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招标

建築工程招标

建設項目承包單位的競争
建築工程招标是指建設單位對拟建的工程發布公告,通過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設項目的承包單位競争并從中選擇條件優越者來完成工程建設任務的法律行為。[1]
    中文名:建築工程招标 外文名: 别名: 種類:按照不同的标準進行不同的分類 承包範圍:項目階段性招标等 專業類别分類:設計施工招标等

概述

我國法學界一般認為,建設工程招标是要約邀請,而投标是要約,中标通知書是承諾。我國《合同法》也明确規定,招标公告是要約邀請。也就是說,招标實際上是邀請投标人對其提出要約(即報價),屬于要約邀請。投标則是一種要約,它符合要約的所有條件,如具有締結合同的主觀目的;一旦中标,投标人将受投标書的約束;投标書的内容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條件等。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發出的中标通知書,則是招标人同意接受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條件,即同意接受該投标人的要約的意思表示,應屬于承諾。

建設工程招标的種類

工程項目招标投标多種多樣,按照不同的标準可以進行不同的分類。

按照工程建設程序分類

按照工程建設程序,可以将建設工程招标投标分為建設項目前期咨詢招标投标、工程勘察設計招标投标、材料設備采購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投标。

建設項目前期咨詢招标投标

是指對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務進行的招标投标。投标方一般為工程咨詢企業。中标的承包方要根據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發包方提供拟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對其結論的準确性負責。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獲得發包方的認可。認可的方式通常為專家組評估鑒定。

項目投資者有的缺乏建設管理經驗,通過招标選擇項目咨詢者及建設管理者,即工程投資方在缺乏工程實施管理經驗時,通過招标方式選擇具有專業的管理經驗工程咨詢單位,為其制定科學、合理的投資開發建設方案,并組織控制方案的實施。這種集項目咨詢與管理于一體的招标類型的投标人一般也為工程咨詢單位。

勘察設計招标

勘察設計招标指根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擇優選擇勘察設計單位的招标。勘察和設計是兩種不同性質的工作,可由勘察單位和設計單位分别完成。勘察單位最終提出施工現場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質、水文等在内的勘察報告。設計單位最終提供設計圖紙和成本預算結果。設計招标還可以進一步分為建築方案設計招标、施工圖設計招标。當施工圖設計不是由專業的設計單位承擔,而是由施工單位承擔,一般不進行單獨招标。

材料設備采購招标

是指在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完成後,對建設項目所需的建築材料和設備(如電梯、供配電系統、空調系統等)采購任務進行的招标。投标方通常為材料供應商、成套設備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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