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個嚴禁

十個嚴禁

國家幹部任用工作的要求
十個嚴禁是《關于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的要求,是對幹部任用工作的要求。2014年1月26日,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關于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嚴明組織紀律,嚴格選人用人監督,大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
    中文名:十個嚴禁 外文名: 别名: 時間:2014年1月26日 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黨要管黨 記載:《關于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

提出背景

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是保證選賢任能、純潔用人風氣的重要舉措。近些年來,各級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認真貫徹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選人用人監督,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取得積極成效。但是,在一些地方和單位,違規用人問題仍時有發生,跑官要官、拉票賄選、買官賣官等不正之風屢禁不止,幹部群衆反映強烈。

為了貫徹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嚴明組織紀律,大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保證《幹部任用條例》嚴格執行。

具體内容

1.嚴禁違反規定程序選拔任用幹部

2.嚴禁私自幹預下級或原任職單位幹部任用

3.嚴禁在幹部考察中隐瞞或歪曲事實真相

4.嚴禁在幹部檔案上弄虛作假

5.嚴禁跑風漏氣

6.嚴禁突擊提拔調整幹部

7.嚴禁封官許願、任人唯親、營私舞弊

8.嚴禁采取跑官要官、說情打招呼等手段為本人或他人謀取職位

9.嚴禁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

10.嚴禁超職數配備、超機構規格提拔幹部或違規提高幹部職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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