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回购协议

逆回购协议

金融专业术语
实际上是与回购协议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从资金供应者的角度出发相对于回购协议而言。在逆回购协议中,买入证券的一方同意按约定期限以约定价格出售其所买入证券。从资金供应者的角度看,逆回购协议是回购协议的逆进行。逆回购协议就是证券持有者(即证券卖主)为与证券买主达成一笔证券交易,在签定的合约中规定卖主在卖出一笔证券后须在某个双方商定的时间以商定的价格再买回这笔证券,并以商定的利率付息。
  • 中文名:逆回购协议
  • 所属学科:金融学
  • 英文名:Reverse repurchase agreements
  • 特点:价格出售其所买入证券
  • 对象:资金供应者

使用

利用“逆回购协议”进行政府和联邦代理机构证券短期销售及由此发展而成的“特别发行市场”。在传统方式下,政府债券交易商需向商业银行借人证券,利息费用为o.5%。现在通过逆回购协议来取得证券进行短期销售,其成本往往较低。由此,这种销售方式逐渐发展,形成证券回购协议市场的一个新兴分市场——“特别发行市场”。“特别发行市场”上的证券交易对交易双方都有利,因为证券持有者能通过与交易商磋商以低于证券回购协议市场的成本获取资金。主要影响是可能会产生市场风险、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区别

正回购是一方以一定规模债券作抵押融入资金,并承诺在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正回购也是央行经常使用的公开市场操作手段之一,央行利用正回购操作可以达到从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较央行票据,正回购将减少运作成本,同时锁定资金效果较强。

正回购是一方以一定规模债券作抵押融入资金,并承诺在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逆回购将为资金融出方将资金融给资金融入方,收取有价证券作为抵押,并在未来收回本息,并解除有价证券抵押的交易行为。

逆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则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简单说就是主动借出资金,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逆回购交易,此时投资者就是接受债券质押,借出资金的融出方。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