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會

老鼠會

金字塔銷售計劃
“老鼠會”是“金字塔銷售計劃”的俗稱,就是變質的“多層次傳銷”。根據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和華爾街資料顯示,“老鼠會”最早成立于1964年,由美國人威廉-派屈克在加州所創,當時的公司名為“假日魔法公司”,在短短的8年間其業績從第一年的52萬美元竄升至1972年的2.5億美元。大約同時成立的“佳線産品公司”也是“老鼠會”的傑作。[1]
    中文名:老鼠會 外文名:pyramid selling 發生地點:美國 别名:金字塔銷售計劃

簡介

“老鼠會”是“金字塔銷售計劃”的俗稱,就是變質的“多層次傳銷”。根據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和華爾街資料顯示,“老鼠會”最早成立于1964年,由美國人威廉-派屈克在加州所創,當時的公司名為“假日魔法公司”,在短短的8年間其業績從第一年的52萬美元竄升至1972年的2.5億美元。大約同時成立的“佳線産品公司”也是“老鼠會”的傑作。

1971年,美國貿易委員會有鑒于“老鼠會”在全美各地流竄發展,并帶來許多社會問題,于是率先控告“假日魔法公司”違反聯邦貿易委員會會法。同年加州政府也檢舉“佳線産品公司”的非法行為。到此,“老鼠會”無法在美國立足。于是開始跨國發展,在加拿大、歐洲、日本、中國等地都出現“老鼠會”的足迹。由于他們在各國市場崛起,牟取暴利,并引起了嚴重的社會問題,相繼被勒令停業。

據世界直銷協會聯盟主席、美國安利公司前總裁狄克。狄維士介紹,美國每個州都有相關的法律,此外還有聯邦貿易委員會法案的第五款,被稱為“欺詐交易行為處理法案”。聯邦法律賦予政府打擊商業行為中任何欺詐行為的權力。狄維士坦承,金字塔詐騙行為在美國依然存在。但美聯邦貿易委員會一直在嚴厲打擊犯罪分子。他認為,雖然不能消除這種犯罪行為,但教育和覺悟的普遍提高是防止這種欺詐行為的最有效途徑。

主要特征

老鼠會有兩個主要的特征”(一)屯貨--新加入的人必須購買一批貨品,且不能退回,而他們的推薦人就從他們購貨款中取得傭金;(二)獵人頭獎金--新加入者必須支付一筆龐大的金錢方能成為營銷商,而推薦人就從這筆費用中獲得傭金。隻要是有這兩者之一的公司,都足以認定它是“老鼠會”。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