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年節假日

法定年節假日

國家法律規定的休假日
法定年節假日是由國家法律、法規統一規定的用以開展紀念、慶祝活動的休息時間,也是勞動者休息時間的一種。
    中文名:法定年節假日 外文名: 發布單位: 依 據:《我國法定年節假日等休假相關标準》

發展曆史

根據人社部2019年發布的《我國法定年節假日等休假相關标準》:法定年節假日是由國家法律、法規統一規定的用以開展紀念、慶祝活動的休息時間,也是勞動者休息時間的一種。

建國後,我國法定年節假日為7天。

1999年法定年節假日增至10天。

2007年頒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号)将清明、端午、中秋和除夕設為法定節假日,将我國傳統節日設定為法定節假日,有利于弘揚和傳承我國優秀傳統文化,提升中國文化在國際上的影響,提高全世界華人的文化凝聚力。

我國現行法定年節假日标準為11天,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根據2013年《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44号),具體為:新年(元),放假1天(1月1日);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兒童節(6月1日),不滿14周歲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

二七紀念日、五卅紀念日、七七抗戰紀念日、九三抗戰勝利紀念日、九一八紀念日、教師節、護士節、記者節、植樹節等其他節日、紀念日,均不放假。

婚喪假标準:在我國,國有企業職工可以享受婚喪假。按照《國家勞動總局、财政部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的規定,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有單位酌情給予1-3天的婚喪假。另外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

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相關規定

《我國法定年節假日等休假相關标準》(2019年):休息休假時間是勞動者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任職期間内,不必從事生産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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