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書金案

王書金案

河北省石家莊郊外發生奸殺的事件
1994年,石家莊郊外發生一起奸殺案,聶樹斌被認定為該案兇手,于次年被槍斃。2005年,落網逃犯王書金供述,自己是聶樹斌案真兇,至此,“一案兩兇”引起社會廣泛關注。[1]王書金案由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邯鄲中院開庭再次審理。檢方當庭出示了聶樹斌案中被害人屍檢報告等部分證據,稱王書金非聶樹斌案真兇。
    中文名: 外文名: 發生地點:河北、河南等地 中文名稱:王書金案 性質:強奸、殺人案件 國籍:中國 民族:漢族 逝世時間:2021年2月2日

簡介

19948月5日,石家莊市西郊孔寨村附近發生一起強奸殺人案。當時的石家莊市郊區公安分局組成“8·5”專案組并将犯罪嫌疑人聶樹斌抓獲,警方随即宣布破案。

1995年4月27日,經曆一審和二審後,未滿21歲的聶樹斌,被石家莊市中級法院以強奸罪和故意殺人罪執行死刑。

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陽警方在當地抓獲逃犯王書金。其坦白曾在河北省廣平、石家莊等地強奸多名婦女并殺害其中4人,其中一起細節、地點等,與聶樹斌奸殺康某案高度一緻。至此,聶樹斌案也被認為“一案兩兇”。

2005年4月,《河南商報》以“一案兩兇 誰是真兇”為題報道了聶樹斌案,輿論大嘩。一夜間,“王書金案”聞名全國。

審判過程

第一次庭審

2005年3月16日 河北省委政法委向媒體承諾,立即成立由省委政法委牽頭、省公檢法司機關參與的聯合調查組調查聶樹斌一案,一個月内公布結果。但時至今日(2013年9月25日),依然沒有任何結果。

一審判決

2007年3月12日,邯鄲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認定:王書金在1994年11月至1995年農曆8月初,先後強奸三名婦女,其中兩名被其殺害,并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判處王書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但,無論是起訴書還是判決書,對王書金供述的其在石家莊市郊區孔寨村玉米地所作的強奸殺人案隻字未提。

第二、三次庭審

王書金對一審判決不服,上訴至河北省高級法院。其上訴理由為:原判認定的三起故意殺人、強奸犯罪事實屬自首,應從輕處罰;所供述的在石家莊市西郊強奸、殺人,是對國家和社會的貢獻,屬重大立功,應從輕處罰。

2007年7月31日,河北省高院二審不公開開庭審理了王書金案。之後,王書金案遲遲未有結果。直至2013年6月25日,河北高院在邯鄲中院開庭審理。

6月25日的庭審中,公訴人當庭出示了石家莊西郊強奸殺人案被害人屍體檢驗報告、現場勘查筆錄等證據材料。屍體檢驗所見,除頸部有衣服纏繞,全身未發現明顯創口及骨折,康某某符合窒息死亡。

公訴人說,在一些關鍵細節上,王書金的供述與公安機關的現場勘驗不符,如具體作案時間、被害人身高、以及現場物證均與警方調查存在出入。據此,公訴人認為,石家莊西郊強奸、殺人案非王書金所為。

2013年9月23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公告,王書金強奸、故意殺人一案将于2013年9月27日上午10時在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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