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度

耐火度

材料性能指标
又稱耐熔度。表征物體抵抗高溫而不熔化的性能指标。耐火度不是物質的物理常數,而是一個技術指标,它的高低由物料的化學組成、分散度、液相在其中所占比例以及液相黏度等所決定。耐火度的測定方法是:将試驗物料做成規定尺寸的截頭三角錐,在一定的升溫速度下加熱時,由于本身的重量而逐漸彎倒,試錐彎倒至其頂端與底盤接觸時的溫度即試驗物料的耐火度。
    中文名:耐火度 外文名:refractoriness 别名:耐熔度 含義:表征材料抵抗高溫作用的性能

簡介

耐火度是指材料在高溫作用下達到特定軟化程度的溫度,表征材料抵抗高溫作用的性能。

耐火度所表示的意義與熔點不同。熔點是結晶體的液相與固相處于平衡時的溫度。耐火度是多相體達到某一特定軟化程度的溫度。對絕大多數普通耐火材料而言,都是多相非均質材料,無一定熔點,其開始出現液相到完全熔化是一個漸變過程,在高溫下相當寬的範圍内,固液相并存。故欲表征這種材料在高溫下的軟化和熔融的特征,隻能以耐火度來度量。

耐火度不是一種物質所特有的絕對物理量,是材料在特定試驗條件下測定的達到特定軟化程度時的相對技術指标。将試驗物料按規定方法做成截頭三角錐(簡稱試錐),與在特定升溫速度下具有固定彎倒溫度的标準截頭三角高溫錐(簡稱标準錐),共伺在既定升溫速度和一定氣氛條件下加熱,以試錐的彎倒程度與标準錐彎倒程度相當的對比方法測定耐火度。截頭三角錐下底海邊長8mm,上底海邊2mm,高30mm。

測定時,在高溫下角錐内可能出現液相。随溫度升高,液相量增多,液相粘度降低,錐體軟化。當軟化到一定程度後,錐體因其自重作用而逐漸彎倒。當試錐與标準錐同時彎倒直到其頂點與底盤相接觸時,則以此标準錐已确定的彎倒溫度為準,作為試錐的耐火度。我國通用的标準錐以WZ和錐體彎倒溫度的十分之一标之。如試錐與WZ171号标準錐同時彎倒,則試樣的耐火度為1710℃。其他許多國家以塞克錐(SK)作為标準錐,具體測定方法也稍異。

耐火度是評定耐火材料的一項重要技術指标。但是,不能作為制品使用溫度的上限。對由單相多晶體構成的耐火材料,其耐火度一般低于晶體的熔點。但是,有些耐火材料,如當形成的液相粘度很高時,其耐火度也可高于熔點。n

常用信息

一些常用耐火材料原料和制品的耐火度如下:

結晶石1730~1770℃高鋁磚>1770~2000℃

矽磚1690~1730℃鎂磚>2000℃

硬質粘土1750~1770℃白雲石磚>2000℃

粘土磚1610~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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