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燃油附加费

航空燃油附加费

反映燃料价格变化的附加费
航空燃油附加费(Fueloilsurcharge)是航运公司和班轮公会收取的反映燃料价格变化的附加费,该费用以每运输吨多少金额或者以运费的百分比来表示。2000年中国开始对国际和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费用约占机票全价的10%-25%范围内起伏。自2015年1月5日零时起的国内航线机票,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标准由30元下调至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征收标准由60元下调至30元。2015年2月5日起,国内各家航空公司将停止征收燃油附加费,旅客只需支付机票费用与50元民航发展基金即可出行。
    中文名:航空燃油附加费 外文名: 别名: 其他外文名:Fueloilsurcharge 实施时间:2013年4月5日 费用起伏:10%-25%

出现背景

为适当缓解油价大幅上涨给航空公司带来的成本增支压力,2000年开始对国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费用约占机票全价的10%-25%,航油出厂价格调整后各航空公司可按现行联动机制规定,确定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费。

价格变动

2000年中国开始对国际和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费用约占机票全价的10%-25%。

2004年民航总局规定航空公司可将机票基准价上浮25%,并同时取消燃油附加费。

2005年8月1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800公里以下航段收取2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征收40元/人。

2006年4月1日燃油附加费首次上调:800公里以下涨至3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涨至60元/人。

2006年9月1日燃油附加费再次提高:800公里以下提高到6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提高到100元/人。

2007年1月21日燃油附加费首度降低:800公里以下航段降到5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降到80元/人。

2007年11月5日800公里以下航段再次上调为6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上调为100元/人。

2008年7月1日800公里以下航线提高到8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 燃油附加费线提高到150元。航空燃油附加费标准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2008年12月25日800公里(含)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由80元降低到20元。

2009年1月15日暂停收取中国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以出票时间为准)。

2009年11月14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800公里(含)以下20元/人,800公里以上50元/人自2010年4月6日起开始预订购买的机票拟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50元下调为人民币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继续执行人民币20元的标准不变。

2011年2月22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9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50元。

2011年4月8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11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60元,涨幅分别为22%和20%。

2011年5月26日零时起,中国国航、东方航空、南方航空、四川航空、深圳航空在内的大多数航空公司已发布通告,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其中,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60元调整为8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110元调整为140元。

2011年8月1日,发改委《关于推进航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实行,包括国航、东上航、南航、春秋在内的国内航空公司纷纷宣布,将自8月2日零时起(出票日期)上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由调整前的每位旅客140元调整为150元,而800公里以下(含800公里)航线的燃油费标准未作调整,仍为80元每人。

2011年9月6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150元下调为人民币140元;而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征收80元,维持原标准不变。

2011年12月5日起,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由130元人民币调整为1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仍为70元不变。

2012年3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130元上调为140元,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仍为70元。

2012年6月5日起,各航空公司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下调:800公里以上每位旅客征收130元(包括国际航线国内段),800公里(含)以下每位旅客征收70元。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减半,分别为30元和60元。

2012年10月5日起,成人旅客乘坐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燃油附加费上调10元,由70元调整至8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上调10元,由130元调整为140元。儿童旅客乘坐航段的燃油附加费亦上调1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由30元上调为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60元调整为70元。按成人全票价10%计费的婴儿则免收燃油附加费。

2012年12月5日起,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将下调,各航段的下调幅度均为10元人民币。

携程旅行网已收到吉祥航空等公司下调燃油附加费的通知,自12月5日起,成人旅客乘坐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燃油附加费下调10元,由80元调整至7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下调10元,由140元调整为130元。儿童旅客乘坐航段的燃油附加费亦下调1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由40元下调为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70元调整为60元。

按照联动机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涨跌幅度一致,继吉祥航空后,预计其他航空公司也将跟进下调。

2013年4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下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10元。

调整后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具体为:公里(含)800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80元下调为人民币7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140元下调为人民币130元。

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燃油附加费,具体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取人民币30元;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人民币60元。

对2013年4月5日前已出票的,乘机日期为2013年4月5日(含)后的国内客票,不再按照新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差价。

自2013年5月5日(出票日期)起,销售国内航段(包括国际航线国内段),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征收110元。

民航处宣布,2013年8月航空公司最高附加费水平将维持不变。其短途航班为200元,长途航班为859元。有关附加费以发出机票日期为准,收费有效期为8月1日至31日。为帮助航空公司在航油价格出现波动时能收回部分的额外经营成本,民航处定期审批航空公司的客运燃油附加费,上一轮附加费申请则在6月审批。

2013年9月5日起800公里以上航段需多交10元燃油附加费,这说明了800公里以上航段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110元上涨至12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的燃油附加费维持60元不变。

2014年从9月5日起(以出票时间为准),航空燃油附加费有调整,即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下调10元,征收标准由原来的120元调整为11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60元不变。

2014年从11月5日起(以出票时间为准),航空燃油附加费调整,此次调整后,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由50元下调至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由110元下调至70元。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儿童,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30元,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2014年12月5日,南航、厦航、海航、山航等多家公司再次下调国内燃油附加费,2014年9月以来,国内航空燃油附加费连续第4个月调价。目前燃油费的收取标准仅为去年同期的一半。

调价标准为:成人旅客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60元,此前为7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此前为40元。按成人正常票价50%购票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军残、警残旅客: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维持收取30元的标准不变;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此前为20元。

2015年1月5日起,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下调至10元/人,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下调至30元/人。这要感谢油价下跌。1月国内航空公司国内航班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将下调917元/吨至4795元/吨,达到2009年10月以来最低水平。

2015年2月5日起,国内各家航空公司将停止征收燃油附加费,旅客只需支付机票费用与50元民航发展基金即可出行。

从2015年4月1日起,将国内航线旅客燃油附加起征点由现行的每吨4140元提高到5000元。这意味着,今后旅客购买机票时支付的燃油附加费将有所降低。

发改委、民航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明确自4月1日起提高燃油附加起征点。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方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在票价外收取燃油附加。

根据通知,燃油附加最高标准计算公式相应调整为: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5000)×800;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5000)×1500。

按照2014年民航运营数据模拟测算,此次调整后,800公里以下短途航线旅客每航次可减少支出20元,800公里以上长途航线可减少支出30至40元。

2017年1月1日起取消航空燃油附加费。

调整原因

航油出厂价格调整后,各航空公司可按现行联动机制规定,确定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费。

自2009年11月国内机票燃油费恢复征收后,国家发改委将价格是否调整、具体涨跌幅度的权限下放给了航空公司。

机票价格竞争激烈,而燃油费是不受打折影响的纯收益,旱涝保收,航空公司肯定会按较高标准收取。针对航油价格的攀升,航空公司统一上调了国内机票燃油费。不过国内机票燃油费并非与航油价格上调完全同步。为控制通胀水平国家发改委在上调航油价格的同时,有时也会要求航空公司暂时不上调国内航线燃油费。另外如果航油价格涨幅不大,也不足以对燃油费的征收标准产生明显影响。

理论上燃油费的收取应该覆盖航空公司航油成本上升的70%,其余部分应由航空公司自行消化。总体看这次燃油费上调对增长迅猛的国内航空需求影响有限。航油是航空公司最大的成本消耗,占运营总成本的40%左右。随着国际油价的上涨,多家航空公司开始相继上调了国际机票燃油费,专家表示如果油价持续上涨,国际机票燃油费不排除再次上调。

计算方法

从2009年11月起,国内机票燃油费与航空煤油实行价格联动机制。燃油费的收取标准按长短航线分两档定额计算。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按800公里计算,800公里以上航线则统一按1500公里计算。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每吨每超出4140元的基准油价100元,燃油单位收取率最高不超过每公里0.002908元。

具体计价公式:

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费最高标准=0.00002908×(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4140)×800

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费最高标准=0.00002908×(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4140)×1500。

本次航油提价后,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费最高征收标准95.96元,四舍五入后可以收取10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线费最高标准是51.18元,四舍五入后可以收取50元。

2014年11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国内航线航空燃油附加费将再次下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从50元降至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将从110元降至70元。

随着油价的下降,自2014年12月5日(出票日期)起,国内燃油附加费将再次下调,800公里以上航段降至6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降至30元。

自2018年6月5日(出票日期/旅行日期)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进行调整:1、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2、儿童、按民航局规定享受优惠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0元;3、按成人公布普通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

另外,2015年3月24日国家发改委联合民航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提出,将收取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依据的航空煤油基础价格,由之前每吨4140元提高到每吨5000元。由于2014年下半年开始原油期价持续暴跌,燃油附加费于2015年2月停收。之后原油期价跌至低位后反弹之路坎坷,航煤到岸完税价始终难以企及5000元/吨的高度。据金联创最新测算,6月份航煤到岸完税价预计超过每吨5000元,且波动幅度超过每吨250元,燃油附加费征收机制将被触发。在当前计价公式下,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用为8.9元(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暂按之前的标准执行),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用为16.7元。按照规定,燃油附加费达到10元才能够征收,这就说明,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税将继续停收,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用将开启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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