧順利北運。清軍重兵駐江南,江南大營後勤任務十分繁重,黃宗漢緻書專辦軍務的欽差大臣向榮,建議江、浙、贛三省按月定額接濟,有效地解決江南大營軍饷難題。鹹豐四年,文宗特诏褒獎,賜禦書“忠勤正直”匾額,提升四川總督。

黃宗漢在四川總督任内,積極鎮壓少數民族的反抗。鹹豐六年(1856年),被調回京都補内閣學士,兼刑部侍郎、順天府(治所在今北京市)尹。

鹹豐七年(1857年)冬,第二次鴉片戰争發生,廣州淪陷,黃宗漢被授為兩廣總督兼通商大臣。他力主抗擊英法聯軍,沿途廣招義勇,經過家鄉時募集神槍手。到廣東後,駐紮在惠州(治所今惠陽縣東),立即聯絡紳民,辦團練兵。在籍侍郎羅淳衍、京卿龍元僖、給事中蘇廷魁與他密切配合,銳意收複廣州,時人稱之為“一督三紳團”。

鹹豐八年(1858年)五月,英法聯軍再犯天津,直逼北京,清政府簽訂喪權辱國的《天津條約》,激起廣東人民的切齒痛恨。新安鎮(今寶安縣)鄉勇義憤填膺,殺死幾個張貼告示的人。敵人攻陷新安鎮,要求必須查撤“一督三紳”。清政府竟認為黃宗漢“有礙和局”,免去他兩廣總督兼通商大臣之職,調任四川總督。不久,黃宗漢又被召回京城,改侍郎後補。鹹豐十年,授吏部侍郎。

當英法聯軍進迫北京時,文宗與寵妃那拉氏逃亡熱河(在今河北省)承德府(治所在今承德市),留恭親王奕?與敵人議和。黃宗漢為圖救亡,力阻帝妃回京。因此,那拉氏對他恨之入骨。鹹豐十一年(1861年),穆宗繼位,那拉氏被尊為慈禧太後,她勾結奕?殺害載垣等八大臣,黃宗漢也因“迎合載垣,行為不端”而獲罪,被革職并宣布永不叙用,追回文宗禦書“忠勤正直”匾額。

同治二年(1863年),得泉州同鄉陳慶镛延請主講清源書院,這才挈領家眷及數萬卷書南歸,途經上海縣得病,寄寓泉漳會館。同治三年正月,黃宗漢在上海寓所病逝,享年62歲,葬泉州塗門外赤山村。所着除奏議外,有《籌防紀略》、《籌海紀略》等,長子黃贻楫為他編輯詩文稿名《黃尚書公全集》,書稿現存廈門大學圖書館。

史書記載

道光十五年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改兵部主事,充軍機章京。曆員外郎、郎中,遷禦史、給事中。二十五年,出為廣東督糧道,調雷瓊道,曆山東、浙江按察使。鹹豐初,巡撫吳文镕薦宗漢可重用,遷甘肅布政使。二年,擢雲南巡撫,未之任,調浙江。值試辦海運,湖郡漕船淺滞,改留變價,虧銀三十馀萬兩,布政使椿壽情急自缢。宗漢疏請原米随新漕運京,允之。

三年,粵匪犯江甯,調浙江兵二千名赴援。江甯尋陷,宗漢赴嘉興、湖州籌防,疏言不可僅于本境畫疆而守。于是分兵赴江蘇、安徽境内協防,诏嘉其妥協。尋上海匪起陷城,請海運改于劉河受兌。時江南大營需饷甚钜,宗漢贻書向榮,通盤籌算,請于江蘇、浙江、江西三省确定每月額數。榮據以上聞,文宗韪之。四年,特诏褒宗漢辦理防務、海運,及本境治匪、察吏,精詳無瞻顧,深堪嘉尚,特賜禦書“忠勤正直”扁額,勉其慎終如始,以成一代良臣。

擢四川總督。給事中張修育疏言:“宗漢治浙,布置合宜,未可更易。”诏不允。會因數月未奏事,降旨詢問,以疾為言,诏斥之,議降三級調用,加恩降二品頂戴,仍留總督任。五年,馬邊夷匪為亂,平之。遵旨遣松潘鎮總兵德恩以兵二千援荊州,又調兵四千赴貴州剿苗,并協饷十萬兩。六年,複因久無奏報,命将軍樂斌查奏,以痰疾聞,下部議降調,命來京另候簡用。補内閣學士,兼署刑部侍郎、順天府尹。

廣東軍事起,葉名琛被擄,授宗漢兩廣總督,兼通商大臣。時廣州為英人所踞,巡撫柏貴在城中為所脅制。民團四起,文宗因徐廣缙等前拒英人入城,賴紳民之力,欲複用之,命在籍侍郎羅惇衍、京卿龍元僖、給事中蘇廷魁治團練。惇衍等号召鄉團,得數萬人,戒期攻城,卒無功;又禁華人不得受雇為洋人服役以困之。

八年春,各國遣人赴江蘇投書緻京師大學士訴粵事,請遣大臣至上海會議;且言逾期即赴天津。诏仍回廣東候宗漢查辦,而英、俄兩國兵船已泊吳淞。宗漢過江蘇,總督何桂清堅留在上海開議,宗漢不可,遽去;取道浙、閩,調兵不可得。及至廣東,敵兵已犯天津。宗漢駐惠州,惟恃聯絡民團,出示空言激勵,為英人所禁格,不能遍及。既而天津和約成,俟償款六百萬兩分年交畢,始退出廣州,粵民愈憤。英領事宣布和議,新安鎮鄉勇殺其張示者數人,遂發兵陷新安。

民團大舉攻城,初勝終挫,懸賞格購洋官首,亦僅時伺隐僻,有所殺傷而已。宗漢外怵強敵,内畏民嵒,不能有所措施。泊大學士桂良等至上海議稅則及換約事宜,将與商交還廣州,向宗漢詢近狀,辄不答。而英人以既議和,民團複相仇殺,來相诘問,且揭團紳告示載谕旨有異,必欲去宗漢及三團紳。桂良等疏聞,诏責宗漢捕僞造谕旨之人,罷其通商大臣,改授何桂清。英使額羅金猶不惬,遽率艦赴廣東。九年,遂複有天津之役。尋調宗漢四川總督,召至京,改以侍郎候補。十年,署吏部侍郎,尋實授。四川京官呈請饬赴四川督辦團練,不許。

宗漢與載垣、端華、肅順等交結。十一年,穆宗即位,載垣等獲罪。少詹事許彭壽疏劾宗漢與陳孚恩、劉昆并黨肅順等,蹤迹最密。诏曰:“黃宗漢本年春赴熱河,危詞力阻回銮。迨皇考梓宮将回京,又以京城可慮,遍告于人,希冀阻止。其意存迎合載垣等,衆所共知。聲名品行如此,若任其濫廁卿貳,何以表率屬僚?革職永不叙用,以為大僚軟媚者戒。”并追奪前賜禦書“忠勤正直”扁額。同治三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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