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公安局

穆棱市公安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地方政府部门
穆棱市公安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县级政府部门。工作职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工作。
    中文名:穆棱市公安局 外文名: 办公地址: 性质: 行政级别: 所在城市:穆棱市 内设机构:9个 属性:政府机关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的公安工作。

2、掌握、分析、研究全市影响国内稳定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对策并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侦察工作;指导和处置危害社会治安的治安事故和骚乱。

4、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5、负责全市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全市边防检查、边防调查和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7、指导全市消防工作。

8、依法指导、监督、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

9、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工作。

10、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1、指导、监督和实施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12、负责收容教养审查呈报工作。

13、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14、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工作及社会公共产品的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

15、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警务保障工作。

16、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17、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助管理全市公安边防、消防、警务部队建设工作。

18、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9、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干警的监督、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20、指导和实施全市文化保卫和森林保卫工作。

2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

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千里

分管工作:负责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政委:王胜勇

协助局长抓全局队伍建设工作,分管政工监督室、办公室、纪检、警务督察大队。

党委成员、副局长:周伟

协助局长抓全局指挥调度、治安管理、警务信息、执法监督和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分管指挥中心、治安大队、法制大队、户政大队、情报信息大队、各户籍派出所和三个治安所。

党委成员、副局长:傅秀军

协助局长抓全局的刑事打击犯罪工作,分管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大队、网络安全大队。

党委成员、副局长:周建华

协助局长抓全局常务工作、交通安全管理和边境管理工作,分管警务保障室、交警大队、边境管理大队。

内设机构

一、政工监督室实施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

二、法制室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三、警务保障室负责市公安机关的后勤保障,承担市公安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编制和管理市公安局机关经费预算、决算;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后勤装备计划、规划;组织分配物资及民警服装的计划、调拨、供应。

四、指挥中心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五、交通管理大队先期处理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组织巡逻、制定违法犯罪行为。

贯彻执行国家交通管理政策;负责全市机动车安全检验、牌照发放、驾驶员考核;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

公路巡逻警察大队负责境内301国道、206省道交通治安秩序管理和部分交通事故处理。

六、治安管理大队实施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管理、特种行业、娱乐场所、危险物品治安管理等工作,查处治安案件、治安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按照公安部《关于治安部门办理刑事案件的有关规定》,查破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企事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负责全市防、巡、控工作,处置突发治安事件,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七、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掌握全市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经济大要案件。

八、网络监察大队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卫工作;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提供犯罪案件证据;落实上级公安机关信息安全和技术防范政策;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公安信息通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发、建立全市公安业务数据库;指导和管理公安信息通信网络有关技术建设工作;管理市内无线电频率资源和其它通信资源;保障公安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九、出入境管理大队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出入境手续的审核把关,负责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及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管理在华外国人的行为,宣传法规、普及外管知识,统计上报有关涉外资料,指导基层派出所外管工作。申报全市的公安外事等项工作。

各派出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公安工作。

(2)掌握辖区影响国内稳定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对策并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辖区公安侦查工作、协助其他单位处置危害社会治安灾害事故和骚乱。

(4)负责辖区消防工作。

(5)具体实施辖区的安全警卫任务。

(6)依法管理辖区内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物品和特种行业、公共场所。

(7)依法监督检查辖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建设。

(8)检查、监督派出所的执法活动。

(9)负责辖区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0)负责辖区的刑事技术工作。

(11)负责辖区文化保卫和森林保卫工作。

(12)负责辖区涉黑案件的侦破工作。

(13)负责辖区处理“法轮功”邪教组织工作。

(14)负责辖区的边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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