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俗

媚俗

漢語詞語
媚俗,缺乏自我思想、自我理智,隻知随波逐流,芸芸衆生。出處:明 高啟《妫蜼子歌》:“不诘曲以媚俗,不偃蹇而淩尊。”秦牧《藝海拾貝·酷肖》:“ 齊白石就說過這樣的話:‘作畫妙在似與不似之間,太似為媚俗,不似為欺世。’”
    中文名:媚俗 拼音:mèi sú 注音:ㄇㄟˋ ㄙㄨˊ 詞性:形容詞

釋義

迎合于世俗。

後果

因為媚俗,人們就往往用社會意志代替個人追求。扭曲自我的價值判斷以迎合整體的價值取向。一兩者之間出現不可調和的矛盾和分裂,整個價值判斷體系就會完全失重,善與惡,美與醜,好與壞從此無從判别,甚至形成善惡兩極的同位合一。為了短期的商業效益,而不惜犧牲崇高和責任。在“眼球經濟”的招搖下,影視藝術的娛樂化、名人獵奇、商業炒作、隐私曝光等低俗的、惡俗的、庸俗的低趣味的媚俗現象大行其道。

更可怕的是人們已經習以為常。媚俗就是把受衆的心理體驗壓縮在了一個狹隘、淺薄的表層空間,使藝術失去了原有的深刻理性和美感,使受衆失去思想的震撼和心靈的深度。遠離了崇高和責任,媚俗便成了生命之重。

新時代涵義

“媚俗”并不是一個新詞,對“媚俗”的道德抨擊早已有之、自古皆然。這個概念在80年代後期至90年代重新出場,頻繁出沒于當代文學批評中卻有其特殊的文化語境。市場經濟的蓬勃發展快速确立了一種主導社會生活的商品價值觀,商品交換原則無孔不入地侵入文化領域。這顯然刺激了大衆文化的快速成長,閱讀作品的讀者搖身一變為文化的消費者。

作家自然是文化産品的生産者了。根據需求而生産的市場邏輯有力地影響了文學的創作與批評,文學從衆主義從中找到了經濟學上自明的合法性。而“後現代主義理論的适時引入又為這種迎合大衆趣味的文學觀念提供了人文知識上的合法性。文學與文化領域的“媚俗”現象在這種語境中蘊育而生,于是人們自然對“媚俗”這一文學批評術語重新産生了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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