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産四證1、國有土地使用證(即土地證,國土局頒發)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局頒發)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局頒發)4、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局頒發)以上四種證件即為通常所稱的房地産開發項目“四證”或“四大證”。“四證”全部辦理完成是項目正式開工的必要條件,“四證”辦理完成為項期工作的重要節點。“四證”不齊全的工程,如果在建設過程中發生糾紛,施工單位跟業主簽的施工合同,很有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