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家

冤家

漢語詞語
冤家,一般指仇人,或者死對頭的意思;也指對情人的昵稱,如:元王實甫《西廂記》第四本第一折:“望得人眼欲穿,想得人心越窄,多管是冤家不自在。”[1]
    中文名: 外文名: 别名: 名稱:冤家 拼音:yuanjia 英文:enemy

釋義

詞目:冤家

拼音:yuān jiā

基本解釋

1. [enemy;foe]∶死對頭,指有冤仇的人冤家相見,分外眼紅。

2. [one's destined love]∶稱給自己帶來痛苦而又不舍抛棄的似恨而又似愛的人。

這一幹風流冤家,尚未投胎入世。——《紅樓夢》

詳細解釋

1.仇人。唐張鷟《朝野佥載》卷六:“梁簡文王之生,志公謂武帝曰:‘此子與冤家同年生。’其年侯景生於雁門,亂梁誅蕭氏略盡。”《警世通言·趙太祖千裡送京娘》:“此去倘然冤家狹路相逢,教他雙雙受死。”《儒林外史》第十四回:“我這裡将就墊二三十兩銀子把與他,他也隻當是拾到的,解了這個冤家罷。”沙汀《困獸記》十五:“我姓章,她姓邬,既不是親家,也不是冤家。”

2.對情人的昵稱。唐無名氏《醉公子》詞:“門外猧兒吠,知是蕭郎至。剗襪下香階,冤家今夜醉。”《花城》1981年第1期:“我呆呆地望着她,望着這個曾經撥動過我的心弦、牽動過我的情思的冤家。”

3.泛指似恨實愛、給自己帶來苦惱而又舍不得的人。《紅樓夢》第九八回:“這麼着,我還得那邊去招呼那個冤家呢。”杜鵬程《保衛延安》第二章:“她把孩子摟到懷裡,眼淚從那幹皺的臉上淌下來。邊哭邊說:‘唉,不懂事的冤家。’”

簡介及出處

“冤家”一詞,古來就有兩種注釋,一指仇人,一指情人,為愛之至極的反語。俗話有“冤家路窄”“冤家死對頭”之說,衆所周知,這泛指的都是仇人。

“冤家”一詞最早出自唐張祉《朝野佥載》“此子與冤家同年生”。其最初含義是指仇亂。但在唐詩詞、曲賦、戲曲、明清小說中“冤家”逐步演變成了對情人的稱呼,用來稱“似恨而實愛,給自己帶來苦惱而又舍不得的人”。所謂“不是冤家不聚頭,冤家聚頭幾時休”,即指有愛慕戀情的男女。關于冤家一詞含意的權威解釋,應首推宋代蔣津。他在《葦航紀談》曾有這樣精彩的記述:“作者名流多用冤家為事,初未知何等語,亦不知所雲。

後閱《煙花記》有雲:冤家之說有六。情深意濃,彼此牽系,甯有死耳,不懷異心,所謂冤家者一。兩情相系,阻隔萬端,心想魂飛,寝食俱廢,所謂冤家者二。長亭短亭,臨歧分袂,黯然銷魂,悲泣良苦,所謂冤家者三。山遙水遠,魚雁無憑,夢寐相思,柔腸寸斷,所謂冤家者四。憐新棄舊,孤思負義,恨切惆怅,怨深刻骨,所謂冤家者五。一生一死,角易悲傷,抱恨成疾,迨與俱逝,所謂冤家者六。此語雖鄙俚,亦餘之樂聞耳。”這六重含義,無不傳達了男女之間那種又愛又恨、又疼又怨、纏綿悱恻的複雜情感,實際上都是指男女之間卿卿我我的愛情關系。

唐代無名氏《醉公子》詩曰:“門外狗兒吠,知是俏郎至,劃襪下香階,冤家今夜醉。”黃庭堅《晝夜樂》詞曰:“其奈冤家無定據,約雲朝又還雨暮。”宋代王之道《惜奴嬌》詞曰:“從前事不堪回顧,怎奈冤家,抵死牽腸割肚。”都是想念心愛的人,情深意切。元雜劇《西廂記》中張生稱崔莺莺是“稔色人兒,可意冤家”。明代《玉谷調簧·女自擡》中有:“吃交杯紅了臉,俏冤家抱去。”清代《白雪遺音·馬頭調·人人勸我》說:“我愛冤家,冷石頭暖的熱了放不下,常言道,人生恩愛原無價。”

騷人墨客筆下的“冤家”含義如此豐富多彩,難怪古往今來的戀人們都偏愛以“冤家”戲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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