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官能度

平均官能度

化學術語
有兩種或兩種以上單體參加的混縮聚或共縮聚反應中在達到凝膠點以前的線形縮聚階段,反應體系中實際能夠參加反應的官能團數與單體總物質的量之比。
    中文名:平均官能度 外文名: 别名: 公式:f =(f N +f N +f Nc)/(N +N +N )

内容n

能起反應的官能團總當量數nn(1)當Na=Nb+Nc時,平均官能度f =(f N +f N +f Nc)/(N +N +N )nn(2)當2Na=Nb+Nc時,平均官能度f =(2faNa+f N +f Nc)/(N +N +N )nn總分子數nn例:2丙三醇+ 3二甲酸酐→丙三醇—鄰苯二甲酸酯樹脂nn平均官能度= (2×3 + 3×2)/(2+3)= 2.4nn體系的平均官能度對縮聚産物的結構影響很大。f=1時,僅能形成低分子物而不能形成聚合物;f=2時,原則上僅能形成線型聚合物;f大于2時,則可能形成支鍊型或體型聚合物。大分子鍊的交聯程度随平均官能度的增加而增加。

公式

用平均官能度和聚合度控制方程 :Xn =l/ [l -Pa(f/ 2 ) ]控制數均聚合度用途性廣 ,從線形縮聚體系可推廣到體形縮聚體系 ;該方程可用于體形 (或分支型 )縮聚物的分子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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