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苯砜

氨苯砜

對麻風杆菌有較強的抑菌作用類藥品
氨苯砜俗稱二氨基二苯砜,雙氨基雙苯砜、dapsone、diaminodiphenys,dds.=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的結晶或結晶性粉末;無臭,味微苦。本品在丙酮中易溶,在甲醇中溶解,在乙醇中略溶,在水中幾乎不溶;在稀鹽酸中溶解。熔點本品的熔點為176~181℃。
    藥品名:氨苯砜 外文名:Acedapsone 别名: 是否處方藥:處方藥 主要适用症:抑菌作用 主要用藥禁忌: 劑型: 運動員慎用: 是否納入醫保: 批準文号: 藥品類型:

【藥理毒理】

本品為砜類抑菌劑,對麻風杆菌有較強的抑菌作用,大劑量時顯示殺菌作用。其作用機制與磺胺類藥物相似,作用于細菌的二氫葉酸合成酶,幹擾葉酸的合成。兩者的抗菌譜相似,均可為氨基甲酸所拮抗。本品亦可作為二氫葉酸還原酶抑制劑。此外,本品尚具免疫抑制作用,可能與抑制疱疹樣皮炎的作用有關。如長期單用,麻風杆菌易對本品産生耐藥。

【藥代動力學

本品口服後吸收迅速而完全。蛋白結合率為50%~90%。吸收後廣泛分布于全身組織和體液中,以肝、腎的濃度為高,病損皮膚的濃度比正常皮膚高10倍。本品在肝内經N-乙酰轉移酶代謝。患者可分為氨苯砜慢乙酰化型和快乙酰化型,前者服藥後其血藥峰濃度亦較高,易産生不良反應,尤其血液系統的不良反應,但臨床療效未見增加。快乙酰化型患者用藥時可能需要調整劑量。口服後數分鐘即可在血液中測得本品,達峰時間為2~6小時,有時為4~8小時,本品存在肝膽循環,所以排洩緩慢,消除半衰期為10~50小時(平均為28小時)。停藥後本品在血液中仍可持續存在達數周之久。約70%~85%的給藥量以原型和代謝産物自尿中排出,少量經糞便、汗液、唾液、痰液和乳汁排洩。

【适應症】

本品用于與其他抑制麻風藥聯合用于由麻風分枝杆菌引起的各種類型麻風和疱疹樣皮炎的治療,也用于膿疱性皮膚病、類天疱瘡、壞死性膿皮病、複發性多軟骨炎、環形肉芽腫、系統性紅斑狼瘡的某些皮膚病變、放線菌性足分支菌病、聚會性痤瘡、銀屑病、帶狀疱疹的治療。

【用法用量】

1.抑制麻風口服,與一種或多種其他抗麻風藥合用。成人一次50~100mg,一日一次;或按體重一次0.9~1.4mg/kg,一日一次,最高劑量每日200mg。可與開始每日口服12.5~25mg,以後逐漸加量到每日100mg。小兒按體重一次0.9~1.4mg/kg,一日一次。由于本品有蓄積作用,故每服藥6日停藥1日,每服藥10周停藥2周。

2.治療疱疹樣皮炎口服,成人起始每日50mg,如症狀未完全抑制,每日劑量可增加至300mg,成人最高劑量每日500mg,待病情控制後減至最低有效維持量。小兒開始按體重一次2mg/kg,一日一次,如症狀未完全抑制,可逐漸增加劑量,待病情控制後減至最小有效量。

3.預防瘧疾,本品100mg與乙胺嘧啶12.5mg聯合,1次頓服,每7日服藥1次。

【不良反應】

1.本品治療初期,部分患者可産生輕度不适,如惡心、上腹不适、納差、頭痛、頭暈、失眠、無力等,但不久均可自行消失。

2.貧血,可由于溶血、缺鐵或營養不良所緻,一般見于治療初期,且能自行糾正。亦可有粒細胞缺乏、白細胞減少等血液系統反應。

3.藥疹,嚴重者表現為剝脫性皮炎,如有發熱、淋巴結腫大、肝、腎功能損害和單核細胞增多,稱為“氨苯砜綜合征”。

4.急性中毒,一次服用大劑量本品可使血紅蛋白轉為高鐵血紅蛋白,造成組織缺氧、紫绀、中毒性肝炎、腎炎和神經精神等損害,如未及時治療可緻死亡。

【禁忌症】

對本品及磺胺類藥物過敏者、嚴重肝功能損害和精神障礙者禁用。

【注意事項】

1.下列情況應慎用本品:嚴重貧血、G-6-PD缺乏、變性血紅蛋白還原酶缺乏症、肝、腎功能減退、胃和十二指腸潰瘍病及有精神病史者。

2.交叉過敏:砜類藥物之間存在交叉過敏現象。此外,對磺胺類、呋塞米類、噻嗪類、磺酰脲類以及碳酸酐酶抑制藥過敏的患者亦可能對本品發生過敏。

3.随訪檢查:(1)血常規計數,用藥前和治療第一月中每周一次,以後每月一次,連續6個月,以後每半年一次。(2)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G-6-PD)測定,如為G-6-PD缺乏者則本品應慎用。(3)肝功能試驗(如尿膽紅素和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測定),治療中患者發生食欲減退、惡心或嘔吐時應作測定,如有肝髒損害,應停用本品。(4)腎功能測定,有腎功能減退者在治療中應定期測定腎功能,并據以調整劑量。

4.原發性和繼發性耐氨苯砜麻風杆菌菌株日漸增多,本品不宜單獨用于治療麻風,應與利福平、氯法齊明、乙硫異煙胺、丙硫異煙胺、氧氟沙星、米諾環素、克拉黴素等聯合應用。

5.皮損查菌陰性者療程6個月,陽性者至少2年或用藥至細菌轉陰。對未定型和結核樣麻風的治療需持續3年,二型麻風需2~10年,瘤型麻風需終身服藥。

6.快乙酰化型患者本品的血藥濃度可能很低,需調整劑量。慢乙酰化型患者本品的血藥濃度可能較高,亦需調整劑量。

7.腎功能減退患者用藥時需減量,如肌酐清除率低于4ml/min時需測定血藥濃度,無尿患者應停用本品。

8.用藥過程中如出現新的或中毒性皮膚發應,應迅速停用本品。但出現麻風反應狀态時不需停藥。

9.治療中如出現嚴重“可逆性”發應(I型)或神經炎時,應合用大劑量腎上腺激素。

10.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患者應用本品時需減量。

11.治療庖疹樣皮炎時,應服用無麸質飲食,連續6個月,使氨苯砜的劑量可減少50%或停用本品。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本品可在乳汁中達有效濃度,對新生兒具預防作用。但砜類藥物在G-6-PD缺乏的新生兒中可能引起溶血性貧血。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前應充分權衡利弊後決定是否采用,如确有應用指征者應在嚴密觀察下應用。

【兒童用藥】

兒童用量酌減,一般對兒童的生長發育無明顯影響。

【老年患者用藥】

老年患者肝腎功能有所減退,用藥量應酌減。

【藥物過量】

過量服用本品主要導緻高鐵血紅蛋白血症、溶血、肝腎功能損害和精神障礙。逾量的處理:

(1)洗胃,給予活性炭30g,同時給予瀉藥每6小時1次,至少持續24~48小時。

(2)緊急情況下,對正常及變性血紅蛋白還原酶缺乏的患者用亞甲藍1~2mg/kg緩慢靜注,如變性血紅蛋白重性積蓄,可重複注射。

(3)非緊急情況時,用亞甲藍3~5mg/kg,每4~6小時口服1次,但G-6-PD缺乏患者不能使用。亦可用活性炭,即使在使用本品數小時後仍可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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