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克勤

胡克勤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原副检察长
胡克勤,男,汉族,1958年8月生于山西长治,1978月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3月参加工作,山西大学自考法律专业毕业。曾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 中文名:胡克勤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汉族
  • 籍贯:
  • 毕业院校:山西大学
  • 职务:
  • 政治面貌:
  • 代表作品:
  • 出生地:山西长治

人物履历

1980年01月在黎城县检察院工作,

1982年03月任晋东南检察分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

1985年05月任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副处长、检察员,

1992年12月任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处长、检察员,

1995年04月任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02年03月任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2004年06月任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2004年07月任吕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8年11月任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2009年06月任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2年03月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副厅长级)、检委会委员。

2013年03月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免信息

2013年3月3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任命:胡克勤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7年12月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免去:胡克勤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2018年11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免去胡克勤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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