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设立的非政府组织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Shanghai Consumers Council)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非政府组织。
  • 中文名: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外文名:Shanghai Consumers Council
  • 办公地址:
  • 性质:
  • 行政级别:
  • 类型:非政府组织
  • 批准:上海市人民政府
  • 职能: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职能

具有七项法定职能: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荣誉

2020年3月12日,荣获2018-2019年度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问题

1、上海市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于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合法权益受损的处理,一般是按照管辖范围受理的。

2、当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通过调查和调解不能解决问题时,消费者应及时促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行损害鉴定,提供证据。

3、当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不能解决争议时,消费者要尽快选择申诉或起诉的形式保护自己的权益。

4、消费者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请帮助并非是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必须程序。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申诉、向人民法律起诉都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第四届全委会

4月7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换届大会暨第四届全委会一次会议在上海展览中心友谊会堂隆重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贵玉、副市长陈通、市政协副主席吴信宝、市消保委第三届全委会主任杨定华、市消保委新一届全委会主任方惠萍、中消协党委书记兼副秘书长梁艾福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胡浩,市消保委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陶爱莲及117名市消保委单位委员相关负责人和新老个人委员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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