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上议院

英国上议院

英国议会的两院之一
英国上议院议员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终身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1999年11月,上议院改革法案获得通过,除92人留任外,600多名世袭贵族失去上议院议员资格,非政治任命的上议院议员将由专门的皇家委员会推荐。上议院始创于14世纪,并几乎存续至今。[1]
    中文名:英国上议院 外文名:House of Lords of the United Kingdom 别名: 组 成:王室后裔、世袭贵族等 所 属:英国议会 发展历程:14世纪至今

沿革

国会自中世纪谏议国王的会议衍生而来。御前会议其后成为牧师、贵族、与各郡代表的组合(其后又加入各自治区代表)。首届国会通称‘模范议会’(1295)。包含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院长、伯爵、男爵、以及各郡与各自治区代表。国会的权威增长缓慢,随着君权的升降而起伏。

例如说,爱德华二世在位期间(1307-1327),贵族拥有无上权威,王权受制,而各郡与各自治区代表则软弱无力。1322年,国会首次非经一般惯例或王室特许认可其职权,而是以国会自行通过确立其权威地位的方式,认可自身职权。

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国会于其在位期间一分为二:下议院(由各郡与各自治区代表组成)与上议院(由领有圣职者及贵族组成)。国会权威持续增长,十五世纪早期,两院所行使的职权都达到前所未见的程度。由于国内的贵族政治与神职人员影响重大,上议院远较平民院更具权势。

许多贵族或于战斗中死伤,或因卷入内战而遭处决,许多贵族之原有产业因而落入君主之手。尤有甚者,封建制度凋零,各贵族所领的割据势力一蹶不振。君王因而得以于国内重建无上权威。君权于16世纪都铎王朝统治期间持续增长,于亨利八世在位期间(1509年─1547年)达到最高峰。

1649年3月19日,国会通过法案废止上议院。法案宣称:‘英格兰各界长久以来体验到上议院无益且危害英格兰人民。’直到1660年的议会(Convention Parliament)开会且英皇复辟后,上议院方再度集会。此后上议院又回复为国会中较具权势之一院─直至19世纪。

改革

工党于1997年在布莱尔(Tony Blair)领导下上台,预示上议院即将改革。布莱尔(Tony Blair)政府提案撤除所有贵族于上议院中世袭的职位,作为改革上议院的第一步。

1999年,英国政府对上院实施了激进的改革,通过《上院议员改革法案》,大刀阔斧废止了600多名世袭贵族的议员资格,只保留92名世袭议员,这92名世袭贵族可在上议院改革完成之前保留其席位,以作为妥协条件。

但《1999年上议院法案》则移除全体世袭贵族的议员席位。(条款详下)然而,改革自此再无进展。韦瀚委员会(Wakeham Commission)提案,上议院内20%的成员由选举产生,但此计划广受批评。

联席委员会(Joint Committee)于2001年创立以解决该项纷争,但未能就此达成结论,反而提出七种选项以供国会采用(全体指派、20%民选、40%民选、50%民选、60%民选、80%民选、以及全体民选)。在2003年2月一连串令人困惑的公投中,所有的选项全未通过,尽管80%民选的选项距离门槛仅差3票。

国会议员们则支持彻底废院,反对以上所有选项。一个国会次团另行提案,建议全院70%民选,其他名额大部分由委员会指,以传承技巧、知识、与经验。该案亦未能排上议程。于是新的贵族议员仅由院内指派而受策封。

工党现今企图于下届国会早早提案改革,但仍未声明将会提出何种体制。然而,据信其倾向于支持比利·布瑞格的二次委选(Secondary Mandate)体制。保守党主张80%民选的第二院,而自由民主党(Liberal Democrat)则吁求改组为全员直选的参议院(Senate)。

议员直选,设立主要为民选的国会第二院,为2005年联合王国普选时,跨党派的选战主轴。选后的女皇致辞(Queen'sSpeech)宣告,政府于2005/2006的立法会期中‘将带动提案以持续改革上议院’。

上议院议员没有薪水,出席议会会议和活动基于自愿。但议员出席上议院会议和活动,可享受交通、住宿、伙食等补贴(约290英镑/天)。此外,在上议院担任职务的议员,可领取职务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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