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滑闆車

電動滑闆車

人力滑闆加上電力套件的交通工具
電動滑闆是以傳統人力滑闆為基礎,加上電力套件的交通工具。電動滑闆一般分為雙輪驅動或單輪驅動,最常見的傳動方式分别為:輪毂電機(HUB)、以及皮帶驅動,其主要電力來源為锂電池組。作為一種新型的休閑娛樂産品,電動滑闆車受到消費者熱捧。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電動滑闆車不能上路行駛。而國家輕型電動車及電池産品質檢中心的統計數據卻顯示,不僅有很多消費者将電動滑闆車騎上了路,還引發了許多交通事故。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也通過輿情分析,監測到多起電動滑闆車騎行事故以及起火爆炸事件,所以對電動滑闆車産品展開了風險監測。2021年11月16日,《電動滑闆車通用技術規範》國家标準啟動會在線上召開,标準由SAC TC155(全國自行車标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1]
    中文名:電動滑闆車 外文名:electric scooter 類别:運動/代步工具 優點:方便快捷/節省資源 最高時速:32邁 重量:6-15公斤

簡介

電動滑闆車的控制方式與傳統電動自行車相同,容易被駕駛者學習,配備可拆裝可折疊的車座,比傳統電動自行車結構簡單、車輪小、輕巧簡便,能節省大量社會資源。近年來,锂電池的電動滑闆車快速發展,催生了新的需求和态勢。

屬性

電動滑闆車主要包括:人腳可踏地滑行且具有電驅動裝置的electric kick-scooter、主要依靠驅動裝置行駛的electric scooter。

簡史

早先的電動滑闆車采用鉛酸電池、鐵車架、外置式有刷電機和皮帶傳動,雖然比電動自行車輕小,但是不便攜,其重要的進步是折疊、輕量、緊湊的共同作用,演化為緊湊輕小型折疊電動滑闆車後,廣泛引起城市用戶的關注,開始增速發展。

檢驗測試标準

SN/T 1428-2004進出口電動滑闆車檢驗規程

SN/T 1365-2004進出口滑闆車機械安全性能檢驗規程

發展趨勢

道路質量不斷提高,電動滑闆車作為最重要、最有影響的小輪徑車派系,接管代替主流的(電動)自行車已成為事實。僅限于現行法規和立法自身不規範,瓶頸解決後将獲得空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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