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彙票

商業彙票

經濟學術語
商業彙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确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商業彙票分為商業承兌彙票和銀行承兌彙票。商業承兌彙票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付款人為承兌人),銀行承兌彙票由銀行承兌。與銀行彙票等相比,商業彙票的适用範圍相對較窄,各企業、事業單位之間隻有根據購銷合同進行合法的商品交易,才能簽發商業彙票。除商品交易以外,其他方面的結算,如勞務報酬、債務清償、資金借貸等不可采用商業彙票結算方式。與銀行彙票等結算方式相比,商業彙票的使用對象也相對較少。商業彙票的使用對象是在銀行開立賬戶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使用商業彙票的收款人、付款人以及背書人、被背書人等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在銀行開立賬戶,二是具有法人資格。
    中文名:商業彙票 外文名: 定義: 英文名:Commercial Bill of Exchange 類屬:票據 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承兌:承兌人 簽發:付款人或存款人 分類:商業承兌彙票、銀行承兌彙票

基本簡介

商業彙票是指由付款人或存款人(或承兌申請人)簽發,由承兌人承兌,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書人支付款項的一種票據。所謂承兌,是指彙票的付款人願意負擔起票面金額的支付義務的行為,通俗地講,就是它承認到期将無條件地支付彙票金額的行為。商業彙票按其承兌人的不同,可以分為商業承兌彙票和銀行承兌彙票兩種。商業承兌彙票是指由收款人簽發,經付款人承兌,或者由付款人簽發并承兌的彙票;銀行承兌彙票是指由收款人或承兌申請人簽發,并由承兌申請人向開戶銀行申請,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彙票。

出票

商業彙票的出票:

商業承兌彙票的出票人為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銀行承兌彙票的出票人為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當事人

商業彙票一般有三個當事人,即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

出票人

工商企業需要使用商業彙票時,可成為出票人。商業彙票與銀行彙票的主要區别是:銀行彙票的出票人是銀行,商業彙票的出票人是工商企業。

收款人

是商業彙票上實際載明的收取彙票金額的人。

付款人

即對商業彙票金額實際付款的人。

主要特點

商業彙票結算是指利用商業彙票來辦理款項結算的一種銀行結算方式。與其他銀行結算方式相比,商業彙票結算具有如下特點:

第一,與銀行彙票等相比,商業彙票的适用範圍相對較窄,各企業、事業單位之間隻有根據購銷合同進行合法的商品交易,才能簽發商業彙票。

第二,與銀行彙票等結算方式相比,商業彙票的使用對象也相對較少。

第三,商業彙票可以由付人簽發,也可以由收款人簽發,但都必須經過承兌。

第四,未到期的商業彙票可以到銀行辦理貼現,從而使結算和銀行資金融通相結合,有利于企業及時地補充流動資金,維持生産經營的正常進行。

第五,商業彙票在同城、異地都可以使用,而且沒有結算起點的限制。

第六,商業彙票一律記名并允許背書轉讓。商業彙票到期後,一律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銀行不支付現金。商業彙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彙票到期日起10日内。

承兌

商業彙票的承兌:

商業彙票可在出票時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後使用,也可在出票後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付款人拒絕承兌的,須出具拒絕承兌證明。

注意事項

商業彙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确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辦理商業彙票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1)辦理商業彙票必須以真實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為基礎,出票人不得簽發無對價的商業彙票用以騙取銀行或其他票據當事人的資金。

(2)商業彙票的出票人,應為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與付款人(即承況人)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并具有支付彙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3)簽發商業彙票必須依《支付結算辦法》第78條規定,詳細記載必須記載事項。

(4)中國目前使用的商業承兌彙票和銀行承兌彙票所采用的都是定目付款形式,出票人簽發彙票時,應在彙票上記載具體的到期日。

(5)商業彙票可以在出票時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後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後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商業承兌彙票和銀行承兌彙票的持票人遠均應在彙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承兌不得附有條件。

(6)商業彙票的持票人向銀行申請貼現時,必須提供與其直接前手之間的增值稅發票和商品發運單據複印件,貼現銀行辦理轉貼現、品發運單據複印件。貼現利息的計生機算,承兌人在異地的,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的銀行應另加3天的劃款日期。

商業彙票的票款結算一般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商業彙票的提示付款期,自彙票到期日起10日。持票人應在提示付款期内通過開戶銀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對異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郵程,提前通過開戶銀行委托收款。

鑒别方法

商業彙票從20世紀80年代在中國重新使用以來,極大地方便了企業的經濟交往,促進了市場經濟的發展。随着商業彙票信譽的不斷提高,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們對商業彙票的信譽搞起假票據,對企業的經濟往來進行欺詐活動,嚴重損害和危及企業的利益,必須加大措施,提高防範假商業彙票的鑒别能力。

商業彙票的真僞鑒别方法是:一是觀看其紙張顔色、印章顔色和形狀是否有異,觀看彙票的紋印是否清晰,觀看号碼、金額部位是否有塗改迹象。二是摸彙票的紙張是否有輕薄的感覺,手感是否有異;摸号碼區域是否有毛糙感覺,是否有明顯凹凸感。三是在白光和紫光下照射、觀看号碼區、金額書寫部位,觀看二維标識碼及背書印刷字體顔色,是一樣還是有異。

貼現規定

商業彙票(銀行承兌彙票和商業承兌彙票)的持有人辦理貼現須符合下述規定。

(1)《票據法》第十條規定:票據的簽發、取得和轉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

(2)國務院的《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向銀行申請辦理票據貼現的商業彙票持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A.在銀行開立存款帳戶;

B.與出票人、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

(3)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支付結算辦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商業彙票的持票人向銀行辦理貼現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A.在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企業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B.與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系;

C.提供與其直接前手之間的增殖稅發票和商品發送單據複印件。存款帳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之間須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或債權債務關系,才能使用商業彙票。

付款期限

商業彙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定日付款的彙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計算,并在彙票上記載具體的到期日。

出票後定期付款的彙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計算,并在彙票上記載。

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彙票付款期限自承兌或拒絕承兌日起按月計算,并在彙票上記載.商業彙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彙票到期日起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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