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國家公務員考試

2018年國家公務員考試

職業資格考試
2018年國家公務員考試,一般會被通說簡稱為“2018年國考”,官方全稱是“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為滿足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錄用公務員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根據工作安排,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8年度公務員招考報名時間為10月30日至11月8日,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12月10日。
  • 中文名:2018年國家公務員考試
  • 外文名:
  • 地點:
  • 簡 稱:2018年國考
  • 教輔書:《2018年國家公務員考試一本通》
  • 所屬:教育

基本概況

2018年國家公務員考試,一般會被通說簡稱為“2018年國考”,官方全稱是“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為滿足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錄用公務員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根據往年時間安排預計,國家公務員局或于2017年10月中旬左右(公告未發布前此時間僅供參考)組織實施2018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财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國家公務員考試招錄的是中央一級的公務員。

主管機關

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是每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的主管機關。其中,官方公告、相關政策文件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發布,具體考錄工作主要由國家公務員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實施。

報名時間

國家公務員考試一般在每年的10月中旬(國慶假期結束後一周左右),由國家公務員局發布公告,啟動報名,11月底進行筆試,第二年的1月份公布筆試成績、職位調劑公告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随後從1月底開始陸續有機關單位發布面試公告并組織面試,各機關單位的面試主要集中在二三月份,3月底之前絕大部分國考機關單位的面試都将結束,随後進行體檢、政審(考察)等後續環節,最終完成錄用工作。

可見,每年的國家公務員招考工作實際上是跨了兩年,以2017年國考為例,2017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是在2016年10月15日至24日報名的,而最終完成錄用工作則是在2017年。

考試時間

按照國家公務員局的消息,根據工作安排,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8年度公務員招考報名時間為10月30日至11月8日,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12月10日。

考試資料

國家公務員局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考試中心書店網站為本次考試提供《2018年國家公務員考試一本通》教材及其配套用書(七件套,包括了行測和申論的全部内容)(現代教育出版社),國家公務員考試網推薦作為報名參加2018年國考的參考用書。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當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拟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曆的人員。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中央機關直屬機構縣(區)級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根據《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61号)采取措施适當降低進入門檻。

招考職位明确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曆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曆。基層工作經曆,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曆。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曆,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曆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曆。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曆,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曆。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報考程序

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的招考人數、具體職位、考試類别、資格條件等,等到報名開始時,及時查閱《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此時尚未公布)。

報考人屆時可以通過以下網站查閱《招考簡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戶網站、國家公務員局門戶網站

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學曆、學位、資格條件、基層工作經曆以及備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可以通過上述網站查詢。

有關報考政策、報名網絡技術和考場考務安排等事宜的詳細情況,請參閱《報考指南》。

網上報名

考試報名主要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進行網上報名,也可以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戶網站或國家公務員局門戶網站上的相關鍊接登錄考錄專題網站。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3、查詢報名序号

報名确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需要進行報名确認。報名确認采取網上确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應于規定的期間内在所選考區考試機構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确認及繳費。未按期參加報名确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确認成功後,報考人員應于規定的期間内,登錄所選考區考試機構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遇問題,請與當地公務員考試機構聯系解決。

考試内容

筆試

内容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報考中央對外聯絡部、中央編譯局、外交部、文化部、商務部、國家旅遊局、國家外國專家局、全國友協、中國貿促會等部門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朝鮮語(韓語)、葡萄牙語等8個非通用語職位的人員,還将參加外語水平考試,考試大綱請在考錄專題網站和相關招錄部門網站查詢。

報考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職位的人員以及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還将參加專業科目考試,考試大綱請在考錄專題網站,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公安部網站分别查詢。

考試地點

考試在全國各省會城市和個别較大城市設置考場。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确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緻)。報考銀監會、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特殊專業職位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将考點選擇為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和直轄市。報考中央對外聯絡部等部門8個非通用語職位的人員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将考點選擇為北京。

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

根據《招考簡章》中規定的面試人選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确定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的人選名單,并在考錄專題網站上統一公布。

通過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未達到規定面試比例的招考職位,将進行調劑。調劑職位及調劑相關事宜,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後,通過考錄專題網站面向社會統一公布。

調劑結束後,報考人員可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各招錄機關的面試公告。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或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部分招錄機關會根據職位特點設置面試階段的專業能力測試,專業能力測試設置情況及相關事項将在考錄專題網站及招錄機關網站上統一公布。

報考所需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可從考錄專題網站下載、打印。

體檢考察

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結束後,将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确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考生可到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本人面試成績。

公示名單

拟錄用人員由招錄機關按規定的程序和标準從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确定,并在考錄專題網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錄用職位名稱、錄用人員姓名、性别、準考證号、學曆、所在工作單位(應屆生填畢業院校)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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