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格權

一般人格權

民法通則規定的權利
一般人格權概念:一般人格權是指自然人和法人享受的,概括人格獨立、人格自由、人格尊嚴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産生和規定具體人格權,并對具體人格權不能保護的人格利益進行保護的抽象人格權。
    中文名:一般人格權 外文名:normal personality right 發布單位: 包括:人格平等、人格獨立 特征:權利主體的普遍性 功能:解釋功能

價值

第一,“一般人格權”以人格尊嚴為核心價值,全面保護人的尊嚴;第二,“一般人格權”對法律所規定的具體人格權的内容和解釋進行規範,不得違反保護人格尊嚴的原則要求;第三,依據“一般人格權”的人格尊嚴原則,可以創立新的具體人格權;第四,對具體人格權無法保護的其他人格利益,“一般人格權”提供法律保護的請求權基礎,對其予以保護。

特征

1、權利主體的普遍性。

2、權利客體具有高度概括性。

3、權利内容具有廣泛性。

4、一般人格權是人的基本權利。

基本功能

一、解釋功能

二、創造功能

三、補充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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