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盜搶險

車輛盜搶險

含投保的挂車
保險車輛(含投保的挂車)因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内的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以及在此過程中所造成的損壞,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如果您有被小偷偷竊錢包後痛不欲生的經曆,您将明白一旦您的愛車被盜竊、被搶劫,除了給您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還會有極度的傷心,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建議給您的愛車安上防盜器(能降低被盜竊的風險,但不能完全避免被盜),同時為它投保全車盜搶險(萬一愛車被盜後,能通過對您經濟損失的彌補,來安撫您受傷的心)。
  • 中文名:車輛盜搶險
  • 外文名:
  • 動力來源:
  • 概述:保險車輛(含投保的挂車)
  • 簡介:車輛盜搶險,全稱機動車輛

理賠原則

盜搶險全稱是機動車輛全車盜搶險,機動車輛全車盜搶險的保險責任為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的車輛損失以及在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期間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丢失需要修複阿的合理費用。

機動車輛全車盜搶險的保險責任包含兩部分:

一是因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的保險車輛的損失;

二是因保險車輛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的合理費用支出。

對上述兩部分費用由保險公司在保險金額内負責賠償。修改前的機動車輛盜搶險保險金額和保險費率的規定,由于機動車輛盜搶險是機動車輛損失險與第三者責任險的附加險,故保險金額可與車輛損失險保險金額保持一緻。其确定方式有三種:

一是與保險價值相等

二是按投保當時的市場價值确定;

三是協商價值。

一般來說,盜搶險的保險金額不單獨列明,而是以車輛損失險的保險金額作為盜搶險的保險金額。機動車輛盜搶險條款規定,盜搶險的保險費率為機動車輛損失險保險費率的20%—30%。這也就是說,盜搶險的保險費為車輛損失險保險費的20%—30%。

計算公式為:

盜搶險保險費=(車輛損失險基本保費+保險金額×費率)×20%-30%不難看出,盜搶險的保險費是車輛損失險保險費的20%—30%,而不是車輛損失險與第三者責任險保費之和的20%—30%。

實際投保

在實際投保過程中,保險公司通常按保險單上車輛損失險保險費的20%—30%直接計算出盜搶險的保費。這是被保險人未提出盜搶險的保險金額,而保險公司直接以車輛損失險的保險金額代替了盜掄險的保險金額,二者是相一緻的。如果車輛損失險的保險金額是按保險價值來确定的,那麼車輛損失險的保險金額與盜搶險的保險金額相同如果車輛損失險的保險金額是以協商價值來确定的,為不足額保險,那麼在盜搶險的保險金額與車輛損失保額相同的情況下,發生保險車輛的盜搶險後,被保險人将無法得到足額補償。

那麼投保人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盜搶險的保險金額與車輛損失險的保險金額不同,并按照上述公式計算盜搶險的保險費。在實際投保繳費中,保險公司根據當地的治安狀況或按照保險管理部門的規定,确定盜搶險的繳費比例是20%,還是30%。一般來說,機動車輛保險的盜搶險風險較大,按30%收取盜搶險的保費的可能性最大。至于是20%還是30%,如果保險管理部門有規定,那麼就按規定的來實施,如果保險管理部門沒有規定那麼保險公司可以自行确定比例,這是保險條款中賦于保險人的一種自由選擇權。但這給實際工作部門帶來了很多困難。

修改後的機動車輛保險附加全車盜搶險保險金額和保險費率的規定為機動車輛必須在投保車輛損失險後,領取了正式牌照後方可附加全車盜搶險。保險責任為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經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立案證實,滿三個月未查明下落以及保險車輛在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期間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丢失需要修複的合理費用。保險金額由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在投保車輛的實際價值内協商确定。實際價值按投保時同種類型車輛市場新車購置價(含車輛購置附加費)減去該車已使用年限折舊後确定。拆舊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當投保車輛的實際價值高于購車發票金額時,以購車發票的金額确定保險金額。修改後的全車盜搶險費率根據地域不同其基準費率分為四檔,即1.2%、1.O%、0.8%、0.6%。

業務介紹

在具體的業務操作中,六座及六座以上與六座以下的客車分别按基準費率和基準費率減0.2%計算保險費;貨車、拖拉機及其它車輛按基準費率減0.2%計算保險費,摩托車按基準費率加上0.2%計算保險費。保險費計算按盜搶險保險金額乘以各自所對應的保險費率計算收取保險費,與修改前的保險費計算有很大區别。投保了機動車輛盜搶險,車輛丢失保險公司怎樣進行賠償?保險車輛遭人盜竊、搶劫或搶奪,經向公安機關報案,在三個月以上未查找到,便屬于盜撿險責任。

被保險人應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并提供相關的索賠材料。保險車輛被盜搶三個月後,被保險人應按要求和程序填寫車輛權益轉讓書,保險公司便可以按下面的規定予以賠償:(1)保險金額高于或等于車輛出險時的實際價值時,按出險時的實際價值進行賠償。(2)保險金額低于車輛出險時實際價值的,按保險金額進行賠償。保險車輛被盜槍三個月内被追回,如果車輛已道破壞或車上零配件、附屬設備丢失,也屬盜搶險保險責任,保險人負責承擔修複費用。

保險車輛被盜槍三個月仍未追回,保險公司在賠償被保險人後,保險車輛被追回,被保險人可以撤銷其權益轉讓書,收回保險車輛;也可以不收回原保險車輛,根據被保險人的權益轉讓書,追回車輛的所有權歸保險公司所有。如果保險車輛的零部件或附屆設備失竊,沒有構成“全車被盜”,則不屬于盜搶險責任範圍,被保險人無權根據該附加險種申請索賠。因為,被保險人對保險車輛的損失有着全部責任,根據交通事故責任與免賠率的關系,被保險人對保險車輛因盜掄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承擔20%的絕對免賠率。

新聞報道

前不久,中央電視台《今日說法》欄目播放了一期《古樹砸“大奔”》的節目,節目講述的是2000年5月9日山西金業物貿有限公司總經理張新躍為新買的價值168萬元的德國産S320型2000款奔馳轎車辦理上戶手續,入住了北京市和平酒店。5月13日晚當他辦理好了有關上戶手續準備離開酒店時發現,自己停放在和平酒店停車場的那輛新奔馳轎車被壓在一棵傾倒的大樹底下,車輛已完全變形。

砸在奔馳車上的是和平酒店停車場上生長的一棵有200年樹齡的老榆樹。由于車主山西金業公司剛剛為新車辦理好上戶手續,還沒來得及到保險公司去購買汽車保險,所以決定向和平酒店索賠。他認為自己是酒店客人,并且車輛停放在酒店的配套停車場中,所以酒店應該對此事負責。和平酒店則稱事故發生當天風力大,又因樹和車之間形成特殊地形,大樹傾倒是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是天災。根據氣象部門的記錄,事發當天風力僅2到3級,也沒有降雨。

大樹傾倒并不是由于惡劣的天氣造成的。和平酒店最後提出,按《森林法》中相關規定,這棵古樹的管護責任在北京市東城區園林局,金業公司應向園林局要求賠償。由于長時間沒得到滿意的處理結果。2000年6月27日,金業公司将和平酒店告到了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要求和平酒店對古樹砸車事件承擔全部責任。法院經由專業部門對車輛作了受損鑒定,并追加了東城區園林局為涉案第三人參加訴訟。

2001年3月1日,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被告和平酒店承擔全部責任,支付車輛修理費用18.9萬多元,修複後的貶值損失,由被告再行賠償。到此,曆時了10個月,車輛修複費用才得以賠償。這件事情引人深思,如果車主在事故發生前已經辦理了機動車輛保險手續,修複車輛的費用将會立即得到賠償。在機動車輛保險條款中車輛損失險裡規定,因為外界物體倒塌、空中運行物體墜落、行駛中平行墜落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保險公司均會負責賠償。在這起事故中樹木傾倒造成的車輛損失就是居于保險車輛自身以外物質構成并占有一定空間的個體倒下或陷下,造成車輛損失,但是損壞的不是保險車輛,因此它不在車輛損失險責任範圍内。

常見除外責任

(1)保險車輛被盜搶,缺少哪些證明會增加免賠率?盜搶險中被保險人丢失行駛證、購車原始發票、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每一項增加0.5%的絕對免賠。丢失車鑰匙增加5%的絕對免賠。所以您盡量不要将這些物品單獨放在車裡。

(2)我的車在收費停車場或營業性修理廠中被盜或發生火災,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嗎?因為上述場所對車輛有保管的責任,在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毀、丢失的,保管人應承擔責任。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

(3)車輛被盜搶期間,車輛被犯罪分子利用緻使第三者發生損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嗎?條款規定,保險車輛在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期間,無論任何人駕駛該車導緻的第三者人員傷亡或财産損失為責任免除。

(4)我車的部分零件被盜,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嗎?因為盜搶險指的是全車被盜或被搶,所以對于部分零件(如車輪、天線等)和新增設備(如音響等)單獨被盜,保險公司不賠。

(5)我的車被債主偷走了,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嗎?不負責賠償。因為條款規定:被保險人因與他人的民事、經濟糾紛而緻車輛被搶、被盜為責任免除。

(6)我的車失而複得,保險公司如何處理賠款?被盜搶的保險車輛找回後,如果保險人尚未賠款的,應将該車輛歸還被保險人,但是全車被盜搶期間,車輛受到的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丢失需要修複的合理費用,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如果保險人已經賠償,應将車輛歸還被保險人,同時收回相應賠款。若被保險人不願收回原車,則車輛的所有權益歸保險公司。

責任免除内容

1、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戰争、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

(二)自然災害造成保險車輛的滅失;

(三)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或駕駛人的故意行為或違法行為;

(四)駕駛人飲酒或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的;

(五)保險車輛被詐騙、扣押、罰沒、查封或政府征用;

(六)因民事、經濟糾紛導緻保險車輛被盜竊、搶劫、搶奪;

(七)承租人或經承租人許可使用保險車輛的駕駛人與保險車輛同時失蹤。

2、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除非另有約定,發生保險事故時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合法有效的行駛證、号牌;

(二)被保險人索賠時,未能提供機動車停駛手續或出險當地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出具的盜搶立案證明;

(三)保險車輛在競賽、檢測、修理、養護,被扣押、征用、沒收期間;

(四)保險車輛轉讓他人,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履行本保險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十五條規定的通知義務的,因轉讓導緻保險車輛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

3、下列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非全車遭盜竊、搶劫、搶奪,僅車上零部件或附屬設備被盜竊、搶劫、搶奪、損壞;

(二)新車車輛出廠時的原廠配置以外新增設備的損失;

(三)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期間造成人身傷亡或本車以外的财産損失;

(四)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内的損失後,未經必要修理繼續使用,緻使損失擴大的部分;

(五)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引起的損失。

4、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範圍内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理賠費率計算

盜搶險費率表及保費計算方法:盜搶險保費=保險金額*費率+基礎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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