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情
畢業證,學生通過注冊學籍,修完學校所安排的全部課程,即可頒發畢業證。
分類
按教育形式劃分
1、非學曆證書
非學曆證書一般有兩類,一類是培訓類畢業證書;另一類是未經教育部門備案,并無統一招生資格的民辦學校所頒發的畢業證書(這類證書國家不予承認)。
2、學曆證書
一般指國民教育系列畢業證書,是指通過電子注冊學籍,國家承認的學曆,是現有教育的主體。
國民教育系列的高等學曆畢業證主要分下面5類: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分為脫産,業餘,函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絡教育;電大遠程教育;按教育階梯劃分。
證書查詢
教育部從2001年起試行(少數地區如北京、上海、重慶等)對高等教育
學曆進行電子注冊,并于2014年9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内正式施行。
對于1991年——2000年間頒發的高等學曆畢業證書,可以在當地教育廳進行學曆認證後上網電子注冊備案。
用途
在全國範圍内用于個人求職應聘、單位内部考評、定崗、晉級、漲工資、等方面,社會上完全認可,全國通用,具有一定職業效力。
辦理
辦理畢業登記流程:畢業預測→申請畢業→打登記表→驗證初審→交費→交登記表。
說明:
1、考生必須提前50個工作日進行考籍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證、成績等)更正,否則推遲到下期辦理。
2、畢業預測和畢業申請:滿足畢業條件的考生,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進行畢業預測,通過後提交畢業申請。
3、打印登記表:成功提交畢業申請的考生,用激光打印機打印雙面的《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不能打印的,可到各區市考辦打印。集體辦理畢業的,可由助學單位集中打印《畢業生登記表》。考生應該在打印出來的一式兩份《畢業生登記表》反面填寫好相關内容,并簽署好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意見、蓋章。
4、驗證初審:攜帶《準考證》、《身份證》的原件及其複印件(兩證應複印在同一張A4紙)到各區、縣級市考辦進行初審。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須提供①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的原件及複印件;②若畢業證書非由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還須提交廣東省教育廳學曆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曆鑒定證明》的正本及複印件
5、交費38元(其中:審定費30元,證書費8元)。
6、上交以下材料:
(1)經校對正确、已在考生單位或所在街道辦事處簽署意見和加蓋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不能交複印件);
(2)招考辦已驗核并加蓋印章的<準考證>、《身份證》複印件;
(3)申請本科畢業還須上交招考辦已驗核并加蓋印章的
①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的複印件;
②《學曆鑒定證明》的複印件。(取得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的考生無須提交《學曆鑒定證明》。)
(4)《考生檔案袋》一個(考生應準确填寫袋面上的各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