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会计科目可以按照多种标准进行分类,按会计要素对会计科目进行分类是其基本分类之一。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的(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将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共同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成本类科目和损益类科目计六大类。前者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如应收账款、原材料等科目,后者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会计信息科目,如应收账款科目按债务人名称设置明细科目,反映应收账款具体对象。而会计科目表则是由多种会计科目组成,对各类会计科目的一种集合。
特点
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是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再根据记账凭证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并根据科目汇总表来登记总分类账的一种账务处理程序。它的特点是,登记总分类账的直接依据是科目汇总表,而不是记账凭证,即从记账凭证到总账之间添加了编制科目汇总表这一方法。
编号
为了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还应在对会计科目进行分类的基础上,为每个会计科目编一个固定的号码,这些号码称为会计科目编号,简称科目编号。科目编号能清楚地表示会计科目所属的类别及其在类别中的位置,如上述的《工业企业会计制度》采用三位数对会计科目进行编号,资产类科目均以1为第一位数字;负债类科目均以2为第一位数字;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均以3为第一位数字;成本类科目均以4为第一位数字;损益类科目均以5为第一位数字。
在上述主要类别之下,业务性质相同的会计科目都以同样的号码为第二位数字,在相同业务性质的会计科目下,再以第三位依次排列各个会计科目。在会计科目的第三位数之间留有适当的空号,供增会计科目之用。为了便于会计工作的进行,通常在会计制度中,以会计科目表的形式对会计科目的编号、类别和名称加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