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泡餐具

發泡餐具

一次性塑料餐具
發泡餐具,即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是指以聚苯乙烯樹脂為原料,在擠出機中經過高溫加熱熔融後加入發泡劑(丁烷)等進行擠出拉片,将片材收卷後在通風潮濕的環境中放置養生并進行二次加熱吸塑成型,制成的各種餐具,如快餐盒、湯碗、方便面碗、生鮮托盤等。[1]
    中文名:發泡餐具 外文名: 所屬品牌: 性質: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 原料:聚苯乙烯樹脂 類型:湯碗、方便面碗、生鮮托盤

基本介紹

發泡餐具因具有保溫(1-2小時)、耐壓(3公斤不易變形)、重量輕(一般快餐盒5克左右)以及便宜(每個餐盒8分錢左右)等優點而被大量使用。發泡餐具最早于1986年開始在中國鐵路上使用,由于廢棄的塑料垃圾給鐵路沿線生态以及景觀造成了嚴重破壞,鐵道部于1991年開始研究治理鐵路沿線白色污染的對策,并于1995年5月起全面禁止在鐵路站車使用發泡餐具,代之以可降解餐具。

用料介紹

多數用的是再生料,摻雜少量的新料,再配一定量的滑石粉,就生産出平時所用的餐盒。再生料和新料混搭是發泡餐具企業的普遍做法,且再生料的比例要高于新料。

一些工廠從國外進口工業塑膠廢棄物,進行加工提取,生成聚丙乙烯發泡顆粒(即再生料),再将這些顆粒賣給發泡餐具廠作為原材料。

禁止條令

經國務院批準,1999年1月國家經貿委發布了《淘汰落後生産能力、工藝和産品的目錄》(國家經貿委令第6号,以下簡稱第6号令),其中對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限期在2000年底前淘汰。

理由: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在生産、使用、回收等各環節都存在嚴重問題。在生産過程中使用的發泡劑,有的會破壞大氣臭氧層,有的存在嚴重安全隐患;在高溫下使用不當,易産生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使用後随意丢棄,會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入土掩埋很難降解,會造成對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且回收和處理難度很大。

正式解禁

按照國家發改委此前公布的消息,2013年5月1日,發泡餐具正式解禁。

國家發展改革委專門對條目調整進行了說明,為解禁列舉了5條理由:符合國家食品包裝用具相關标準,使用後可以回收再利用,國際上許多國家和地區一直在使用,可以節約石油資源,當初禁用的環境已發生很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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