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精神

民族精神

民族精神是一個民族性格的特征。
民族精神是反映在長期的曆史進程和積澱中形成的民族意識、民族文化、民族習俗、民族性格、民族信仰、民族宗教,民族價值觀念和價值追求等共同特質,是指民族傳統文化中維系、協調、指導、推動民族生存和發展的精粹思想,是一個民族生命力、創造力和凝聚力的集中體現,是一個民族賴以生存、共同生活、共同發展的核心和靈魂。民族精神是一個現代話語,由西方學者最早提出這一概念。馬克思恩格斯還曾多次在論述民族問題時對“民族特性”、“民族性格”、“國民精神”、“民族意識”等與民族精神相關、相近的問題進行過生動描述與精辟論述,把關于民族精神的思想滲透在民族問題及相關的一系列的分析中,在總體上構建了馬克思主義民族精神的基本思想,其内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民族精神是一個民族性格的特征。[1]
    中文名:民族精神 外文名: 别名: 拼音:minzujingshen 屬于:精神.信仰

曆史相關

西方思想家對民族精神概念的解釋和使用

民族精神是一個現代話語,由西方學者最早提出這一概念。我國有學者認為18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是最早論述民族精神的學者。他在《論法的精神》一書中說:“人類受多種事物的支配,就是:氣候、宗教、法律、施政準則、先例、風俗習慣。結果就在這裡形成了一種一般的精神。”這裡的“一般的精神”指的是一個民族的一般的精神,即“民族精神”。3英國思想史學家以賽亞·伯林說:“民族精神這個詞是赫爾德發明的,把德國哲學家和詩人赫爾德稱為‘民族主義、曆史主義和民族精神之父’。”4因為赫爾德在其1774年出版的《另一種曆史哲學》一書中,從一般的人類精神引申到了“時代精神”和“民族精神”,所以是他最先表達了這一概念。他認為,每一個民族的文化都有各自發展的權利,人類大花園中所有花卉都能和諧地生長,各種文化都能相互激勵,他同時宣稱“每一種文明都有自己獨特的精神—它的民族精神。

這種精神創造一切,理解一切。”’黑格爾繼承了赫爾德關于民族精神的概念,從其理性統治世界及世界曆史的基本理念出發,闡發了“民族精神”概念。他認為,’(世界精神發展的)每一個階段都和任何其他階段不同,所以都有它的一定的特殊的原則。在曆史當中,這種原則便是‘精神’的特性—一種特别的‘民族精神’。民族精神便是在這種特性的限度内,具體地表現出來,表示它的意識和意志的每一方面—它整個的現實。民族的宗教、民族的政體、民族的倫理、民族的立法、民族的風俗、甚至民族的科學、藝術和機械技術,都具有民族精神的标記。”“黑格爾是對民族精神這一概念使用和解釋最多的人,他把民族精神歸入他所強調的“絕對精神”體系中,雖然它是唯心主義哲學的産物,但是僅僅分析其上述結論,也有其可取之處。

恩格斯指出:“像對民族的精神發展有過如此巨大影響的黑格爾哲學這樣的偉大創作,是不能用幹脆置之不理的辦法來消除的。必須從它的本來意義上‘揚棄’它,就是說,要批判地消滅它的形式,但是要救出通過這個形式獲得的新内容。”,民族精神具有表象上的廣泛性,它深深的體現在一個民族的思想觀念和行為實踐的各個方面。

近代西方學術界在這一時期提出“民族精神”概念及“民族精神”問題,有其深刻的學術背景和社會曆史背景。在學術背景方面,18世紀是法國思想界精英在啟蒙運動中大放異彩的曆史時期。他們以“科學”、“理性”和“人性”沖破神學的束縛,以“推理的曆史”重構“人類精神”,“人類精神的曆史”在這一時期成為時尚的學術用語。啟蒙思想家們對于人類精神的追求實際是對人類理性和自由精神的探索,它由此也導緻一種“精神科學”的破土而出,而納入這個精神科學領域的不僅有曆史學,還有哲學、法學、語言學和文學等,一時間出現的曆史哲學、文化史學成為這種精神科學的典型分支。在社會曆史背景方面,“民族精神”概念的提出與18世紀後期歐洲民族主義理念的形成有着明顯的因果聯系,是民族主義形成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理論成果。總體來看,西方思想家們有的是從舊唯物主義的立場,有的是從唯心主義的立場來解釋和使用民族精神這一概念的,他們對民族精神的解釋既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獨到性,也帶有缺陷和不足。但是,他們的解釋對于我們理解民族精神這一概念仍具有很重要的參考價值,他們分析民族文化精神的思路和視角對于認識和理解民族精神問題具有很大的啟示意義。

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對民族精神的使用與理解

通過對《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全文檢索,筆者查閱到馬克思恩格斯關于民族精神問題的引用或論述共有八處。馬克思對于“民族精神”概念的運用除一處是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引用黑格爾關于“民族精神”的論述内容外,其餘全部是對“民族精神”概念的直接使用。馬克思恩格斯沒有對民族精神進行專門的研究和讨論,也沒有對民族精神下一個确切的定義。但他們在觀察和分析世界範圍内各民族國家的問題時對不同民族在精神領域的現象并沒用忽視。馬克思恩格斯還曾多次在論述民族問題時對“民族特性”、“民族性格”、“國民精神”、“民族意識”等與民族精神相關、相近的問題進行過生動描述與精辟論述,把關于民族精神的思想滲透在民族問題及相關的一系列的分析中,在總體上構建了馬克思主義民族精神的基本思想,其内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民族精神是一個民族性格的特征。一個民族的民族精神是這個民族之所以是這個民族而不是另外一個民族的根本特質和内在的規定性,具有鮮明的民族性格。馬克思恩格斯覺察到不同民族在民族性格特征方面的差異。恩格斯說:“我畢竟是一個德國人,我不能摒棄德國人從亞當那裡繼承下來的天性。”2恩格斯在《英國狀況十八世紀》一文中指出:“英國人的民族特性在本質上和德國人、法國人的民族特性都不相同。”’在《英國工人階級狀況》一書中,恩格斯評價了愛爾蘭人的民族性格,認為他們按其整個民族性格來說是和拉丁民族、法國人、特别是和意大利人相似的。“在愛爾蘭人身L,感情和熱情無疑地是占優勢的,理性必須服從它們。”

第二,民族精神是民族自覺和民族解放的必要精神條件。馬克思在巴黎出版的《德法年鑒》創刊号發表的《論猶太人問題》一文中,不僅對猶太人的解放問題,對政治解放和人類的解放的關系問題也進行了深入的研究,還從一個新的視角,強調了猶太人解放過程中所需要的一種精神,闡述了民族精神在民族解放中的作用。他指出:“一個剛剛開始解放自己,粉碎自己各種成員之間的一切障礙、建立政治共同體的民族,怎能鄭重宣布和他人以及和這個共同體隔絕的自私人的權利(1791年‘憲法’)。後來,當隻有偉大的英勇的自我犧牲精神才能拯救民族、因而迫切需要這種自我犧牲精神的時候,當市民社會的一切利益必然要被犧牲掉、利己主義應當作為一種罪行受到懲罰的時候,居然再一次宣布了這種權利(1793年‘人權宣言’)。”3這裡的“自我犧牲精神”就是指民族精神。

第三,民族精神具有世界性的内容。馬克思恩格斯的世界曆史理論認為,産業革命使“過去那種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給自足和閉關自守的狀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來和各方面的相互依賴所代替了。物質生産是如此,精神生産也是如此。”4在相互聯系和交往的世界曆史發展過程中各民族和國家的民族精神具有借鑒性和互補性,民族精神有民族性的一面,同時也有世界性的内容。“無産階級不能贊同任何鞏固民族主義的做法,相反的,·它贊同一切幫助消除民族差别、打破民族壁壘的東西,贊同一切促使各民族之間的日益緊密和促使各民族溶合的東西。”5

在馬克思恩格斯之後,列甯和斯大林多次使用了諸如民族意識、民族性格和民族文化心理等不同的表達語彙,他們在論述愛國主義問題時也蘊涵着提倡民族精神的涵義。在中國的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中,毛澤東明确使用過民族精神的提法。他在1938年《論新階段》的報告中提出要“以民族精神教育後代”“,1939年分别在《研究淪陷區》和《目前形勢和黨的任務》中兩次指出日本帝國主義為達其侵略目的,妄圖“消滅中國人的民族精神”7。鄧小平沒用直接使用過民族精神的提法,但他在領導改革開放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進程中多次論及愛國主義精神,号召增強中華民族的自尊心,自信心,發揚革命精神。在鄧小平之後,江澤民曾多次提出倡導和弘揚民族精神,胡錦濤對此也非常重視。

學術界對民族精神概念的界定

對于“民族精神”概念的界定,學界至今尚存在衆說紛纭、莫衷一是的局面。綜觀學術界有關“民族精神”概念的界定,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

l、從内涵來看

第一、認為應從進步的、積極的、正面的角度來界定“民族精神”。真正的民族精神是指那些反映人民群衆利益和社會發展方向的精粹思想、進步觀念和優秀文化,而不包括民族文化中落後、消極的因素,隻有從這一點出發才能通過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達到提高民族意識和民族素質的目的,這是關于“民族精神”的狹義論。如哲學家張岱年就是這種觀點的典型代表,他認為構成民族精神應具備兩個條件:一是有廣泛的影響,即為民族的多數人民所信奉;二是能激勵人們前進,有促進社會發展的作用。’持此類觀點的學者為數衆多,如肖君和的“民族優秀文化心理素質”2說、溫克勤的“民族思想文化和民族傳統道德精粹”說等。

第二、認為民族精神是一個中性概念,既包括積極、優秀、進步、精粹的一面,又包括消極、保守、落後和庸俗的一面,是一個充滿優劣長短的多面體,要求研究者應該全面客觀地揭示一個民族的精神的整體面貌。前者指的是“民族的脊梁”、“民族的精神支柱”,後者則近于“國民劣根性”以及以柏楊的《醜陋的中國人》中所力圖展示給我們的内涵。這是“民族精神”的廣義論。由此,他們認為很難将“民族精神”劃入純粹的精華或糟粕之列,主張在對待民族精神的問題上,運用一分為二的方法,取其精華去其糟粕。中山大學哲學系李宗桂教授認為:“那種判定民族精神實質上就是優秀文化傳統的觀點,是可以進一步探讨的,這種概括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缺陷,即在客觀上容易導緻否定文化傳統中(或者說民族精神中)消極以至陰暗的一面。”4而由丁少峰和劉居安所着的《民族先進精神論》中,僅僅要求倡揚民族的先進精神,認為“民族精神決不等于先進精神,先進精神才是民族精神中最積極也是最耀眼的成分,是一個時期民族精神的靈魂。”

第三、認為作為學術研究的對象,研究者應當實事求是、多角度的把民族精神看成是既有精華又有糟粕的立體精神形态,但從宣傳、教育的角度來看,則應當以倡導民族精神正面的東西為價值導向。如方立天教授提出:“不論是從廣義還是從狹義立論民族精神都是可行的,如果從振奮、弘揚和提升民族精神的視角出發,那麼從狹義立論民族精神,可能比較有助于自覺地引導民族成員的生活實踐,振奮民族精神,提高民族的精神素質。”’即她研究與宣傳教育适當地加以區分,也就是說在民族精神的研究研究過程中,作為一個科學工作者,首先應當堅持一種科學的态度,把“民族精神”這一研究對象作為一種曾經存在、現在依然不同程度地發揮作用的客觀事實,認識到它所包含的精華與糟粕并存的曆史二重性,同時出于培育和宣傳的目的,研究者可以通過研究的結果,剝離民族精神中那些消極的帶有劣根性的成分,而弘揚其中積極向上、超越層面的東西。

2、從概念研究的理路來看

第一、表象歸納理路。主要關注從現象上觀察而歸納出的共同性質,手段上主要使用的是現象歸類方式。雖然由于民族精神的曆史流動性、内容變易性,給民族精神的研究帶來一定程度的困難,但是研究者在研究中能夠通過對自身的民族精神現象加以描述,并借此鳥瞰一個時代體現出的民族精神本質。這種表象歸納法因其方法論上的合理性,在上個世紀初,那些以理性來自覺反思民族精神的研究者,多以它作為方法基調,向人們漸次昭示了民族精神的豐富内涵和表現形式。張岱年把中華民族基本精神歸納為:“剛健有為”和“自強不息”就是這種方法論的典範

第二、本質主義理路。首要關注的是一切民族精神現象的共同本質,關照民族精神現象的共同性、全局性、整體性。這一方法已經成為當前民族精神研究的主要方法。以牟宗三為代表的大部分的學者采用了這一方式去概括民族精神,他們反對在診釋民族精神時采取描還現象的進路,強調從超越的層面着手,既排除了用一種或多種現象的羅列來解釋民族精神的方法,也排除了用一種或多種文化現象來凸現民族精神的作用的思路,而強調哲學地概括、整體地把握民族精神。肖君和在《華魂.中華民族精神》中的界定:“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的主體精神,是整個民族文化的靈魂和升華。它集中表現了一個民族在一定的客觀自然環境和社會曆史條件下建構自己生活的獨特方式,反映了一個民族的棘特性格和風貌。

第三、詞義解析的微觀理路。即在對“民族精神”的構成要素“民族”和“精神”分别進行解析,以及同相鄰概念,如“民族”同“種族”,“精神”同“心理”、“意識”等進行比較的基礎上推論出概念。如方立天在《民族精神的界定與中華民族精神的内涵》一文中非常詳細地解析了“精”、“精神”的含義,認為精神具有兩層含義:人類的意識、思維活動和一般心意曆程、心理狀态,是人類的認識、情感和意志的總體;一切意識文化現象的内在的深層的東西,是人的知、情、意的内核,并在接受了後者内涵的基礎上概括出“民族精神”五個方面的含義。’

第四、文化—心理結構理路。美國文化人類學家本尼迪克特在其《文化模式》一書中論述道:“人們那些看似散亂無章的行為,事實上無論怎樣孤立的行動彼此之間都會有某種内在聯系,這種内在聯系就是人們生活其中的文化模式。這是對于文化結構的另一種理解,它傾向于把文化看成一個有機的系統結構。”2從這一理路出發的學者首先從分析文化結構入手,把文化的結構大緻劃分為三類:物質文化:行為與制度文化;觀念文化。同時,又将觀念文化劃分為兩個層次:表層的、自在的觀念文化形态和深層的、自覺的觀念文化形态,而把民族精神歸屬為文化結構中的觀念文化中的深層次的部分。其次從意識的、心理的層面入手,民族精神一方面表現在民衆不自覺的心理傾向中,即所謂“集體無意識”,它具有在每一處以及在所有的個人中或多或少都相同的内容和行為的習慣。即在構成一個民族的所有成員中都是同一的,從而構成了一個超越個人本質的、共同的精神實體。至此,它又可以被視為“民族共同心理素質”;另一方面,民族精神又蘊藏在自覺形态的理論中,并且集中體現在一個民族的哲學思想中,是一個民族世界觀、價值觀以及思維方式的集中表達。上述任一種界定民族精神概念的理路都難以窮盡其本質,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隻有綜合諸種方法,才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獲得較為全面科學的民族精神概念。

本文對民族精神概念的解說

民族精神是一個内容豐富,層次多樣的概念,要想準确表述其深刻的内涵,必須使用正确的方法論,科學的方法是對民族精神概念進行界定的有力支撐,筆者認為應該堅持以下的方法:

第一,在應然層面來對民族精神進行界定。在界定特定民族精神時,一般有兩個層面:一是在實然層面,一是在應然層面。所謂“在實然層面”,就是從事實或經驗材料出發,對某一特定民族精神進行客觀描述,通過描述告訴人們這個特定民族的精神究竟是什麼樣的,有哪些内涵。所謂“在應然層面”,則是從某種理想的狀态出發,來談論某一特定民族應當具有什麼樣的精神,或者應當在其精神方面作出哪些或批判、淘汰,或補充、更新之類的改進。對民族精神的界定,應該在應然層面,因其是價值論斷而不是事實論斷,不需要進行實證,也不至于出現事實性錯誤,同時也不存在遮蔽和誤導的問題,有利于特定民族精神的培育和完善。

第二,從動态的視角來界定民族精神。一定的民族精神決不是一定的民族某個時期、個别思想家的創造物,而是這個民族的人們在長期的生産、生活實踐中,經過不斷的思考、過濾、提煉、化育而逐漸積累起來的,它是在曆史進程中構建而成的。按照唯物史觀關于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的原理,民族精神肯定會随着社會、經濟、政治的變化而變化,當其恰當的反映了民族的實踐時,其積極因素占據主導地位,而當社會現實被歪曲反映時,就會産生形成某種消極的因素。民族精神它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與時俱進的。

第三,從系統視角來界定民族精神。對民族精神的界定應該堅持“甯可失之寬,不可失之窄”的原則,民族精神決不僅是思想文化問題,也決不僅是精神氣質和心理品質問題,而是一個民族的精神狀态的綜合反映。黑格爾指出:“民族的宗教、民族的政體、民族的倫理、·民族的立法、民族的風俗、甚至民族的科學、藝術和機械的技術,都具有民族精神的标記。”’方立天認為:“中華民族精神的理論形态集中在中國哲學着作中,并表現為千千萬萬人民的人格理想、心理素質和行為方式。中國哲學最精粹的指導思想,就是中華民族精神。”2因此,“一個民族精神的這種豐富的精神是一個有機的結構。”3根據上述界定方法,可以從時間、空間、形态、性質幾個方面予以概括。在民族精神的概念中,應強調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征:1、民族精神形成與存在的長期性;2、民族精神存在與發展的過程性;3、民族精神的表現狀況和方式;4、民族精神的價值性。本文把民族精神歸納為:民族精神是一個民族在改造自然與社會的過程中所創造一種具有社會主導意義的特殊精神現象,它積澱、升華于漫長的民族發展曆程之中,孕育、凝結于豐富的民族文化母體之中,為民族成員廣泛認同和接受,維系和推動着民族生存與發展。民族精神既是民族成員廣泛認同的思想品格、道德規範、價值取向等的提煉升華,也是民族成員行為方式、思維方式、情感方式、審美方式等的集中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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