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血亲

直系血亲

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
直系血亲, 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如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等。[1]直系血亲是指相互间具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直系血亲是被一系列的直线式的出生事实连结在一起的。按亲属间血缘关系亲疏远近的不同,可分为直系亲与旁系亲。亲属分为血亲、姻亲及配偶(除配偶无血缘联系外)、血亲、姻亲都是以血缘联系为纽带的。因此,直系亲又包括直系血亲与直系姻亲,旁系亲也包括旁系血亲与旁系姻亲。
    中文名:直系血亲 外文名:lineal relative 别名: 含义: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 性质:指出生关系 分类:配偶、血亲和姻亲

具体范围

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

讨论两人的血亲关系,要找出两人的同源者,也就是血亲关系上交结的点。比如说甲某和乙某的爷爷辈是亲兄弟,

从甲算:甲1代,甲父亲2代,甲爷爷3代,甲太爷4代。或者我们可以向下说:甲本人1代,甲儿子2代,甲孙子3代,甲曾孙4代。他们同源于曾祖父,或者说我们的曾孙都同源于我们,这种生于或者被生的关系才是直系关系,也就是说你相对你生出的或者你被生出的不管多少代对你都是属于直系关系,而甲曾孙4代和乙曾孙4代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旁系血亲的,但是他们相对丙而言呢都是属于直系血亲。

2004年广州颁布实施《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还同时出台《广州市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规定》,明确界定其中的直系亲属是只指父母和子女。即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并非直系亲属。

分类

根据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可以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前者是指出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后者是指彼此本无该种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关系,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条件,确认其与该种血亲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如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是拟制血亲。姻亲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包括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姻亲之间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具有权利义务关系。

血亲还可以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前者是指生育自己的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后者是指彼此间具有间接的血缘联系,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亲属。

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的关系

按亲属间血缘关系亲疏远近的不同,可分为直系亲与旁系亲。亲属分为血亲、姻亲及配偶(除配偶无血缘联系外)、血亲、姻亲都是以血缘联系为纽带的。因此,直系亲又包括直系血亲与直系姻亲,旁系亲也包括旁系血亲与旁系姻亲。

1、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相互间具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直系血亲是被一系列的直线式的出生事实连结在一起的。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或继母与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为拟制直系血亲关系。

旁系亲属:直系亲属以外在血统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伯父、叔父、伯母、婶母等(以别于直系亲属的名称)。

2、直系姻亲和旁系姻亲。直系姻亲,是指自己晚辈直系血亲的配偶和自己配偶的长辈直系血亲。即夫妻一方的直系血亲为另一方的直系姻亲。如儿媳妇、孙媳妇,因其夫与夫的父母、祖父母是直系血亲,所以儿媳妇、孙媳妇与公婆、祖公婆为直系姻亲。同样,女婿与岳父母也是直系姻亲。

旁系姻亲,夫妻一方的旁系血亲为另一方的旁系姻亲,包括旁系血亲的配偶和配偶的旁系血亲以及配偶旁系血亲的配偶,如嫂子、侄媳、舅子、连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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