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步枪

中正步枪

德国标准型毛瑟步枪的中国版本
中正式步枪,为德国二十四式毛瑟步枪的中华民国授权生产版本,使用7.92毫米尖头形毛瑟枪弹,1935年由巩县兵工厂生产,后来逐渐取代各兵工厂生产的汉阳八八式步枪成为国民革命军的标准步枪。1935年8月国民政府将新枪定名为中正式步骑枪,得名于当时的领导人蒋中正,因造于民国二十四年因此也称二四式。[1]
  • 中文名:中正步枪
  • 外文名:
  • 别名:
  • 口径:7.92毫米
  • 枪长:1110毫米
  • 又名:二四式
  • 枪机种类:旋转后拉式枪机
  • 有效射程:500米
  • 供弹方式:5发弹夹,内置弹仓

简介

中正式步枪,为德国二十四式毛瑟步枪的中华民国授权生产版本,使用7.92毫米尖头形毛瑟枪弹,1935年由巩县兵工厂(兵工署第十一厂生产)生产,后来逐渐取代各兵工厂生产的汉阳八八式步枪成为国民革命军的标准步枪。

历史

中正式步枪的制造起源要自1933年的国军制式武器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这场会议主要是解决当时国民革命军中武器五花八门的严重问题,在会议中决定新款的统一步枪为毛瑟1924年型步枪,并采用与轻机枪和重机枪相同的7.92毫米子弹降低后勤负担;在这之后,国民政府向德国购买了一定数量的1924年型步枪,并借此请求德国原厂售予设计图纸,在德国政府的协助下,兵工署于1934年及1935年各索取了一套设计图纸以及生产样板,并且将设计图交付当时生产毛瑟1898年型步枪(1924年型步枪的前身)的巩县兵工厂进行试制,并于当年生产成功。

名称起源

1935年8月国民政府将新枪定名为中正式步骑枪,得名于当时的领导人蒋中正,因造于民国二十四年因此也称二四式。

使用状况

1934年,军政部向德国毛瑟厂购得1924式毛瑟枪1万支,并索取该枪工作图纸全套(附样板实物),由兵工署交巩县兵工厂筹造,1934年试制,1935年正式投入生产,定名为24年式步枪,并由兵工署呈报蒋介石,命名为中正式步枪,取代原造的7.9mm口径1898式步枪。

生产此枪的初期仅有第十一厂,抗战前夕四十一厂首先改制中正式(1937年6月),接着一厂(1940年10月)与二一厂(1943年10月)在拆迁至西南地区后也逐步修改制枪机组改制中正式,该枪到抗战结束前成为国民革命军步兵的主要装备,在抗日战争具有一定贡献。

1937年后,该厂辗转搬迁,迁重庆制枪部分,1940年并入第一兵工厂,1942年~~1945年,每月出枪2000支。抗战胜利后,其设备交第二十一兵工厂(金陵兵工厂1938年4月14日内迁重庆后改名为第二十一兵工厂)。该枪口径7。9MM,枪全长1110mm,枪管长590mm,枪全重4.08KG,初速810米/秒,标尺射程2000M,使用7。9MM1898式毛瑟尖弹及重尖弹。战后国民政府将位于西南地区的兵工厂进行生产整理,将原先分散于三处的制枪厂通通并入二一厂(十一厂在抗战初期因空袭丧失步枪生产功能)。

广东第一兵器制造厂于1937年也筹造中正式步枪,当年出枪5010支。1937年12月后西迁广西融县,继续生产,月出枪1000支。1939年底迁贵州后,月可出枪13000支。抗战胜利后,移交第二十一兵工厂。

1938---1942年间,浙江铁工厂也曾生产该枪,月产400支,称为七七式步枪。

1940年,第二十一兵工厂奉令转产中正式步枪,经重新设计并改造设备和制造工装,1943年正式出枪,至年底产枪3500支。1944年投入大批量生产,取代了原生产的汉阳式步枪,月生产枪7000支。抗战胜利后,由于接受了第一,第四十一工厂部分设备和日本赔偿的机器,1949年共有造枪机器1322部,月产枪9000支,最高可达13000支(1948年12月),从试制投产到1949年共产枪42。6万余支。

中正步枪是我国抗日战争时期我国军队的主要武器。为我国抗击日本鬼子的中流砥柱。

解放战争末期后共军除了在战场上缴获以外还完整接收了西南地区的军工设备,因此有不少数量的中正式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服役,在实战单位退役后大批转入民兵部队中服役至1980年代。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