酮康唑

酮康唑

咪唑類廣譜抗真菌藥
酮康唑為類白色結晶性粉末,無臭,無味。本品在氯仿中易溶,在甲醇中溶解,在乙醇中微溶,在水中幾乎不溶。熔點本品的熔點為147~151℃。比旋度取本品,精密稱定,加甲醇制成每1ml中含40mg的溶液,依法測定,按幹燥品計算,比旋度應為-1°至+1°。該品在胃酸内溶解易吸收,胃酸酸度降低時,可使吸收減少。吸收後在體内廣泛分布,可至炎症的關節液、唾液、膽汁、尿液、乳汁、腱、皮膚軟組織、糞等。對血-腦脊液屏障穿透性差,大多數情況下,腦脊液中藥物濃度低于1mg/L。本品可穿過血-胎盤屏障。該品進餐後服用的生物利用度約為75%。血消除半衰期(t1/2?)為6.5~9小時。部分藥物在肝内代謝為數種無活性的代謝産物。
    藥品名:酮康唑 外文名:ketoconazole 别名: 是否處方藥:非處方藥 主要适用症:全身真菌感染 主要用藥禁忌: 劑型: 運動員慎用:非慎用 是否納入醫保: 批準文号: 藥品類型: 用法用量:口服 不良反應:肝毒性等 注意事項:禁止與阿司咪唑、特非那丁、西沙必利合用

藥品簡介

通用名:酮康唑

化學名:1-乙酰基-4[4-[2-(2,4-二氯苯基)-2(1H-咪唑-1-甲基)-1,3二氧戊環-4-甲氧基]苯基]-哌嗪

英文名:ketoconazole

藥品類别:抗真菌類

性狀:本品為膠囊,内含類白色結晶性粉末;無臭,無味。貯藏遮光,密封保存。

CAS:No.65277-42-1

分子式:C26H28Cl2N4O4

分子量:531.44

規格:0.2g

藥代動力學

本品在胃酸内溶解吸收,胃酸酸度減低時可使吸收減少,餐後服用可使其吸收增加。本品餐後服用的生物利用度為75%。單劑口服本品200mg和400mg後,血藥峰濃度分别為3.6±1.65mg/L和6.5±1.44mg/L。達峰時間為1~4小時。

本品吸收後在體内分布廣泛,可至炎症的關節液、唾液、膽汁、尿液、肌腱、皮膚軟組織、糞便等。對血-腦脊液屏障穿透性差,大多數情況下,腦脊液藥物濃度低于1mg/L。

本品亦可透過血胎盤屏障。血清蛋白結合率約為90%以上。消除半減期為6.5~9小時。

部分藥物在肝内代謝,降解為無活性的咪唑環和哌嗪環。代謝物及原型藥主要由膽汁排洩,經腎髒排出僅占給藥量的13%,其中約2~4%為藥物原型,本品亦可分泌至乳汁中。

适應病症

1.全身真菌感染,如全身念珠菌病、

副球孢子菌病、組織胞漿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

2.由皮真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皮膚、毛發和指(趾)的感染(皮真菌病、甲癬、念珠菌性甲周炎、花斑癬、頭皮糠疹癬性毛囊炎及慢性皮膚粘膜念珠菌病等),當局部治療無效或由于感染部位、面積及深度等因素無法用藥時,可用該品治療。

3.應用局部治療無效的慢性、複發性陰道念珠菌病。

4.用于預防治療因免疫機能降低(遺傳性及由疾病或藥物引起)而易發真菌感染的患者。

藥理毒理

藥理

本品屬吡咯類抗真菌藥,對深部感染真菌如念珠菌屬、着色真菌屬、球孢子菌屬、組織漿胞菌屬、孢子絲菌屬等均具抗菌作用,對毛發癬菌等亦具抗菌活性。本品對曲黴、申克氏孢子絲菌、某些暗色孢科、毛黴屬等作用差。

本品通過幹擾細胞色素P-450的活性,從而抑制真菌細胞膜主要固醇類-麥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損傷真菌細胞膜并改變其通透性,以緻重要的細胞内物質外漏。

本品可抑制真菌的三酰甘油和磷脂的生物合成,抑制氧化酶和過氧化酶的活性,引起細胞内過氧化氫積聚導緻細胞亞微結構變性和細胞壞死。對白念珠菌則可抑制其自芽孢轉變為侵襲性菌絲的過程。

毒理

動物長期毒性實驗表明,本品可使堿性磷酸酶明顯上升,肝細胞變性。

相互作用

1.該品禁止與阿司咪唑、特非那丁、西沙必利合用。合用時由于抑制細胞色素P-450代謝,緻使阿司咪唑、特非那丁或西沙必利血藥濃度升高,可導緻心律紊亂甚至死亡。

2.該品與酒精和肝毒性藥物合用時,可使發生肝毒性的機會增多。接受長程治療或原有肝病的患者應用此兩類藥物時尤應給予嚴密監護,并應避免酒精類飲料。

3.抗凝藥、華法林香豆素或茚滿二酮衍生物與該品合用時作用可增強,導緻凝血酶原時間延長,故對患者應嚴密觀察,監測凝血酶原時間,并且應調整劑量。

4.該品可使環孢素的血藥濃度增高,并可能使腎毒性發生的危險性增加,因此僅在非常嚴密觀察以及對血藥濃度進行監測的情況下,才考慮此兩類藥物的聯合應用。

5.該品與制酸藥、抗膽堿能藥、鎮靜藥、組胺H2受體拮抗藥、奧美拉唑、硫糖鋁等合用,可使該品的吸收明顯減少,因此應避免合用。如需合用,則至少間隔2小時以上分别服用。

6.該品與利福平、異煙肼合用時,血藥濃度降低,可導緻治療失敗或疾病複發。

7.苯妥因與該品合用時,可使苯妥因的代謝緩慢,緻使其血藥濃度明顯升高,同時尚可使該品的血藥濃度降低,因此兩類藥物合用時應嚴密觀察其反應。

8.去羟肌苷(didanosine,DDI)中所含緩沖劑可使消化道pH升高,而該品以酸性環境中吸收為佳,故合用時可影響該品的吸收。必須合用時需間隔2小時以上。

9.該品與兩性黴素B有拮抗作用,合用時療效減弱。

10.酮康唑可影響布地奈德的體内代謝,在推薦劑量下無明顯臨床意義。

主要禁忌

急慢性肝病患者、有肝病史者、對該品過敏者禁用。

【藥物過量】如過量服用,應采取碳酸鈉洗胃和支持療法等措施。

【貯藏】密閉,在陰涼幹燥處保存。

不良反應

1.肝毒性:該品可引起血清氨基轉移酶(AST、ALT)升高,屬可逆性。偶有發生嚴重肝毒性者,主要為肝細胞型,發生率約為0.01%,臨床表現為黃疸、尿色深、糞色白、異常乏力等,通常停藥後可恢複,但也有死亡病例;兒童中亦有肝炎病例發生。

2.胃腸道反應:如惡心、嘔吐及納差等較為常見。

3.按一日1次,一次0.2g的劑量服用時,可能出現血漿睾酮濃度的暫時減少,一般在服藥後24小時内恢複正常。按此劑量進行長期治療時,睾酮量與對照組差别不大。

4.治療劑量超過一日0.2g或0.4g,在極少數情況下可能出現可逆性男性乳房發育及精液缺乏。

5.其他:尚可發生藥疹、瘙癢、頭暈、頭痛、腹痛、嗜睡、畏光、感覺異常、白細胞和血小闆減少症、貧血、脫發、過敏反應及一過性血清氨基轉移酶輕度升高。

不适宜人群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該品可透過胎盤,動物實驗證實該品可緻畸,如發生大鼠的并指(劑量為80mg/kg)、少指(趾)及難産等。美國FDA資料表明,該藥在孕婦中應用屬C類,即動物實驗研究有毒性,對人類研究缺乏充足的資料,因此雖然在人類中尚未證實有問題存在,孕婦仍應禁用該品。

該品可分泌至乳汁中。在人類中應用該品尚未證實有問題存在,但由于該品可使新生兒發生核黃疸的可能性增加,故哺乳期婦女應用須權衡利弊或服用該品時暫停哺乳。

兒童用藥

該品在小兒中的應用缺乏系統的研究資料,2歲以下小兒的應用缺乏資料,因此2歲以下小兒禁用該品;2歲以上小兒慎用,如确有指征應用時,必須權衡利弊。

注意事項

1.下列情況應慎用:胃酸缺乏(可能引起該品的吸收明顯減少);酒精中毒(該品可緻肝毒性)。

2.在治療前及治療期間應定期檢查肝功能。血清氨基轉移酶的升高可能不伴肝炎症狀,然而,如果血清氨基轉移酶值持續升高(即使是輕度升高)或加劇,或同時伴有肝毒性症狀時均應立即中止該品的治療。

3.由于該品對血-腦脊液屏障穿透性差,故不宜用于治療真菌性腦膜炎。

4.由于該品對曲黴、毛黴或足分支菌的抗菌作用差,故不推薦用于上述真菌感染。

5.對實驗室檢查指标的幹擾:由于該品可導緻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因此也可引起血膽紅素升高。

6.50歲以上的婦女對該品的耐受性差。

7.曾服用灰黃黴素及同時服用對肝髒有損害藥物的患者,應注意肝損害反應,如常見的倦怠伴有發熱和黃疸等症狀。用灰黃黴素治療的患者,開始用該品前最好停止服用灰黃黴素一個月。

8.對于一日服用該品0.4g以上(含0.4g)劑量的健康受試者,發現該品可降低可的松對促皮質激素刺激的反應。因此對腎上腺功能不全及長時間處于應激(如大手術等)狀态的患者,應監測其腎上腺功能。

9.服藥期間禁止服用酒精類飲料。如發生頭暈、嗜睡時需引起注意。

10.該品可與食物同時服用,以促進該品的吸收病減少惡心、嘔吐反應。

11.該品可引起光敏反映,故服用期間宜避免過長暴露于明亮光照下,可配戴有色眼鏡。

12.治療念珠菌病療程至少2周,治療需持續至病原檢查感染消失。慢性皮膚粘膜念珠菌病通常需長期維持治療。其他系統真菌感染的療程需6個月或更長。

13.該品用以治療腎功能損害患者時,一般不需減量,因為僅有小量藥物以原形自腎排出。由于該品可緻肝毒性發生,故已有肝損害的患者應禁止使用該品,如确有指征應用時,則需謹慎并減量服用。

14.由于該品對某些肝氧化酶有一定抑制作用,故可延緩依賴此酶系代謝的藥物的消除,使血藥濃度升高,加重不良反應。

15.偶有病例報道該品對飲酒者有戒酒樣作用,表現為潮紅、皮疹、外周水腫、惡心和頭痛等,一般可在數小時内消失。

16.同時應用西咪替丁或呋喃硫胺,至少應口服該品2小時後再服用上述藥物。

停産停用

2015年6月3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布通知稱,酮康唑口服制劑因存在嚴重肝毒性不良反應,使用風險大于效益,即日起停止酮康唑口服制劑在中國的生産、銷售和使用,撤銷藥品批準文号。生産企業要對已上市銷售的酮康唑口服制劑在2015年7月30日前全部完成召回

酮康唑是老一代抗真菌藥物,由于其口服制劑所引起的藥物性肝損害發生率明顯高于其他抗真菌藥物,在廣州的大醫院已經淘汰十多年。去年香港衛生署也因同樣原因禁止酮康唑口服制劑在香港銷售。此前,在2011年8月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也曾發過不良反應通報,提醒警惕酮康唑口服制劑的嚴重肝毒性。

藥物過量

逾量服用本品,無特殊解毒劑,僅為對症處理及支持療法。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