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徵明習字

文徵明习字

马宗霍所著文言文
文徵明习字,文出《书林记事》,记叙了“吴中四才子”之一的文徵明勤学苦练、坚持不懈、一丝不苟练习书法的故事,告诫我们如果做事半途而废,最终只能一事无成,只有脚踏实地,坚持不懈才能成功。[1]
  • 作品名称:文徵明习字
  • 外文名:
  • 作品别名:文徽协会、文征明习字
  • 作者:清·马宗霍
  • 创作年代:1723
  • 作品出处:《书林纪事》
  • 文学体裁:文言文

文徵明简介

文徵明(1470年11月28日-1559年3月28日),原名壁(或作璧),字徵明,四十二岁起,以字行,更字徵仲。因先世为衡山人,故号衡山居士,世称“文衡山”。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今江苏苏州)人。明代画家、书法家、文学家、鉴藏家。汉族,长州(今江苏苏州)人。生于明宣宗成化六年,卒于明世宗嘉靖三十八年,年九十岁,曾官翰林待诏。诗宗白居易、苏轼,文受业于吴宽,学书于李应祯,学画于沈周。在诗文上,与祝允明、唐寅、徐祯卿并称“吴中四才子”。在画史上与沈周、唐寅、仇英合称“吴门四家”。

原文

文徵明临写《千字文》,日以十本为率,书遂大进。平生于书,未尝苟且,或答人简札,少不当意,必再三易之不厌,故愈老而愈益精妙。

注释

原文

文徵明(1)临(2)写《千字文》,日(3)以十本为率(4),书(5)遂(6)大进(7)。平生(8)于(9)书(10),未尝(11)苟且(12),或(13)答人简札(14),少(15)不当意,必再三易(16)之不厌(17),故(18)愈老而愈益(19)精妙。

注释

(1)文徵(zhēng)明:明朝著名书法家

(2)临:临摹

(3)日:每天。

(4)率(lǜ):标准。

(5)书:书法水平

(6)遂:于是,就。

(7)进:进步

(8)平生:一生。

(9)于:对,对于。

(10)书:写字。

(11)尝:曾经。这里“未尝”指从来没有。

(12)苟且:敷衍了事,随随便便,马虎。

(13)或:有时。

(14)简札:信件,书信。

(15)少:通“稍”,稍微。

(16)易:改换,更换。

(17)不厌:不嫌烦。 厌:嫌麻烦而讨厌。

(18)故:所以。

(19)益:愈加,更加。

译文

文徵明临摹《千字文》(旧时的启蒙读本),以每天写十本为标准,书法就迅速地进步起来。平时对于写字,他也从来不马虎。有时给人回复书信,稍微有一点不满意,必定会再三改动而不感到厌烦。因此,他的书法越到老年,越发精湛绝妙。

文言知识

1.“易”与“更”:“易”与“更”再解释“改”时是相同的。上文“必再三易之不厌”意为必定再三改动它而不感到厌烦。“三易其稿”意为三次改动原稿。上文“必再三易之不厌”,也可写作“必三更之不厌”。

2.书:上文有两个“书”字,解释不同。“书遂大进”中的“书”。指“书法”;“平生于书”中的“书”指“写字”。

启发与借鉴

告诫我们如果做事半途而废,最终只能一事无成,只有脚踏实地、坚持不懈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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