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器位置
管弦樂隊在演奏時就需要一個質量較高的音響,然而樂隊中包括了很多不同類别的樂器,并且它們都有着各自不同的特色和個性,這樣在寫交響音樂作品時,不但需要作曲家對它們的編制即音色進行合理的調配,另外在排練和演出時,對它們的席位排列也需要考慮外表的美觀,以及它們在演奏音樂時的配合與色彩協調,為此,世界上有好多的指揮家與樂器演奏家,經過将近一百多年的努力探索、實驗,基本上找到了一個合理的席位排列原則。
弦樂組是整個管弦樂隊的基礎,它的音色給人以親切感,所以一般席位排在舞台的前面,最靠近觀衆。木管組樂器種類較多,音色突出,所以需要分門别類的将其排列在弦樂組之後,樂隊的中标準區域分布間部位。
銅管樂器和打擊樂器,音量宏大,并富有刺激性,所以他們排列在樂隊的最後面或後側面。豎琴和其它彈撥樂器經常排在樂隊的左右側。但有時候因作品的要求,比如一些近、現代派作曲家的作品演奏,另外也由于指揮家的個人偏好,樂隊席位排列也有某種特殊安排。一般常見的交響樂隊标準席位排列有兩種,即歐洲式樂隊席位排列和美國式樂隊席位排列。
歐洲式席位排列
對演奏古典交響樂優越性較多,因為當時的作品構思,第Ⅰ小提琴和第Ⅱ小提琴常進行問答式對奏,加上它們的音色又是一緻的,這樣把它們分别排列在指揮的左右側,容易取得區别它們的效果。再者,這樣的排列法,第Ⅰ小提琴的"f"發音孔面朝觀衆,第Ⅱ小提琴的"f"發音孔背朝觀衆,演奏時容易主次分明,如果從外表來看,這樣的排列法也比較對稱美觀。但如果讓這種排列法的交響樂團去演奏近、現代作品,效果就會差些,因為近、現代作品第Ⅰ小提琴與第Ⅱ小提琴的構思基本統一在一個聲部裡,如果分兩邊,不但不好配合,而且指揮也難于照顧。
美式席位排列
在演奏浪漫派以及近、現代的交響樂作品時優越性較大,除以上所提到的指揮便于照顧小提琴Ⅰ和小提琴Ⅱ聲部外,大提琴排在右前方,容易在演奏時,使樂隊的低音聲部也得到突出,這樣大提琴與小提琴相呼應,能達到弦樂組的旋律、低音、和聲三者層次清晰的效果,許多管弦樂隊都采取了這種美式樂隊席位排列法。
弦樂器
弦樂器的性能是專家們研究得比較多的内容,要深入地了解弦樂器,諸如音準、弓法、柔弦技巧等問題,隻需去看提琴家們的着作就可以了,這裡僅僅介紹一些涉及到弦樂器的物理原理,因為樂器的演奏者不太注意這方面的問題。
狹義
狹義上的弦樂器指的是弓弦樂器(Archi),也就是四種類型的提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和低音提琴。它們的發音原理是一樣的,但是由于形狀和演奏方法上的細微差别,音色有所不同。中國民族樂器中的各類胡琴(主要是二胡、京胡和闆胡,其他如馬頭琴等)也是弓弦樂器,但音色和提琴相差甚遠,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1)共鳴腔的差别:提琴琴身大,胡琴音筒小;
(2)共振傳導的差别:提琴的琴馬架在音闆上,胡琴的琴馬架在蟒皮上;
(3)琴弦的差别:提琴用鋼絲弦,胡琴用鐵絲弦;
(4)按音的差别:提琴按弦時手指按在指闆上,胡琴按弦時手指隻接觸琴弦,好像是懸空的。
此外,胡琴的琴弦數目和運弓方式有限,因此表現力比提琴遜色得多。
廣義
廣義上的弦樂器還包括彈撥類弦樂器,即豎琴和鋼琴,事實上它們的發音原理和提琴的撥弦是類似的。各國的民族樂器中,彈撥類弦樂器的種類極其豐富,例如吉他(六弦琴)、辛巴隆(揚琴)、曼陀林等,其中我國特有的彈撥樂器有:
(1)有品彈撥樂器,有月琴、柳琴、阮和琵琶。形狀上月琴和阮相似,琴身是圓形,柳琴和琵琶相似,琴身是梨形。音域和音色上,月琴和柳琴相似,都是高音樂器,體積小,阮和琵琶相似,都是中音樂器,體積稍大。
(2)無品彈撥樂器,指的是小三弦和大三弦。
(3)台式彈撥樂器,指的是古筝和揚琴(揚琴事實上屬于西洋樂器),古筝用手指彈奏,揚琴用琴錘擊奏,中國的揚琴使用竹制的琴錘,這是中國揚琴區别于西洋洋琴的最大特點。
以上所列出的彈撥樂器都是民族管弦樂隊的主要樂器。
管樂器
在管弦樂隊中,管樂器雖然人數上不占優勢,但是地位和重要程度不遜色于弦樂器。
首先,管樂器的音量比弦樂器大得多,一支木管或圓号的音量可以和一個弦樂聲部(10把小提琴或8中提琴或6把大提琴或4把低音提琴)抗衡,一支小号或長号的則可以和兩個弦樂聲部抗衡,強奏(fff)時可以超過整個弦樂隊(40把弦樂器)。
正是由于音量的緣故,每一件管樂器獨立構成一個聲部。管弦樂隊和管弦樂作品的規模,就是根據管樂器的多少來确定的。二管制的樂隊中,四種木管樂器各兩件,銅管樂器共十件,所以僅僅管樂聲部就有18個。相比之下,弦樂聲部才5個,即使把分奏部分看成兩個聲部,也隻有10個。
其次,管樂器的色彩性比弦樂器強,管弦樂作品中絕大多數獨奏樂段都交給了管樂器。
出于以上原因,管樂器對音準和音色有着更高的要求,所以除了吹奏員的水平以外,管樂器本身的質量也直接影響到樂隊的演奏水平。相比之下,弦樂器比較容易處理,個别樂器的音準和音色有所偏差,也會為聲部的其他樂器所融合,有人常說弦樂聲部是一個可以濫竽充數的聲部,可能就是這個道理。
狹義上的管樂器分為木管(Legni)和銅管(Ottoni)兩大類,前者包括長笛、雙簧管、單簧管、薩克斯管、大管和它們的衍生樂器,後者包括圓号、小号、短号、薩克斯号、長号和大号。廣義上隻要帶管的樂器都可以稱為管樂器,例如管鐘和管風琴。各國的民族樂器中,管樂器的類型也是相當豐富的,但是僅限于高音木管,低音木管和銅管的制作工藝較為複雜,所以民間幾乎不會出現。
把管樂器的兩種類型稱為木管和銅管,這是沿用了過去的叫法,現在看來不太合理,因為很多木管樂器不是木制的,例如長笛由純銀或銀合金制成(它的衍生樂器短笛目前為止仍然是木制的),薩克斯管則是銅制的,劣質的單簧管由膠木制成(膠木是一種合成材料,學名為酚醛樹脂)。
木管和銅管的區别在于:
(1)木管改變音高的辦法是在管上開孔,而銅管則改變管的長度;
(2)木管可以超吹的泛音少(通常隻能吹到第二泛音,隻有長笛可以吹出第四泛音),而銅管則可以吹出比較高的泛音(通常可以吹到第十泛音,圓号可以吹到第十六泛音);
(3)木管的振源有兩種類型--氣簧(長笛和短笛)和哨片(其他木管樂器),而銅管則是唇簧。
打擊樂器
管弦樂隊中打擊樂器是一組很有色彩的的樂組,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鼓,打擊樂組通常用來在樂曲中渲染氣氛或烘托心情。
管弦樂隊中,最早使用且最廣泛的是定音鼓,用途僅為增強樂曲氣勢。再來是小軍鼓、大軍鼓、钹、木琴、鐘琴等。不過後來樂曲逐漸走向多樣化,打擊樂器豐富的節奏性因此得到善用。在二十世紀初期管樂開始發展,各式各樣的打擊樂器慢慢被研發改良,作曲家得以利用多樣的音響效果使樂曲更加有變化。随之打擊樂中的小軍鼓和定音鼓并成為了關鍵的打擊樂樂器,這能帶領整個樂隊的走向和節拍,相當于副指揮。
樂器分類
管弦樂器種類繁多,分類方法也繁瑣,一般有以下幾種分類方法:
(1)按音色分,可分為人聲、弦樂器、木管樂器、銅管樂器、色彩性樂器、打擊樂器,其中前面四類可歸為持續音樂器,後面兩類可歸為非持續音樂器;
(2)按音準分,可分為無音高樂器、自由音高樂器、浮動音高樂器和固定音高樂器;
(3)按音域分,可分為無音高樂器、全音域樂器、高音樂器、中音樂器、低音樂器和倍低音樂器;
(4)按調性分,可分為無音高樂器、非移調樂器和移調樂器;
(5)按地位分,可分為必要樂器、常用樂器、少用樂器和編外樂器。
樂隊編制
單管編制
1Fi(一把長笛)
1ob(一把雙簧管)
1cl(一把單簧管)
1Fg(一把大管)2~3cor(兩到三把圓号)
1Trb(一把小号)
2Trbn(兩把長号)
viI(第一小提琴,10把)
ViII(第二小提琴,8把)
Val(中提琴,6把)
Vc(大提琴,4把)
cb(倍大提琴,2把)
雙管編制
2Fi(兩把長笛)
2ob(兩把雙簧管)
2cl(兩把單簧管)
2Fg(兩把大管)
4cor(四把圓号)
2Trb(兩把小号)
3Trbn(三把長号)
Tub(一把大号)
viI(第一小提琴,14把)
ViII(第二小提琴,12把)
Val(中提琴,10把)
Vc(大提琴,8把)
cb(倍大提琴,6把)
三管編制
2Fi(兩把長笛)
1picc(一把短笛)
2ob(兩把雙簧管)
1c-ing(一把英國管)
2cl(兩把單簧管)
cl.b(一把低音單簧管)
2Fg(兩把大管)
c-Fg(一把低音大管)
4cor(四把圓号)
3Trb(三把小号)
3Trbn(三把長号)
Tub(一把大号)
viI(第一小提琴,16把)
ViII(第二小提琴,14把)
Val(中提琴,12把)
Vc(大提琴,10把)
cb(倍大提琴,8把)
四管編制
3Fi(三把長笛)
1picc(一把短笛)
3ob(三把雙簧管)
1c-ing(一把英國管)
3cl(三把單簧管)
cl.b(一把低音單簧管)
3Fg(三把大管)
c-Fg(一把低音大管)
4~6cor(四至六把圓号)
3Trb(三把小号)
3Trbn(三把長号)
Tub(一把大号)
viI(第一小提琴,16至18把)
ViII(第二小提琴,14至16把)
Val(中提琴,12至14把)
Vc(大提琴,10至12把)
cb(倍大提琴,8至10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