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

綠營

清朝時期國家常備武裝
綠(lù)營,清朝國家常備兵之一。順治初年,清朝在統一全國過程中将收編的明軍及其它漢兵,參照明軍舊制,以營為基本單位進行組建,以綠旗為标志,稱為綠營,又稱綠旗兵。全國綠營兵額總數時有增減,在鹹豐以前大約六十萬左右,較之八旗兵多三四倍。在清朝前期,尤其是在康熙初平定三藩之亂及在乾隆中葉以前的曆次戰争中,綠營都曾起到重要作用。士兵為世兵制,父死則子繼。将兵由兵部直接統轄,将領無法直接統兵,有效地防止軍人擁兵自重。随着八旗軍的腐化,綠營的重要性就日益加強。清朝中期以前,綠營尚稱精銳。但以後承平日久,營務廢弛,日趨腐敗。自嘉慶初年鎮壓川楚白蓮教起義時即已不能得力。于是自同治至光緒年間曆經裁汰,最後被改編為警察性質的巡防營,失去了常備軍的作用,綠營之制僅存空名而已。清初由漢兵編成的分駐在地方的武裝力量,用綠旗做标志。清中期開始,為了加強對戰鬥力強悍的綠營(相對于腐化堕落的八旗而言)的控制,清政府開始不斷地加派旗人擔任綠營中的中高級軍官。乾隆後期開始,綠營逐漸成為以漢兵為主旗人主導的軍隊。[1]
  • 中文名:綠營
  • 英文名:green camp
  • 别名:綠旗兵、漢兵
  • 兵種:步兵
  • 營制:标、協、營、汛
  • 基本單位:營

曆史沿革

起源

清朝的興起是倚靠它強大的八旗軍力。随着領土的擴大,清朝吸收了部分蒙古人與漢人的勢力,對此皇太極另外設立了蒙古八旗與漢軍八旗,用以壯大軍力并加強管理蒙漢臣民。

到了清朝入關後,雖然八旗軍人數達二十萬,但兵力仍遠遠不足。為了加強對領土的有效統治,清政府招降明軍、招募漢人組織軍隊,以綠旗為标志,以營為單位,所以稱為“綠營兵”,獨立于八旗軍。

繁盛

在清朝初年,大多為漢人的綠營軍的職責尚隻是鎮守疆土,但随着八旗的腐化,綠營的重要性就日益加強。在三藩之亂中,清軍就是以綠營為骨幹,先後派遣了四十餘萬綠營兵作戰。乾隆、嘉慶兩朝,綠營總兵力六十餘萬,成為軍事主力。

衰落

由于太平已久,綠營本身随着種種弊端而逐漸腐化。到了鴉片戰争和太平天國之亂時,作戰主力也改交由湘軍、淮軍等地方團練負責。同治年間多次裁減綠營,綠營的重要性逐漸減弱,清末新軍成立後綠營同名存實亡。至民國初年,綠營被改編為警察性質的地方治安衛戍部隊,成為民國時期警察的濫觞。

管理體制

清順治初,以騎兵為主的八旗兵不适于江南水網地域作戰,加之兵力不足,清廷遂以歸附的明軍和收編漢族地主武裝改建綠營兵。兵種分騎兵、步兵(含戰兵、守兵);沿江、沿海設有水師。員額時有增減,一般為60萬,嘉慶時達66萬。實行募兵制,招募當地壯丁為兵。兵皆土著。一經入伍即編入兵籍,終身不改。遇有缺額,騎兵拔于步戰兵,步戰兵拔于守兵,守兵拔于餘丁,無餘丁乃募于民。凡綠營武職副将以上選拔任用,由皇帝及兵部決定,其實權操于兵部;參将以下,按月升選;守備以上武官,采取升遷調動制;各級官兵凡升遷,均實行回避制。綠營兵的主要任務是分駐各省鎮戍,依所轄地域大小、遠近和險易,因地設官,因官設兵,列汛分營,唯巡捕營駐京師(今北京),隸八旗步兵營統領。武器裝備、兵饷和待遇遠不及八旗兵。綠營的最高武職長官為提督,戰略單位為鎮,基本編制單位為營。營以上各級均設衙門,作為辦事機構。

清初統一戰争基本結束後,朝廷為控制兵權,逐步實施“以文制武”,即以文臣督、撫監督和節制武官提督、總兵。各省視情設置數鎮,每鎮設總兵一員,總兵之上設提督,節制一省或數省區域内的各鎮總兵。巡撫兼提督者有權節制所屬各鎮。巡撫、提督之上設總督,節制一省或數省區域内的巡撫、提督和總兵,為該區域的最高軍政長官。總督、巡撫、提督和總兵,均各有直屬親兵,統稱本标,分稱總督标、巡撫标、提督标、總兵标,簡稱督标、撫标、提标、鎮标。另有軍标,設于四川、新疆等地,由将軍統轄。标轄2~5營,分稱中、左、右、前、後營,居中鎮守,以備征調。鎮轄協,由副将節制。協下設營,按地勢險要程度編數十人至千餘人不等,以守備地名命名,由參将、遊擊、都司、守備分别統管。營下設汛,每汛數人至數十人不等,由千總、把總統領。提督以下将領隻有統兵權,而無調兵權,其軍令受總督和巡撫節制,兵權歸于朝廷。綠營兵參加征戰,均由皇帝另派經略、參贊大臣統領,其将領一般不予任主帥。兵員多臨時從各鎮中抽調,集中使用,緻使兵不為将有,編組混亂,影響戰鬥力。

綠營兵從清平定三藩之戰至鴉片戰争,皆系清廷正規軍主力。平三藩時,綠營兵居前,八旗兵繼之,所向多捷;對清廷統一全國和鞏固統治發揮過重要作用,後同八旗兵一樣逐漸腐敗。鹹豐年間鎮壓太平軍時,缺乏戰鬥力,其地位逐漸被湘軍、淮軍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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