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背景
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是保證選賢任能、純潔用人風氣的重要舉措。近些年來,各級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認真貫徹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選人用人監督,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取得積極成效。但是,在一些地方和單位,違規用人問題仍時有發生,跑官要官、拉票賄選、買官賣官等不正之風屢禁不止,幹部群衆反映強烈。
為了貫徹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嚴明組織紀律,大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保證《幹部任用條例》嚴格執行。
具體内容
1.嚴禁違反規定程序選拔任用幹部
2.嚴禁私自幹預下級或原任職單位幹部任用
3.嚴禁在幹部考察中隐瞞或歪曲事實真相
4.嚴禁在幹部檔案上弄虛作假
5.嚴禁跑風漏氣
6.嚴禁突擊提拔調整幹部
7.嚴禁封官許願、任人唯親、營私舞弊
8.嚴禁采取跑官要官、說情打招呼等手段為本人或他人謀取職位
9.嚴禁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
10.嚴禁超職數配備、超機構規格提拔幹部或違規提高幹部職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