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瑛

陳家瑛

香港藝人經理人
陳家瑛(Katie,1951年—)女,香港著名的藝人經理人。她迄今為止隻帶過陳百強、王菲、陳奕迅三個藝人,但是三個藝人都很出色。第一個帶的藝人是陳百強,之後是王菲,王菲隐退後簽約陳奕迅。陳家瑛是不折不扣的女強人,幫助藝人登上事業高峰,但私底下細心又會照顧人,藝人都親昵地叫她“阿媽”。[1]在衆多娛樂公司大量招攬明星、發掘新人之際,陳家瑛仍堅持家庭作坊,她作為藝人經理人的最大特點是一對一,每次隻帶一個藝人,而這一個藝人一定是最有潛質的。2014年4月19日晚,陳家瑛宣布決定2015年退休。
    中文名:陳家瑛 外文名: 别名: 民族:漢族 出生地: 身高: 體重: 畢業院校: 職業:經紀人 經紀公司: 代表作品: 主要成就:成立公司K's Production 英文名:Katie 籍貫:香港 性别:女 旗下藝人:王菲,陳奕迅

簡介

陳家瑛,女,香港著名的藝人經理人。在衆多娛樂公司大量招攬明星、發掘新人之際,陳家瑛仍堅持家庭作坊,并以一對一方式輔佐自己的藝人。

金牌經紀人陳家瑛,旗下藝人陳百強、王菲、陳奕迅,無一不是璀璨巨星。陳家瑛是不折不扣女強人,幫助藝人登上事業高峰,但私底下細心又會照顧人,藝人都親昵叫她“阿媽”。她捧出香港樂壇的天王天後,人生經曆也充滿着曲折與艱辛。

陳家瑛入行始于TVB(即香港無線電視台),老公林賜祥曾是TVB高層,卻不幸英年早逝,撇下了剛剛三十出頭的陳家瑛和一對子女,前後幾年父親和旗下藝人兼好友陳百強也先後離世,步入中年的陳家瑛又罹患乳癌,經曆過諸多坎坷,現時的陳家瑛更加幹練、豁達。

盡管她帶過的藝人不多,卻個個是大牌,而且在她的指引下都獲得了事業的巅峰。尤其是幫助王菲成功的從王靖雯轉型到王菲,短短幾年的時間更将王菲推上了天後寶座,而在面對王菲生子風波時陳家瑛更是展現出幹練的手法和超強的駕馭力。敢做、并能馴服這樣一些個性十足的歌手,并能發揮其所長,陳家瑛的魄力和魅力可見一斑。

曾經是陳百強的經理人,不過自1992年成為王菲經理人開始,Katie“從一而終”隻有王菲一個“女兒”,當年Katie就曾向朋友說過:“我找到了一個嗓子好得不得了的女孩!”在王菲十年的演藝事業生涯中,Katie擔當著不可多得的角色,為王菲擋風擋雨,著名偉論更有“火車上下站愛情論”。當然,除了經理人外,Katie亦是王菲的好友。

王菲淡出樂壇後,現在陳家瑛擔任着陳奕迅的經紀人。

入行經曆

陳家瑛稱自己入行也是誤打誤撞,17歲中學畢業,家境寬裕的她本來想去美國讀書。“爸爸有個朋友在TVB工作,說要招助理編導。那時電視機已經很新奇,助理編導很有趣,就去試,幾百個人就選擇了我,很迷糊地進去的。” 

“我的大老闆看見我的小老闆說,你為什麼請了個小孩子回來。在無線的時候,我17歲,是所有員工中最小的,可以說還是童工。” 

陳家瑛最後一份在無線的工作是擔任《歡樂今宵》的監制:“每周一至周五晚上九點半到十一點半播出的節目。我二十多歲,又要帶兩個孩子,做得很辛苦。所以就出來跟周梁淑儀做演唱會,當她的副手。”

“那時候紅館還沒有開始,歌手都是在伊麗莎白體育館、足球場等地方開演唱會。我們逐個藝人去談,林子祥、葉倩文、陳百強、梅豔芳……所有大牌的藝人我都做過。”一直到現在,陳家瑛仍帶着旗下藝人陳奕迅不停地做演唱會,“從07年底到現在,陳奕迅巡演已經接近50場了。”

從演唱會監制到經紀人,也是一種巧合,“我的藝人都是主動找我的,我蠻害羞的,不會主動找人。1983年幫陳百強在紅館開演唱會,他可以算是最早在紅館開唱的藝人。這個過程中我們有不少溝通,他是個挺憂郁的人,夜晚經常跟我聊天,除了工作之外也會說一些心事。他說,我沒有經紀人,不如你做我的經紀人”。

陳家瑛由此開始了她的職業經紀人生涯,迄今為止她隻帶過三個藝人:陳百強、王菲、陳奕迅,但個個都是璀璨巨星。除了助藝人登上事業高峰,她也是藝人生活中的親密夥伴,他們都親熱地叫她“阿媽”。

“每個人都喜歡叫我阿媽,甚至比我老的都叫我媽,就連張國忠(劉德華前經紀人)都是。一開始大家都叫我Katie姐,後來到了我四十多歲的時候大家都叫Katie媽”。

背後故事

陳家瑛帶的三位藝人不但是樂壇巨星,也是吸金高手,她卻說:“其實我沒有做生意的頭腦。”但以一個經紀人的身份,她卻有自己的特色:“以一個經紀人來說,我不會簽一堆人,隻做一個,看中就很用心地幫他去做”。

她喜歡有性格的歌手,但有性格的人會不會很難帶?“我最初會看他們的能力極限在哪裡,脆弱的地方又在哪裡,這些和他們聊天就會知道。讓他們發揮長處,也會告訴他們不要做這不要做那,但要用很柔和的方式慢慢來轉變。最重要的是要給藝人信心。”“我的幾個藝人都是很善良,很單純的,不是那種有很多想法或狡猾的人。有想法都會直接跟我說,陳奕迅想到什麼都會直接跟我講。他們對音樂都很敏感,一定要有音樂才開心。和陳奕迅談話煩死了,總是有音樂在播放,吵得要命。我說,靜一靜好不好。但沒辦法,因為他是音樂人。”陳家瑛笑着說,雖然責怪陳奕迅煩,但是言語之中流露出來的卻是驕傲和愛意。 

其實成為明星和成為一般優秀的人一樣,都需要不斷努力!

人物轶事

陳百強主動找自己做經紀人

陳家瑛說,她的藝人都是主動找她的,她是一個害羞的人,不會主動找人。她說“1983年幫陳百強在紅館開演唱會,他可以算是最早在紅館開唱的藝人。這個過程中我們有不少溝通,他是個挺憂郁的人,夜晚經常跟我聊天,除了工作之外也會說一些心事。他說,我沒有經紀人,不如你做我的經紀人。”這樣,她成了陳百強的經紀人。

年輕時在TVB當監制,後來做演唱會幫周梁淑儀當副手,使陳家瑛習慣了照顧人,“在電視台的時候很年輕,什麼都沒有計較會幫忙做,他們要奶茶我就去買奶茶。後天培養出來的就是照顧歌手,雖然我看起來大大咧咧,但我其實很細心。”她曾試過和陳百強一起到外國表演,陳百強突然思鄉病發作,想吃幹炒牛河,她不辭辛苦找中餐店幫他帶來外賣,令陳百強十分感動。經紀人和藝人的感情,正是從生活中的點滴建立起來的。“我看到現在小明星都有七八個助理,陳百強那個時候我們做宣傳都是沒有什麼大陣仗。我和陳百強出去演出,也是他自己吹頭發,自己化妝。”

陳奕迅是長不大的孩子很嗲很黏人

說起陳奕迅的。陳家瑛說“我覺得他們自己的方法也不同,陳奕迅什麼都要完美,他練歌一遍不夠,兩遍……很勤奮的那種。他很乖很認真,他對事情不會疏懶。”在陳家瑛的口中,陳奕迅猶如一個長不大的孩子。“這個小孩很好,他對我很好,很嗲的,會粘人,王菲就比較獨立。”

王菲想做賢妻良母帶孩子比我還有經驗

陳家瑛所帶的藝人中,王菲是唯一的一個女明星,因此兩人的關系更加密切,如同母女。當初王菲在北京生孩子的時候陳家瑛甚至放下手頭工作飛到北京照顧她。1992年陳家瑛剛簽下王菲,她為此曾告訴身邊好友:“我找到了一個嗓子好得不得了的女孩”。王菲當年從内地到香港發展,出了三張專輯之後并未有起色,直至《容易傷心的女人》之前,恩師戴思聰引薦她給陳家瑛,當時王菲和前一家公司仍有約在身,陳家瑛前去和王菲老闆談,“我說反正你們經紀人也沒有怎麼樣做,不如就跟她取消。她的老闆很好,很爽快地放她走了。”

“我當王菲的經紀人也是很随意的,她本身是一個很随意的人,她不會像陳百強那樣有很大壓力,她表面看起來冷冷的,但其實是很活潑的,她很喜歡跟一堆人在一起。”

王菲自從和李亞鵬結婚生子之後雖然也常常出現在公衆面前,但已經沒有新作品問世,僅有的是今年在陳家瑛安排下接下洗發水和化妝品的兩個廣告,不少人關心她何時複出,陳家瑛說:“王菲不是複出,她從沒退出,隻是放了大假。退出是要明明白白說我不做了,王菲從來沒有這個動作,她隻是減少工作量而已。且她的兩個女兒還小,她要放很多心思在家庭上面,她想做個賢妻良母。”

王菲在帶孩子方面有沒有向她請教過,陳家瑛笑說:“她比我還有經驗呢!”

談及王菲現狀,陳家瑛表示開心,“她從小到大都不理家庭的生活,她現在很享受做一個母親和老婆,可以說是很稱職。”

職業觀點

對經理人的看法

我不知外間人用什麼眼光來看經理人,雖然經理人也是一份職業,但我沒有把藝人當作是幫我賺錢的機器,逼他們日拍夜拍,連休息時間都用來應酬。我認為不應将藝人最燦爛的時間與金錢放在對等位置,而是應當他們有如子女,可能因為我是家族式而不是集團式吧,所以我可以有時間去了解藝人真正的需要。這位在娛樂圈幕後呼風喚雨的女強人嘗盡人間的喜怒哀樂。

退休消息

2014年4月19日晚陳家瑛宣布決定2015年退休。并表示在2015年讓陳奕迅自己開公司,她本人覺得當了祖母,要多給點兒時間給家人,雙方“和平分手”,但需要時仍會給對方幫助。

退休原因

陳家瑛表示,自己63歲了,多年來的工作已很累。健康方面也出現問題,耳疾愈來愈嚴重,戴耳機開會一開就是十多個小時,令她很頭痛。2014年4月初做了手術,接下來要前往加拿大探孫兒,還要為将出嫁的女兒作準備。希望可以多一些時間休息,和家人在一起,享受人生。

工作安排

陳家瑛退休後,香港商台前助理總經理甘菁菁将接棒她的工作。陳奕迅的經紀人工作将移交給甘菁菁,但王菲仍在陳家瑛公司的旗下。陳家瑛表示陳奕迅還不到40歲,精力十足,是他的沖刺期,工作更繁重。她向陳奕迅提出了退休的想法,當初對方也不肯,但她表示陳奕迅長大了,完全可以自己開公司打理事務。

不過陳家瑛經紀公司及陳家瑛制作公司并非就此終止運作,日後依舊會負責王菲及窦靖童的經紀工作事務。

人物事件

《傳奇》侵權案開庭 陳家瑛:向音著協繳了13萬

2013年9月25日,已吵鬧了一年多的王菲《傳奇》侵權案,終于在北京第二中級法院正式開庭。

25日晚,《傳奇》版權人孫湧智委托的代理律師丁笑天向華西都市報記者介紹:“昨天我們一大早就趕往了開庭現場。王菲的經紀人陳家瑛委托的廣東律師,也準時出庭應訴。現場就王菲演唱《傳奇》是否侵權,雙方展開激辯。孫湧智針對王菲在2010年商演巡演中,未經同意擅自演唱了歌曲《傳奇》,向王菲的經紀人陳家瑛索賠350萬元。

陳家瑛委托的廣東律師在法庭辯論中指出:“王菲在2010年商演巡演中,是嚴格遵守了著作權法及知識産權保護法規。 陳家瑛作為王菲的經紀人,提前向中國音著協繳納了13萬的歌曲《傳奇》使用費,我認為350萬元賠償要求過高。”但孫湧智委托的代理律師駁斥了陳家瑛委托律師的說法:王菲演唱《傳奇》侵權在前。2010年12月,孫湧智才加入了中國音著協。而王菲的商演巡演演唱《傳奇》,卻是在孫湧智入會之前。因此,王菲演唱《傳奇》侵權事實成立。據悉,音著協25日沒有出庭,但向法庭出示了一個證明,證明孫湧智于2010年12月26日加入音著協,成為會員。因此,孫湧智向王菲的經紀人陳家瑛索賠350萬,一分不能少。臨近25日中午,庭審結束。法院宣布: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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