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釋義
1. 物件裡面所包容的東西。
魯迅 《而已集·再談香港》:“檢查員的臉是青色的……他隻将箱子的内容倒出,翻攪一通。”
郭沫若《北伐途次》:“那個錢包是皮制的,已經很舊了,當着衆人面前我替他打開來,從那裡面取出的内容是:兩個銅闆和兩張當票。”
2. 事物内部所含的實質或意義。
丁玲《韋護》第二章四:“他一天天的感出這些文學巨着内容的偉大。”
阿英《晚清小說史》第三章:“﹝《冷眼觀》﹞與《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類似,首回說明本書内容,都是‘舊社會的怪事’。”
3. 哲學名詞。指事物内在因素的總和。與“形式”相對。世界上任何事物沒有無形式的内容,也沒有無内容的形式。内容決定形式,形式依賴内容,并随着内容的發展而改變。但形式又反作用于内容,影響内容,在一定條件下還可以對内容的發展起有力的促進作用。内容和形式是辯證的統一。
從上面的一些解釋當中,不難理解,廣義地說内容既包括形式上的内容,如某一學科課程的内容,也包括實體上的内容,如大米飯等。内容一詞就是人在生活當中為了更方便表達這類事物現象而出現的一種語義表達符号。因此,用在不同的領域或者不同的行業方面,其基本意義是相同的。它的呈現可以由形式揭示出内容,人們也可以由内容大緻推測出形式類型。比如,人們提到精神面貌,就有很多内容去填充,相反,人們也可以由幹事有幹勁十足,歸納到它歸屬于精神之内容表現。
出處
魯迅 《而已集·再談香港》:“檢查員的臉是青色的……他隻将箱子的内容倒出,翻攪一通。”郭沫若 《北伐途次》二二:“那個錢包是皮制的,已經很舊了,當着衆人面前我替他打開來,從那裡面取出的内容是:--兩個銅闆和兩張當票。”
丁玲 《韋護》第二章四:“他一天天的感出這些文學巨著内容的偉大。”阿英 《晚清小說史》第三章:“﹝《冷眼觀》﹞與《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類似,首回說明本書内容,都是‘舊社會的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